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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知多少?

文:詹悟(專業作家)

書 名:外遇
著 者:李昂
出版年: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二版

李昂這個人

  許多年前,我在國立臺中商專教國文,文藝社團請李昂來講女性問題。她是鹿港人,本名施淑端,民國四十一年出生,在文化大學讀哲學,美國奧勒崗州立大學戲劇碩士。她在高一時就發表短篇小說{花季},至今一直是一位備受爭議的作家,尤其是發表{殺夫}之後,引起社會的震駭,幾個老男人見面,戲稱今後不敢仰天睡覺。

  那天在好多位臺中文藝作家之前,這位年輕貌美的小女子,大談「性」的問題,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有些話題,連我們結婚多年的男人都有所顧忌,而她一個三十剛出頭未婚女孩,竟敢「大膽直言」。

為什麼會發生外遇問題?

  {外遇}出版後,立刻引起{殺夫}後受到社會大眾的注目。外遇問題已經「流行」。民國七十四年我在省教育廳任督學,南投婦女會邀請我去演講,指定要講「外遇」問題。這個題目太敏感了,我講的是「現代婦女面臨的問題」,當然也包括外遇。

  李昂在寫{外遇}這本書時,在一項「婦女最關心什麼問題」調查中,丈夫有外遇列為第一。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八日,柴松林教授發表了「婦女最關心什麼問題」的一份研究報告,也顯示外遇問題是婦女個人認為最重要的問題。全臺灣生命線各單位七十一年度的一萬二千個家庭個案,有三千個外遇個案,也就是佔了四分之一。以臺中生命線七十三年的統計,女性外遇已達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說,在四九三件外遇個案中,女性外遇佔七十件左右。

  其實外遇問題,自古便有。我們看到歷代的詩詞中,多少閨怨詩詞。在傳統社會裡,女性沒有謀生能力,男性要和她們「外遇」,得付出實在的代價-金錢與進門,給予身分上的認可,成為公開的「姨太太」。反觀現代的外遇、婚外情,由於女性的獨立,有自主的經濟能力,在開放的社會裡,「睡別人的丈夫,也並不表示渴求以婚姻作結束﹖」筆者聽到現代「豪放女」講的一句流行的話:「管他丈夫、情夫,只要有個夫就好!」

  外遇發生的原因,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簡春安教授以四五六個外遇問題的個案,完成「外遇對家庭功能的影響」調查報告,他用「推與吸」來解釋。推力指元配的不良因素,吸力指第三者的優良條件。因而外遇的形成,等於是元配推著丈夫(妻子)向第三者,而第三者也藉著本身的吸力,將丈夫(妻子)吸向自己。柴松林教授將外遇原因列為重點。其中比較特別的是將臺灣社會的「寂寞難熬」,「剩餘的精力最好的就是外遇去了」。李昂對外遇的成因分析有社會的、心理的、婚姻的三大類,比較特別的看法,一、「男人的專利」:「作了無傷,沒有作笨蛋」。二、在愛情方面,男性普遍有著曾昭旭教授所謂的「博愛」:「愛一個自然不夠,兩個、三個更好,再多也不嫌」。現任教於臺灣大學心理系的余德慧博士,也是{張老師月刊}的總編輯,將外遇分成二種形式,一種是「高格調的外遇」,指懂得感情的品質,並非逢場作戲。另一種是「低格調的外遇」是指舞女、酒女同居。她以心理分析「高格調的外遇」認為外遇「一開始,通常不是有意要外遇,可能只是忍不住的幻想,表現在行動上會用殷勤、親切、地位來吸引對方,也並不是真要有情愛關係,只是會有種新的感覺,好像整個人又清新,鮮活起來。」曾為「主婦聯盟」創盟者及第一任董事長,在{國語日報}寫婦女家庭問題的專家徐慎恕,在本書「和丈夫做朋友」中提到外遇問題,她說她也有幻想外遇的時候。「結婚的前八年之間:我曾經不止一次,心情憂鬱地告訴我的朋友妙醫師:我好想紅杏出牆!」

  現任教美國印第安那中興大學行為科學系的藍采風博士指美國在金賽揭開了令人驚訝的統計,約有百分之二十六之妻子及百分之五十之丈夫承認他們在四十歲以前曾與非元配發生性關係。一九六○年代以來,三十歲以下(尤其妻子)之比率有急增之勢。現任教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系的鄭為元博士指法國情形,「法國人由於是個天主教國家,離婚較不容易,因而外遇問題普遍,離不了婚找個女友吧!」臺灣大學心理研究所王輔天先生,也是新竹生命線總幹事,作了一項問卷調查,在四○九位太太圈選的答案中,調查出下列結果:

(一)外遇何時發生:在結婚三年後發生的為百分之八七。
(二)外遇對象:百分之十二的外遇是丈夫結婚前的舊識。
(三)外遇會停止嗎﹖百分之八十的妻子認為丈夫和外遇對象來往一直沒中斷。
(四)婚前花心的男人婚後容易外遇嗎?百分之七十的丈夫沒有外遇經驗,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丈夫是有一次經驗的個中高手。
(五)外遇的親密程度:百分之十的丈夫和外遇對象只約會談心、打電話而沒有肉體關係。百分之六十七的丈夫和外遇對象有身體上的親密關係,百分之二十懷孕或已有小孩。
(六)為第三者離婚嗎﹖只有百分之十五的丈夫要求離婚,暫時和妻子分居。搬去和第三者同居的只有百分之八。承諾要與第三者斷絕關係的只有百分之六。要太太給時間來和第三者分開的佔百分之九,拿不定主意的有百分之十一左右。
(七)回頭是岸嗎﹖五分之三保持與第三者繼續維持關係。百分之十五的太太認為丈夫有心回頭。
(八)外遇與性有關嗎?在夫妻日常生活上爭執最多的並非性失調,而是溝通困難,彼此很難相互包容。
(九)外遇後還愛丈夫嗎﹖一半一半。
(十)丈夫還愛自己嗎?百分之七十認為第三者介入受到影響。

什麼叫做外遇?

  外遇問題,各人看法有其說詞。有的只是幻想,但也構成{聖經}上的意淫,也是有罪的。有人以為凡是「婚外性關係」,包括妓女買賣式行為,或偶一為之的性關係,作完了連雙方名字都不知道,都算作外遇。」也有人以為「外遇一定得在外租屋同居。」李昂對外遇的定義有三個基礎要素:一、包含感情成分,二、已發生性關係(或至少有親密關係如接吻、擁抱),三、是一種持久的關係。於是她指出「外遇的壞處」,也指出「外遇的正面意義」,依據統計,「有外遇的法國男女,有百分之十四的男人認為這種行為妨礙夫妻生活;但有百分之二十八的男人認為外遇對夫妻生活有益,而最令人驚訝的是有外遇經驗的法國女人,幾乎有少數認為外遇會改善夫妻關係。」李昂也認為「好的外遇可能像潤滑劑,使得已疲倦、厭煩、公式化的婚姻生活,因第三者的介入和外在的刺激,重新又回復生氣。有外遇的夫或妻,嘗試了一次奇妙的外遇經驗(當然是短暫的,已結束了的),重新回來體認夫妻間長期培養起來的感情的可貴,這自然是外遇的正面意義。」

  藍采風博士提出進一步看法:「外遇之後並非完全是負面的。它依外遇之原因及個人對元配之誠實程度及配偶間之婚姻關係而定。有名的婚姻治療家Jame Framo指出:『外遇很少是婚姻破裂之原因』,往往是處理外遇問題的過程中,配偶牽出了一連串平日即面對的潛伏之婚姻問題而導致破裂的婚姻。」

  藍博士認為「外遇導致婚姻不滿導致離婚」,還是因為「婚姻不滿導致外遇導致離婚」的因果關係,真還得有待進一步資料證實。李昂是同意Jame Framo的看法,如果夫妻雙方能以外遇為教訓,為婚姻的警示燈,真正誠懇的來處理與面對婚姻中的問題,謀求改進與解決,透過外遇,一個更美滿的婚姻應該是可以期待的。

外遇發生了怎麼辦?

  愛情是女人的生命。筆者家鄉浙江青田有一句俗語:「只可共天公,不可共老公。」當女人發現丈夫有了外遇,氣得「一哭二罵三上吊」,尤其是「完美主義」的女人,只要絲襪有一點破洞就不要了;丈夫有了外遇,只有離婚。這就是為什麼造成臺灣離婚率之高,每四對結婚的有一對離婚。處理婚姻問題也是一種藝術,民國八十五年一月十九日{中央日報}副刊刊出。〈廖輝英暢談小說剖析人生〉一文中提到:

  「兩性相處,不管是情侶還是夫妻,最簡單同時卻也是最難的,就是要用對方喜歡的方式對待他,在這個過程中包含了對對方的了解,懂得他,體諒他,和極大的克制力與忍耐。可是一般人都是用自己認為的方式要對方接受,所以我才覺得相愛容易相處難。」

  她又說:「我以前常說吵架千萬不要罵贏,罵贏的人總是會變成被打的人,或是最後輸得最慘的人。」她以「老公十幾年前做的事情,跟某一個女孩子在某一家咖啡廳喝咖啡的時候被我看到,我永遠牢牢記住,是死也不會忘記,但是為什麼還跟他在一起﹖因為我雖然記住了,但是我消化掉了,我用原諒來代替了,當然我們不能永遠記住他的錯誤,絕對要用寬諒讓兩個人的生活能夠繼續下去,對我來講也不完全是為他,可能是為我自己。」

  簡春安教授以四五六個外遇問題個案顯示臺灣外遇的情形:
-外遇不分教育程度。
-外遇的高危險群以年輕夫妻居多,六成以上集中在二十六至三十五歲之間。
-外遇者自以為是對配偶不滿,才發生外遇。
-外遇者有六成以上感到自責,少數有悔意,表示要回到配偶身旁。
-女性外遇有增多的趨勢,有百分之十五。

  外遇既然那麼多,如果家庭發生了外遇怎麼辦?李昂此本書是一本「How to」的書,也就是說,「讀了後能如何去作」的指示性的書籍。書中告訴你心理的適應,法律的處理,醫療與性,以及女性的成長。尤其如何控告通姦?配偶只告第三者,卻原諒自己的配偶,撤回告訴,可是對方的配偶也可以提出告訴。大家都上了法庭,最後是走上離婚之途。廖輝英在前文中指出:「八十四年有三萬一千八百一十三個因為離婚而變成單親的家庭」。這些因離婚失去愛的孩子,也會成為社會問題。離婚率偏寫,也使得有心結婚的人怕怕,造成社會「單身貴族」的原因。本書對於有心結婚,或是結婚,面臨外遇問題困擾的人,是一本可以諮商的書,幫助你如何認識問題、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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