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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5

檔案應用的申請限制?

點閱率:2232
根據檔案法第18條規定,檔案內容涉及以下情況時,本館可拒絕申請:
1.有關國家機密者。
2.有關犯罪資料者。
3.有關工商秘密者。
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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