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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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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服務

館藏預約及在架調閱

  1. 凡本人持有本館或臺中市立圖書館個人借閱證且無逾期停借之情事,均可線上申請在架調閱或外借預約服務,每人調閱或預約總件數以6件為限(含圖書、視聽資料)。
  2. 申請預約或調閱服務須選擇取書館及預約、調閱有效期限,預約、調閱有效期限系統預設為二年,如預約、調閱等待超過所選擇之期限,系統將自動取消申請。
  3. 預約或調閱館藏送達取書館後,系統將發送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讀者預約、調閱到館訊息。保留期限自系統顯示到館日起算7日(休館日不計),限持原預約、調閱者之借閱證辦理借閱。
  4. 預約、調閱到館資料逾時未取視同棄權,並計違規1次。當年度違規累積達3次者,暫停預約及調閱權90天。
  5. 讀者可利用館藏查詢系統登入個人書房或逕洽本館查詢預約或調閱申請進度,預約、調閱到館通知以系統內預約、調閱可借資料為準。
  6. 系統預約及調閱操作說明可參考附件「線上預約及調閱操作說明」。
  7. 總館微型圖書館不提供預約及調閱。
  8.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館閱覽規定

 

 

外借預約

閉架調閱─
可外借館藏

閉架調閱─
限館內閱覽館藏

跨館調閱

館藏狀態顯示 

已被外借

在架

限館內閱覽1天

在架

可取書館別

總館、黎明分館
及中興分館

總館、黎明分館
及中興分館

僅限總館,需洽3樓櫃台借閱

館藏館以外之館別

(館藏地為總館,不得於總館取書)

借期

一般書:30天

熱門書及視聽資料:14天

30天

借閱當天閉館前歸還

一般書:30天

熱門書及視聽資料:14天

備註

 無

閉架書庫館藏調閱服務要點辦理

1.調閱申請中之館藏如由現場讀者優先取得,優先提供予現場讀者借閱,申請調閱者須依序等候取書。

2.總館微型圖書館不提供預約及調閱。



閉架書庫調閱說明

  • 館藏地為「總館閉架書庫」者,需以在架調閱方式取得館藏,操作說明可參考附件「線上預約及調閱操作說明」。
  • 閉架書庫調閱取書時間:

1. 黎明分館、中興分館取書:經調閱之館藏自申請日次日起十四個工作天內(休館日不計)送至取書館。

2. 總館取書:

梯次

調閱申請時段

可取書時間

第一次

前一開館日17:00~當日9:00

當日10:00後

第二次

當日9:00~11:00

當日12:00後

第三次

當日11:00~14:00

當日15:00後

第四次

當日14:00~17:00

當日(不含星期日)18:00後

  • 經調閱之館藏自到館日起保留七日,保留期間不得取消預約、調閱或更改取書館。
  • 閉架書庫調閱服務悉依本館閉架書庫館藏調閱服務要點辦理。

預約書取書

  • 預約或調閱館藏送達取書館後,系統將發送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讀者預約、調閱到館訊息。
  • 保留期限自系統顯示到館日起算7日(休館日不計),限持原預約、調閱者之借閱證辦理借閱。
  • 取書方式:
  1. 黎明分館、中興分館:憑借閱證洽櫃台取書。
  2. 總館:
    (1)  預約/調閱書:憑借閱證至1樓自助取書區自行取書,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總館自助取書區操作說明」。
    (2)  預約/調閱視聽資料:憑借閱證洽2樓諮詢台取片。
    (3)  限館內閱覽:憑借閱證洽3樓服務櫃台取書。

 

檔案下載

名稱檔案格式
附件一 線上預約及調閱操作說明 PDF
附件二 總館自助取書區操作說明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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