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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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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設備借用服務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訊設備借用服務

本館資訊設備,僅供年滿十二歲以上讀者借用。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本館將立即停止其館藏借用權,並依逾期時數,計算停權日數,逾期停權日數亦可以停權一日換算新臺幣一元繳交罰款。停權與罰款均採累計計算。其各項設備之其他相關借用規則如下:

名稱借用規則

遠流金庸機

電子紙閱讀器

每人每次可借閱一部,借期七天,可續借3次。申請預約悉依本館閱覽規定辦理。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每逾一日,停權二十日(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

筆記型電腦

每人每次可借閱一部,僅限於館內使用四小時;閉館前借閱不足四小時者,限於當日閉館前歸還,不得續借及預約。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每逾一小時,停權一日(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逾期停權上限為一萬五千日。借用設備歸還前應自行清除或備份資料,本館不負資料之保存及保密責任。借用期間發生任何損壞、遺失或違法不當使用等情事,應自行負責賠償及各項相關法律責任。

平板電腦

每人每次可借閱一部,僅限於館內使用四小時;閉館前借閱不足四小時者,限於當日閉館前歸還,不得續借及預約。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每逾一小時,停權一日(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逾期停權上限為一萬五千日。借用設備歸還前應自行清除或備份資料,本館不負資料之保存及保密責任。

iMac電腦

資訊檢索區之iMac電腦,採現場登記使用,請持本人借閱證至2樓諮詢檯借用,座位使用時間每次以二小時為原則,每日以2次為限。借用設備歸還前應自行清除或備份資料,本館不負資料之保存及保密責任。
使用請閱覽「資訊檢索區」使用規範內容。

點選設備名稱,即可查詢目前借閱情形。

使用上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二樓諮詢檯反應。

詳細使用要點,請參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數位多媒體視聽中心使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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