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2-11
是否可借閱資訊設備,其借期及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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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設備僅供年滿十二歳以上讀者借用。
- 筆記型電腦或平板電腦,每人每次可借閱一部,僅限於館內使用四小時;閉館前借閱不足四小時者,限於當日閉館前歸還,不得續借及預約。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每逾一小時,停權一日(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
- 電子書閱讀器,每人每次可借閱一部,借期七天;讀者外借中且尚未逾期之館藏,若無他人預約者,且該借閱證無逾期停權之情事,得於館藏查詢系統辦理續借,或親至二樓諮詢臺辦理,限續借三次,期限自續借當日起七天 。逾借用期限未歸還者,每逾一日,停權二十日(含本館所有借閱使用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