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7-28
網路素養與詐騙預防
發佈單位:輔導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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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網路,我們可以輕易地傳播匿名訊息,每個人都能在自家電腦前盡情地發表意見。然而,網路評論也可能引發誹謗或公然侮辱的指控。在講座中,張巧旻律師詳細說明了如何判斷何謂誹謗或公然侮辱,並以實際判例解釋了客觀評論與誹謗行為之間的區別,讓讀者更清楚地理解陳述事實與發表意見之間的區別,雖然憲法保障了發表評論的權利,但這仍然存在著界線。
近來,詐騙集團的手法不斷更新,隨著網路科技的發展,詐騙集團經常利用網路來實施詐騙,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詐騙手法:
1.偽裝成警察或檢察官:真正的警察和檢察官不會通過電話通知民眾,而是會寄發正式的公文。如果收到公文,民眾也可以直接聯繫發出公文的機關,提供案號以確認公文的真偽。
2.偽裝成客服人員
3.偽裝成交友:一些詐騙集團會偽裝成交友,最近還出現了結合投資詐騙的情況。
4.利用民眾的貪小便宜心理或冒充親友。
5.使民眾成為詐騙的幫手:詐騙集團有時會偽裝交友在營造關係後騙取其帳戶,或偽裝成借貸或求職公司,要求其帳戶用作擔保。這樣的情況都可能使民眾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而且提供帳戶是違反洗錢防制法的,無論有什麼原因都不可提供帳戶給他人。
如果你發現自己受到詐騙威脅,應該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撥打反詐騙電話165
2.保留任何相關證據
3.立即報警,取得報案紀錄證明書以供證明。
4.若你的帳戶受到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所屬銀行處理。
如果你想對詐騙者提起訴訟,必須儘早收集證據,因為詐騙集團有可能刪除所有相關帳號和對話紀錄。接著,應前往當地警局報案,取得警方筆錄。如果需要法律協助,可以尋求各地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諮詢。
在講座中,還提到了洗錢防治法的修訂內容,包括對電信業者的法定責任等,讓讀者了解政府在法律方面如何防止詐騙行為的發生。但詐騙伎倆層出不窮,想要預防詐騙,隨時保持警覺、立即求證、不輕易交付帳戶資訊,因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