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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蒙郡公共圖書館與我國台中縣公共圖書館之比較

文:陳瓊芬(台中縣立文化中心組員)

【摘要】

  筆者參加臺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度公務人員研習發展計畫的「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組」,赴美國吸取其圖書館經營的理念與經驗,令一直在基層圖書館我,開了眼界更獲得相當豐富而寶貴的營運心得。參觀過的圖書館中馬利蘭州蒙郡公共圖書館的行政層級上,與台中縣立文化中心相近,所以就蒙郡公共圖書館與台中縣公共圖書館,以其行政、組織、管理各方面提出心得。

一、前言

  在現代的人事管理中,不論是私人公司亦或公務機關,都越來越重視員工的在職進修,套一句流行語就是「充電」。個人擔任公務人員已十五年了,其中有十一年的時間在文化中心圖書組,因工作的關係與鄉鎮市立圖館,接觸與合作相當密切,看到基層公共圖書館,不論人力、財力都相當困難,如何有效經營是一大課題。

  個人相當幸運,能參加臺灣省政府八十五年度公務人員研習發展計畫的「公共圖書館經營管理組」,除了聆聽國內圖書館界的專家學者,有關圖書館精闢演講外,更遠赴美國吸取其圖書館經營的理念與經驗,令一直在基層圖書館的我,開了眼界更獲得相當豐富而寶貴的營運心得。

  參觀過的圖書館中馬利蘭州蒙郡公共圖書館的行政層級上,與台中縣立文化中心相近,所以就蒙郡公共圖書館與台中縣公共圖書館,以其行政、組織、管理各方面提出心得。

二、蒙郡公共圖書館概述

  (一)蒙郡公共圖書館於1950年成立,郡圖書館完全是支援管理各分館,所以總館沒有館室對外開放,計有四個區域分館、二十九個中型或小型分館,另有一個監獄圖書分館及四部圖書巡迴車。有州立法,圖書館要免費為民服務,但有些服務會收一點費用,每十年送一次圖書館的證書以鑑定資格。

  (二)館長由郡長任命,館長必須向郡長負責,並報告管理的狀況,現任(1996)館長葛麗芬館長已歷4任郡長。館長之下設有五個部門:行政服務部、公共服務部、館藏發展部、技術服務部、研究發展部(這是1995年才新設立的部門)。各部門的業務如下:

    1. 行政服務部
      主要任務是預算籌編、經費之執行、追蹤。1996年的預算有八百七十五萬美元,較1995年成長百分之四點四。預算主要來源是郡政府預算編列,圖書館的經費要透過對議員的遊說、公聽會、打電話、寫信及個別拜訪等方式進行之,辦理公聽會讓民眾也有參與的機會。除了編列郡的郡政府預算,其它有對外募款,或結合民間團體合辦。
    2. 公共服務部
      將蒙郡公共圖書館系統的各分館分別由三人負責提供諮詢服務、召開定期聯繫會議。而此三人又分別兼任人事業務包括:僱用、訓練、升遷等業務;另一人兼建築設備業務,例如籌劃將成立的新館,更新維護老舊設備;另一人則兼讀者服務管理,例如複印管理、續借、民眾抱怨處理等。
    3. 館藏發展部
      主要任務有參考諮詢服務、兒童服務、館藏資料蒐集及流通、電子諮詢服務及館際互借等。在館藏資料購置經費1996年有四百二十萬美元,採集中分編後再分送各分館典藏流通(全美大部分的公共圖書館都如此做)。在選書方面除了館員負責外,常常有諮詢委員來協助選書,採訪內容除了書之外,還有光碟及商業資料庫。
    4. 技術服務部門
      (1)圖書分編-編目及加工共有十一位工作人員(有三位圖書館專業人員),原始編目的量約佔5-7%,新書到館之後在終端機用撥接查詢,查到的書目資料載至磁片後,離線再由磁片轉入該館使用的系統(如此做是為了節省上線的費用),查詢是分別與OCLC連線及上網際網路查詢。每月處理的圖書量約2至3萬冊,包括有聲圖書、錄影帶、光碟及各種電腦軟體資料、錄影帶、光碟及各種電腦軟體資料,每件資料由入館到上架約3至7天。
      (2)資訊網路服務-蒙郡公共圖書館是使用CARL自動化系統,包括流通、採購、編目、及資訊服務,此系統支援全部的分館,並提供24線撥接用線路供民眾(16線)及學校(8線)查詢其線上公共目錄,而在流通子系統又有一項功能相當便民,就是民眾可以電話直接續借,使用CARL系統使用者,尚可利用該公司提供的資料庫,例如百科全書、期刊全文資料庫等。在馬利蘭州內有22個郡(蒙郡是其一),於1951年7月即已將各圖書館的系統組織整合了,他們彼此之間的資訊流通目前是透過全州性之SAILOR資訊系統。
    5. 研究發展部門
      這部門才成立二年,目前只聘請一位專業人員芭芭拉‧海爾(Barbara Harr),她曾擔任這項工作具有相當的背景及經驗。除此外為了工作上需要有人脈交流可協助其業務發展,館長鼓勵她參加蒙郡區精英訓練(每年訓練40人)。芭芭拉介紹她的任務最主要是找錢及合作的人(包括公司、團體),來推動圖書館的發展計畫。例如最近完成的一項計畫(稱Public Information Kiosk),是放置電腦在一個購物中心,提供民眾以觸摸式查詢有關蒙郡公共圖書館各種訊息及資料,例如圖書館可為民眾服務的內容、各分館的位置、開放時間、雜誌期刊及報紙摘要、在SAILOR系統上的訊息.....等等,而這項計畫的經費是由「圖書館之友」與該購物中心合作支付。

  (三) 諮詢委員會與圖書館之友

  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在國內並不普遍且性質與美國之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功能也不大一樣,而「圖書館之友」在國內則尚無如此的組織。

    1. 諮詢委員會
      圖書館諮詢委員會不直接隸屬圖書館,由郡長指派十二位委員(館長為當然委員),除了提供意見供館員參考外,也協助爭取圖書館經費,讓成員及民眾支持,反映圖書館該什麼事?甚至該買哪些書及設備等建議,因此委員們每人各與2至3個分館連繫,並參加分館的諮詢委員會會議,甚至有些小的委員會議,例如預算、服務等,他們也都參加,因此這些委員平均每月有四次會議,參加會議都向各自的公司或單位請假,而他們都是無給職,連車程上的耗費都是自費。
    2. 圖書館之友
      它是一個義務組織,也不直接隸屬圖書館,有國內義工的性質,提供義務服務外,還為圖書館爭取其它經費來源,例如有一家書店其二手書賣出所得捐給圖書館,各館的破損書透過「圖書館之友」賣出,也可做為圖書館經費來源之一。

三、蒙郡公共圖書館與台中縣公共圖書館之比較

  (一)蒙郡公共圖書館的行政、組織、管理

    1. 行政體系
      (1)蒙郡公共圖書館是郡政府的一個部門,郡長任用館長,館長直接向郡長負責。
      (2)郡內有區域圖書館田個,城鎮圖書館十九個,共有二十三個分館。在經費、人事、業務上受郡圖書館的輔導管理,所以郡圖書館必須在行政技術及服務上支持城鎮圖書館。
    2. 組織
      蒙郡的總館沒有實際上的對外服務民眾的館室,所以其組織都是針對各分館的行政支援、技術服務等所設部門。計有行政服務部、公共服務部、館藏發展部、技術服務部及研究發展部等五個部門。各部門的任務已於本文首段,有關該館概況中已描述。
      另外尚有兩個組織是「圖書館之友」及「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這兩個組織不是隸屬於郡圖書館,但卻在郡圖書館的運作上扮演很重要的地位與角色。
    3. 管理
      (1)行政委員會-由五個部門主管二週開一次會,協調溝通各部門的業務,還有主要分館代表四人及工會代表也參加。
      (2)除了行政委員會召開協調連繫外,各業務承辦人彼此之間,也常召開小型會議,增進彼此的溝通了解,俾便業務推展順利,例如館藏發展方面、預算方面等,甚至因業務需要而彼此約定時間,三、二人開個不是相當正式的協調會。
      (3)在圖書館服務的非主管者,公會替他們爭取權益及福利。
      (4)郡圖書館與各區域圖書館、城鎮或社區圖書館的關係:
       A.郡圖書館對於各分館有管理、支援輔導之責
        a.圖書館負責所有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採購分編等技術工作。
        b.圖書館各館自動化系統及網路管理。
        c.圖書館各館人員編用、訓練、升遷。
        d.各圖書館建築、設備的管理。例如各館設備的維護、老舊設備的更新,或新館的建築,有一分館於1998年將成立,目前即由郡圖書館的公共服務門負責規劃,甚至該分館的館藏已慢慢的採購。
       B.郡圖書館有三個人分別負責約八至九分館,處理分館與分館或分館與總館的連繫協調,及總館對分館的管理等工作。
       C.各分館之間每三個月開會乙次,彼此業務上的溝通協調。

  (二)台中縣的公共圖書館

  台中縣的公共圖書館有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及二十一個鄉鎮市立圖書館。

    1. 行政體系
      (1)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是文化中心內五組(總務、藝術、博物、推廣及圖書組)中的一組,組長負責圖書館相關業務,由文化中心主任兼任,主任則由縣長任用之,直接向縣長負責。
      (2)各鄉鎮市立圖書館,分別隸屬各鄉鎮市公所,置管理員,由鄉鎮市長任用,管理員向鄉鎮市長負責。
      (3)鄉鎮市立圖書館受文化中心圖書組輔導,輔導的內容著重在圖書館專業技術的圖書處理及活動推廣。
    2. 組織
      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是文化中心內的部門之一,所以組內沒有再分部門,但也有圖書採購、分編,及各閱覽服務等業務。閱覽服務則包括:開架式書庫、參考室、台中縣文獻資料室、視聽室、期刊室、兒童室、圖書館推廣活動等,甚至目前規劃辦理「台中文化中心暨各鄉鎮市立圖書館自動網路系統」。實際上執行的業務範疇與職責,是縣立圖書館的角色。
    3. 管理
      (1)文化中心圖書組組長,因為由文化中心主任兼任,所以在台中縣實際執行之業務,交由組員(以下稱代理組長)代理。
      (2)代理組長參加每週乙次的文化中心主管會報,除向主任報告圖書組業務運作外,也能與其他組在會議上溝通協調。
      (3)圖書組組內業務會議,每週由代理組長召開乙次會議,各業務承辦員向代理組長報告承辦業務外,代理組長轉達主管會報議決事項,組內同仁彼此溝通協調。
      (4)文化中心圖書組與各鄉鎮市立圖書館的關係
       A.文化中心與鄉鎮市立圖書館沒有任何行政上之隸屬關係,僅輔導關係。
       B.文化中心圖書組,每年召開一至二次的「台中縣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業務發展會議」,除了文化中心與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溝通協調外,各鄉鎮市立圖之間,藉此交流工作經驗。
       C.文化中心圖書組,每年定期辦理「鄉鎮市立圖書館從業人員在職講習」,針對各館的需求課程,而洽聘講師來傳授知識或經驗。

  (三)蒙郡公共圖書館與台中縣公共圖書館的比較

    1. 在行政上
      蒙郡公共圖書館是郡政府的部門之一,郡長直接任用圖書館館長,館長向郡長負責。而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是台中縣政府的所屬部門文化中心的一個人組,雖然主任(兼組長)是由縣長任用,但在層級上顯然蒙郡公共圖書館的政府的部門,較高於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是縣政府部門下的一組而已)。
    2. 在組織上
      因為郡圖書館郡政府的部門之一,因此具強而有力的組織,足以領導、管理、支援其城鎮圖書館。不論在人力、財力上都相當充裕,將全郡的圖書館事業,經營成一個緊密結合,合作度相當高的圖書館網,甚至於蒙郡附近的華盛頓特區的圖書館,都與其互通有無,真正到館際互借資源共享的目標。
      而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在組織上因為只是文化中心的一組,人力物力都相當不足,輔導鄉鎮圖書館的業務只有一人負責,相較於蒙郡的三人,即可見人力的懸殊。
    3. 在管理上
      蒙郡公共圖書館總館與各城鎮或社區圖書館,可是環環相扣緊密結合,因為他們的合作無間,省卻許多人力物力,也因此經營得更有效率。
      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不是台中縣公共圖書館的總館,所以其角色的扮演及其任務當然與蒙郡有不同,茲述如后:
      (1)蒙郡公共圖書館各館在圖書採購分編方面,都由郡圖書館負責,各分館只負責上架流通。總館統一採購的方式,不但可節省經費;統一分編更多節省人力,尤其分編的圖書是複本,更可見其效率了。
       在台中縣各圖書館,因為文化中心圖書組的館藏購置費,僅供文化中心圖書組各室充實用。各鄉鎮市立圖書館的館藏購置費由各公所編列,而各公所有其總務、會計單位,當然是各自採購分編。文化中心因此無法統一採購,更無人力可以為各館分編圖書,所以有的鄉鎮經費不足,而年年沒有添購館藏,有的館因缺乏圖書館專業人員,新館藏入館後,無法即時分編上架供眾閱覽。
      (2)建築、設備方面也如同圖書採購般,臺灣省各鄉鎮市立圖書館這方面,也都由各鄉公所編列執行之。但以目前鄉鎮市立圖書館的建築,設備經費,多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補助,台中縣政府亦配合編列對等補助款。而建築設備方面的輔導,是歸屬於台中縣政府教育局,因此,文化中心圖書組,除了主動積極了解外,往往無法在此方面使上力,因此,仍有新落成的鄉鎮圖書的空間規,不適合圖書館作業的運作需求。
       反觀蒙郡的各分館,其建築設備都由總館負責,不論是更新、維護或新購。即將於1998年成立的分館,目前已由總館著手規劃,就連內部的館藏也已規劃了。因此該分館的館舍是經總館,以專業素養規劃的,不會有竣工即不適用的情形,且基本館藏已開始籌辦,不致於有開館了卻館藏不足的現象。
      (3)在自動化網路管理上,蒙郡亦由總館負責,因此該郡的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網路已整合,民眾不論在家或在各分館,均可查詢到全郡各館館藏資料,甚至郡內各級學校的館藏資料,也可檢索到。因此館際互借資源共享得以實現,就是華府地區也是其互借範圍,郡民受益甚大。
      根據蒙郡的圖書館購書經費,每人分配的經費是美金七十五元,因為館際互借所以依館內的流通紀錄評估,每人受到的服務可多達美金二千元,真正達資源共享的境地。
      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圖書組與各鄉鎮市立圖書館的關係,因為不是總館與分館關係,所以無法統籌規劃之。早期有經費的鄉鎮已各自進行自動化,而沒有經費來源的館,到現在都尚未進行自動化。因為沒有統籌及完整的規劃,所已自動化的各館,各自使用小型的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在書目資料格式上沒有統一,因此互通有無館際互借的理想,在台中縣整個圖書館的整合,需要花費更多的人力物力。

四、結語

  (一)縣級的圖書館應該獨立,而不是附屬於文化中心的部門之一,且其組織應該強化,具有真正領導、輔導、管理鄉鎮市立圖書館的能力。

  (二)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應為縣圖書館的分館,包括其人事、經費及營運服務都由總館統籌。全縣的公共圖書館,如果有總館負責管理,則不但全縣的圖書館事業,有主導者可開創整合全縣圖書館的營運,更可節省人力物力。例如目前各鄉鎮圖書館自動化,正由各館陸續進行,如果縣立文化中心是以總館的主導立場來規劃辦理,一則全縣圖書館網可整合,達到館際互借資源共享,一卡通用於全縣的圖書館系統;二則縣總館負責自動化網路的維護、管理,減輕各鄉鎮市立圖書館的負擔;三則是便民利民,民眾不必每到縣內的一個鄉鎮圖書館,就得辦理一張借書證,借書還書透過館際互借,可以不必一定在甲館借至甲館還,甲館的館藏一定在甲館借;四則館際互借資源共享的先期作業,如果配合全縣館藏發展規劃,即是合作館藏發展由總館主導,則館際合作館際互借,資源共享才能真正落實而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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