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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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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公開資訊

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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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5月9日本館5月份第1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本館12月份第1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4月1日館務會報修正通過
 
一、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管理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依據「本館閱覽規定」第四點第(九)項之規定訂定之。
 
 
三、本要點所稱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係指:
 
(一)舊藏中之古文書、線裝古籍、絕版報紙、手稿、孤本、抄本、絕版圖書、珍貴文獻。
(二)日據時期臺中州立圖書館移藏之日文舊籍資料。
(三)捐贈圖書資料及新收館藏中值得永久珍藏者。
(四)視聽資料中於民國八十年以前出版之黑膠唱片。
 
四、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應設專屬書庫保管收存,並訂定年度工作計畫,指派專責人員負責管理。
 
(一)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於入庫前均應作消毒處理,以確保安全。
(二)書庫應裝設恆溫恆濕設備,控制溫度及濕度,以防資料霉腐、劣化。
(三)書庫應定期清理並除蟲,防止塵垢、蟲蝕,以有效保護典籍文獻。
(四)書庫內嚴禁煙火、飲食,隨時注意光線及電源開關。
(五)書庫應裝置維護安全之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測試,並應另指定專人負責。
 
五、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如有毀損,必須修復或裱褙者,經簽辦修復計畫送館長核准後,送交專業機構或人員承修。前項修復以不破壞原貌為原則,修復後應作成修復紀錄,以利查考。
 
 
六、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均不提供外借,採閉架式管理,申請閱覽另依本館「特定保存與維護之圖書資料閱覽要點」辦理。
 
 
七、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陳請館長核定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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