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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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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公開資訊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參訪導覽服務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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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參訪導覽服務要點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本館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7月19日資圖輔字第1060003460號簽發布

 
 
一、目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凸顯本館服務特色,因應各機關團體對參訪導覽不同需求與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以機關、學校社團為申請單位,一般參訪人數為15人以上,50人以內。
(二)參訪導覽以國小學童以上為原則,中小學學生參訪時需有老師全程陪同。
(三)同一單位每月最高申請場次限4場次,凡申請單位之參訪人數超出50人以上或單月申請場次超過4場次,則視為大團體參訪,本館採「團體簡報及自由參觀」方式進行。
  
三、開放導覽時間
(一)本館開放導覽申請時間為週二至週五及週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下午為14時至16時,週六開放上午場次。
(二)每場次導覽時間為1小時或1個半小時。
  
四.預約辦法
(一)請於來館參訪14天前到60天內至本館官網線上申請;大團體參訪請於14天前到60天內以電話預約。
(二)線上系統申請參訪導覽,需收到線上核准通知始完成申請程序,審核作業時程為5個工作天。
(三)參訪日期如需取消或異動,請於至少三日前通知本館,未於三日前通知或臨時取消達兩次紀錄者,本館得取消該單位未來一年內申請資格。
(四)完成預約無故未到者,本館得取消該單位未來二年內申請資格。
  
五、附則
(一)凡有外賓、學術研究或專業團體等特殊參訪需求者,以個案處理。
(二)若有行動不便人員同行或特殊服務需求,請事先告知。
(三)若有攝影需求,請先參閱本館「申請館內攝影注意事項」。
(四)預約本館導覽服務,依據業務需求收集申請人相關聯絡資訊,相關事項請詳閱本館「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五)參訪及導覽時請遵守本館相關規定。

六、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陳請館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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