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3-23
本館誠徵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1名
發佈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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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 | 臺中市 |
| 一、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含)畢業,並具有圖書館、教育業或藝文產業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可配合圖書館工作需求於平日與假日輪班及相關活動可配合加班者。 (三)具服務熱忱、學習能力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並對各類型主題資料庫之資源推廣有興趣者,或具備新興技術應用能力者尤佳。 |
| 二、工作項目: | (一)規劃辦理電子書推廣及其相關系統之管理事宜。 (二)諮詢檯輪值、數位資源利用指導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 三、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
| 四、聯絡方式: |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辦事員商調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預定代理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6月2日止),實際代理期間依被代理人商調期間為原則,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商調人員提前到職,約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或於商調人員到職同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酬標準以約僱3等230薪點31,993元支薪。 (三)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3月30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並將下列資料影本(均為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後,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即完成報名: (1)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認定證明文件)。 (2)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3)英文檢定、專業證照、作品等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2.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 (六)洽詢電話:04-22625100轉170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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