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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借還書管理經驗談

文:黃碧珠(永和市立圖書館管理員)

  一般民眾總以為圖書館只是一個可以看書、借書的地方,他們與圖書館的第一次接觸多半從借還書開始。然而這小小的第一次接觸影響卻非常深遠,讀者可能因找到滿意的資料而對圖書館產生好感,並憑著良好的第一印象與經驗而逐漸了解圖書館的其他服務。反之,讀者也可能會因為找不到滿意的書而對圖書館產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以後再也不到圖書館來。由此可知,借還書服務可以說是圖書館第一個接受讀者考驗的地方。為了維護館藏資料及保障讀者的權益,圖書館必須訂定圖書借閱規則做為辦理讀者借還書手續的根據,如何做好讀者借還書管理工作,以避免館員與讀者間產生誤會而影響圖書館形象。本文僅就永和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在館藏資料的借出、歸還、預約、催還及遺失賠償等管理經驗來與同道分享。

一、館藏資料的借出與歸還

  一個好的圖書流通作業應該符合手續簡便、處理迅速、紀錄正確三項原則。整體而言,圖書館在自動化之後,以光筆、光罩等設備讀取條碼辦理借還書手續,應該已符合簡便迅速的要求,雖然速度加快了,紀錄卻不見得正確。「小姐,妳還有一本書還沒還哦!」「我不是都還清了嗎?」,這樣的對話對流通館員來說應該不陌生;或者是讀者在公用目錄上查到某一本書可以外借,可是在書架上卻找不到,這些現象可能是因為館員在辦理借還書時忘記作系統的切換,所以該借的沒有借閱紀錄,而已還的也沒有還掉。為避免以上情況發生,本館採行以下的做法:

 (一)館員在處理借還書作業時,必須留意電腦螢幕上的訊息外,也要把電腦喇叭電源打開,若館員忘記切換借書或還書功能時,系統就會發出聲音警示以提醒館員。

 (二)如果讀者說書已還了,但紀錄還在,館員必須先到書架上查看,如果在書架上找不到,要請讀者再找找看,而不隨意判斷讀者是否有還。

 (三)完成歸還作業後,如果還顯示未歸還的借閱紀錄,則主動告知讀者以確認紀錄的正確性。

二、館藏資料的預約

  讀者可經由線上公用目錄查詢館藏書目資料,如所需資料已被借出時,讀者可透過線上公用目錄預約,當書還回來時暫置於預約架上,並利用電話或E-mail通知預約者前來借閱,若超過保留期限仍未到館借閱,則取消該項預約。若有被預約的資料而借閱者逾期未歸還時,館員會以電話個別催還,以方便預約者借閱。

三、館藏資料的催還

  讀者借閱的圖書常有無法如期歸還,或將所借的圖書資料佔為己有而不歸還的情形,衍生館藏資料的流失,一直是圖書館最困擾的問題。為了保障讀者的權益,借閱的圖書必須按期歸還,如逾期未還,圖書館應主動通知借閱者儘快歸還。至於處罰的方式,在公共圖書館中較常見的作法,一是罰款;一是停止借書權利。

  本館在79年以前是採用罰款的方式,79年以後則採停止借閱權利。通知的方式則採定期與不定期二種,定期是每個月寄發逾期通知單通知讀者,不定期則是如果發現某一本書已經逾期且有人預約,則主動以電話催還,告知借閱者這本書有其他讀者要借閱,這樣的催還效果還不錯。另外個人覺得如果整個大區域(如台北縣)的公共圖書館都建置完成連線,而且採用共用的讀者檔時,這樣的情況將會減少,因為讀者只要有一本書未還,那他在整個台北縣將無法再借閱圖書。

四、館藏資料的污損、遺失賠償

  外借的圖書如果因讀者不當使用或是故意損毀,應依規定賠償,才不致影響其他讀者的使用權利。相信流通館員都有這樣的經驗,食譜、減肥書或言情小說還回來時,內容較精采的部分經常被撕毀,而兒童書則常被小朋友亂圖鴉。上述情形,如果未事先檢查而要求賠償很容易引起讀者的不滿;另外如果讀者已經遺失圖書,常會要求依價格賠償,或是從家裡或舊書攤買本書來賠償,造成流通館員不少困擾,而有些絕版書或兒童套書,讀者又很難買到。因此,圖書館要訂定資料毀損賠償辦法,作為流通館員處理的依據。

 (一)館員在辦理借、還書時必須確實做到檢查內頁的動作,借書時先檢查內頁表示圖書出借時是完整的,還回來時如果有畫線、塗鴉、污損或撕毀則讀者必須賠償。

 (二)如果借的時候書已被畫線或其他記號,則先詢問讀者是否仍繼續借閱,如果是,則在書上做註記以供館員辨識。

五、設置還書箱服務

  為避免讀者因不知開館時間而徒勞往返或空跑多趟,本館特於開放時間以外增設還書箱服務。讀者可於本館開放時間以外直接將其借閱的資料投入箱內,待開館時再由館員辦理歸還。此一措施,不但方便讀者歸還所借閱的資料,也提升圖書的歸還率,獲得讀者一致好評,尤以上班族最為受益。

六、圖書的修補裝訂

  目前國內出版的中文圖書,原先的裝訂多不夠堅固,圖書館的資料因為使用率高,容易破損、掉頁,因此需要加以裝訂,以延長圖書的壽命。

七、維護館藏紀錄的正確性

  如遺失、破損需淘汰之圖書無法即時註記,讀者查詢之結果與實際館藏不一致,即會影響服務品質,增加館員與讀者之間不必要的困擾,因此,館員要維護館藏書目資料的正確性。

  本館的作法為除了讀者還書時經檢查如有脫頁、書脊破裂或書標脫落等情況時即加以裝訂修補後再行歸架外,對於新購入館的圖書,將借閱率較高的如小說、漫畫等均在封面及封底加厚紙版,再裝訂一次補強後,才上架供讀者借閱。

八、結論及建議

  綜合以上,在借還書管理的經驗,個人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訂定合理與適合服務對象的閱覽規則:圖書館進行閱覽服務作業時,應特別注意閱覽規則的訂定,閱覽規則是圖書館處理閱覽事務的準則,也是讀者來館使用各種館藏資料的依據,內容所包括的開放時間、借閱冊數與借閱期限等讀者使用權利,以及資料逾期未還時、或污損與遺失時的罰則等,都必須適合服務的對象且讓讀者容易做到;例如污損與遺失時要求讀者一定要賠償原書,但是有些書不容易買到,容易造成讀者的不滿,甚至乾脆不賠了。另外也應將閱覽規則公布在明顯的地方,讓讀者都能看見,最好是印製在借書證裏,以提醒讀者注意。

 (二)設立還書箱:有些讀者因借閱的資料逾期太久,不好意思面對館員,索性不還書,如果設立還書箱,讀者不再有此顧慮,將增加還書率。

 (三)館員在辦理借閱手續時,能再次提醒讀者歸還日期。

 (四)根據1981年對North Carolina州公共圖書館所作的一項調查發現,圖書館第一次發出的逾期通知時間,約在逾期後兩週內最有效,因此圖書館應盡量於逾期兩週內催還。

  我們應該灌輸讀者一個觀念,那就是圖書館所提供的資料雖然是免費的,但是圖書館的經費也是來自人民的納稅錢,我們的目的並不在保護圖書館的財產,我們所要保護的是全體讀者的閱讀權利,並且藉著這樣的保護來教育所有的讀者須為自己的違規行為負責,懂得去遵守圖書館的法令規章及養成愛書惜書的公德心。

【參考書目】

  • Burgin, Robert & Patsy Hansel."More hard facts on overdues." Library & Archival Security 6:2 (198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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