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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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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技職嘉年華-技職學院挑戰》抽獎活動得獎公告
發佈單位:多元文化服務科 點閱率:313
感謝各位參加《2025技職嘉年華-技職學院挑戰》活動,
恭喜以下讀者幸運中獎!
 
獎項姓名
Gaze Mini C 6吋彩色電子閱讀器林O惠
Marshall Emberton ll藍芽喇叭王O安
拍立得套組
FUJIFLM富士instax mini12
張O輔
誠品禮卷 3000元謝O靜
星巴克商品禮卷 2000元陳O香
全家禮物卡 1000元吳O蓓
全家禮物卡 1000元林O以
全家禮物卡 1000元黃O純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以上中獎讀者,本館將以電話通知,請獲獎者詳閱下列注意事項:
 
  • 領獎方式及領獎期限
※本次活動抽獎獎項皆需親自領取,領取地點為: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總館三樓期刊報紙服務台(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總館3樓),請中獎者攜帶身分證正本,並請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身分證者,請以戶口名簿影本替代)。
 ※領獎期限:將於確認領獎資格後,另行與中獎人約定領取時間。
※若中獎人有不願填寫中獎相關資料、未檢附相關資料、資料不全或有誤,以致無法核對中獎人資料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之事由等情事者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者,則視同中獎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及獎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申報作業,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等相關事宜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請中獎人詳閱中獎注意事項

【中獎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每次中獎,每人僅有一次中獎資格,限單一身分證明(依中華民國身分證及戶籍謄本證明)。
  2. 中獎名單抽出後,將公告於活動官網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臉書粉絲頁,並以電話和中獎者聯繫確認,逾期未依中獎說明辦理者,則視為放棄中獎權益,並由備取者遞補。
  3. 凡中獎者,需提供完整基本資料及身分證影本。中獎者若未依規定於領獎期間內完成領獎登錄程序,包括未提供完整資料、未提供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供活動單位審核、個人資料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未依規定於領獎資格確認期間內完成上述領獎程序,亦或領獎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等,皆視同放棄中獎權益;為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本館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
  4. 領奬資料經審核合格者方符合領獎資格,本活動獎項一律於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總館親領,與中獎人約定領取時間;如因資料不完備等因素造成不符領獎資格,本館將逕行取消原中獎人之領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5.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1 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新臺幣20,000元,中獎者應扣繳獎項金額10%之稅金,協辦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主辦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6.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7. 活動獎項以實品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其他商品、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退費或折換現金,逾期亦恕不補發。
  8. 主辦單位對獎項或獎品不負擔產品損壞或維修保固責任。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做事前之通知。
  9. 獎項或獎品一經領取,若有遺失、遭冒領或偷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
 
【個資注意事項】
個資法相關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參加本活動者一經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即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為蒐集、處理及利用。此外,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本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之相關欄位,若本活動參與者未填寫相關欄位之一部或全部時,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
 
蒐集個人資料單位: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本活動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號碼、聯絡地址、身分證影本、電子郵件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至本活動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式執行完畢止。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館、本館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館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館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館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館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館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需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館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館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館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館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單位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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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得獎名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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