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17
本館誠徵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書記一名
發佈單位:人事室
點閱率:52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職系 |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 | 臺中市 |
| 一、資格條件: |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任用資格: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 (三)法規限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加分條件:具公共圖書館或閱讀推廣相關工作經驗或具備獨立活動規劃、執行及推廣行銷經驗者尤佳(需提供相關計畫書或活動成果資料)。 |
| (一)閱讀推廣:規劃辦理閱讀講座、綜合性推廣及行銷活動(如書香代言人等)。 (二)文宣出版:編印及寄送本館活動簡訊事宜。 (三)新聞與公關:本館新聞資料蒐集、建檔。 (四)影音製作:協助圖書館好書推廣影片文案及拍攝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註:本職務得依本科業務或館務需求,進行工作內容調整或調整至其他單位。 |
| 三、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
| 四、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4月24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正確(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調閱履歷。 2.完成授權後,請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1)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及派令。 (2)考試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證書。 (3)符合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如銓審資料已能證實具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者則免附)。 (4)其他相關資料(如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語言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證明等、閱讀推廣或活動規劃之作品集或計畫書,無則免附)。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洽詢電話:04-22625100轉170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