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1-21
本館誠徵文教行政職系辦事員一名
發佈單位: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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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名額 | 1 (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 | 臺中市 |
| 一、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四)可配合圖書館工作需求於平日與假日輪班及相關活動可配合加班者。 (五)態度積極主動,具溝通協調、分析判斷能力及責任感,能依業務需要配合調整工作內容。 (六)具圖書資訊相關學歷或圖書館相關工作經驗者優予考量,具備數位閱讀規劃與推廣經驗、應用系統、資料庫管理與統計分析能力、資安概念者尤佳。 |
| 二、工作項目: | (一)規劃辦理電子書與數位資源推廣活動事宜。 (二)數位資源服務相關系統之管理、統計與網站內容更新。 (三)數位資源讀者意見回復與控管、業務相關個資保管等行政業務。 (四)諮詢檯輪值、數位資源利用指導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註:本工作可能配合本科業務或館務需求進行業務調整。 |
| 三、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
| 四、聯絡方式: | (一)本職為預估缺,缺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115年1月28日止,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後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完成授權後,請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 (1)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及派令。 (2)考試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證書。 (3)符合圖書史料檔案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如銓審資料已能證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則免附)。 (4)其他相關資料(如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語言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以上所需繳交之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若已錄取者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公開甄選先以書面審查,經初審合格將擇優通知面談(或加業務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不再通知應徵者。並視成績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洽詢電話:04-22625100轉170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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