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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系統跨館際作業功能探討

文:賴忠勤(臺灣省立臺中圖書館約聘編審)

【摘要】

  臺灣省各縣(市)立文化中心陸續建置連結全縣(市)鄉鎮市(區)圖書館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採「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資訊網路輔導諮詢委員會」所規範之集中式作業架構。本文就縣(市)立文化中心規劃全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時,所提出的系統功能需求書中,有關連線合作館之間跨館際作業功能,做一整理及條列,希望提供給文化中心圖書館規劃系統時做為參考。本文並說明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架構之必要性,以及未來與區域中心、國家圖書館「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結合之未來發展。

關鍵詞: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公共圖書館、鄉鎮圖書館、文化中心、連線合作館、中心圖書館

一、前言

  臺灣省各縣(市)立文化中心暨鄉鎮市(區)圖書館,近年來紛紛建置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以處理圖書館的編目、流通、線上公用目錄查詢、採購及期刊管理等作業,系統的選擇以中小型為主,以滿足個別圖書館作業的實際需求為原則。雖然若干中小型系統在價格效益比方面有不錯的評價,但在規格標準的遵循方面,受限於市場規模過小,廠商無法投入太多研發人力及經費,以致造成系統所建置之資料無法與其他圖書館系統交換及共享,甚至到了必須更換系統的地步,造成圖書館人力、物力及經費等方面之損失及浪費。以中國圖書館學會八十三年通過的「中小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整合暫行規範」(註1)為例,規範中所提出的ISO 2709、中國機讀編目格式、中文CCCII交換碼及TCP/IP網路協定等,至八十五年才得以見到大部分系統可以正確地轉錄內含CCCII碼之ISO 2709 MARC格式(若干系統推出新版以符合標準,舊版卻無法以升級方式提升,須全面更換系統),對於TCP/IP網路通訊協定支援方面,受限於系統架構之緣故,至今仍有系統無法支援,以致造成文化中心或鄉鎮圖書館無法提供書目資料庫,讓使用者透過Internet以遠端連結方式檢索書目紀錄。

  有鑑於全省各級公共圖書館建置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時可能遭遇到經驗不足或觀念上之問題,並希望規劃出合適的架構以供採用,於八十四年十二月所成立的「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資訊網路輔導諮詢委員會」,提出以文化中心為各縣市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整合中心,所屬鄉鎮市(區)圖書館以專線連結至文化中心分享系統主機資源之架構模式(註2)。此一架構除了考量各鄉鎮市(區)圖書館進行自動化作業後,可能遭遇無法支應系統維護管理之問題,希望由文化中心擔負起主要的系統維護工作外,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以縣市內所有圖書館連線所構成的圖書館網為基礎,提供更進一步的讀者資訊服務。除了連結Internet且提供Internet資源外,藉由系統整合於文化中心運作之模式,可以提供縣市內所有連線圖書館更多館際合作功能。

  自該委員會成立後,陸續審核多個文化中心所提報之縣(市)圖書館自動化建置整體計畫,並且獲得省教育廳及文化處之經費補助(註3),以建置全縣(市)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文化中心所提出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功能規格需求書中,對各模組之功能多有詳細之敘述,然而對於文化中心與鄉鎮圖書館間跨館際作業之功能,則較缺乏完整之描述。本文旨在列舉及說明以文化中心為縣市圖書館自動化系統作業中心,對於各館館際作業時,系統應具備那些功能,以突顯跨館連結系統之特色。

二、文化中心與鄉鎮市(區)圖書館連線作業架構

  「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資訊網路輔導諮詢委員會」所規劃之架構,全縣市僅文化中心購置圖書館自動化作業系統主機,採開放式的作業系統,鄉鎮市(區)圖書館僅須購置圖書館自動化作業用電腦及連線設備,以數據專線連結至文化中心的系統主機,文化中心及所屬鄉鎮市(區)圖書館之各項圖書館自動化作業,均由主機處理及回應;即使是主從架構(Client/server)之系統,其資料庫所有紀錄(例如:讀者紀錄、書目紀錄及館藏紀錄等),亦採集中式架構,集中於系統主機作業及管理。

三、縣市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跨館際作業之功能及說明

  以下依一般圖書館自動化系統需求書之架構,條列出包括系統整體及各模組子系統中,處理跨館際作業時,應具有之功能,並加以簡略說明,以供參考。以下功能需求將文化中心圖書館稱為「中心圖書館」,各鄉鎮市(區)圖書館或其他與文化中心連線共享系統資源的圖書館,通稱為「連線合作館」。

 (一)整體功能

    1. 各連線合作館連結文化中心系統主機,共享系統資源。
    2. 採集中式資料庫架構,任何一館所建置之書目紀錄、讀者紀錄及其他相關檔案,可供各連線合作館使用,無須重複建置。
    3. 各連線合作館可擁有個別之參數設定、操作畫面。
      〔說明〕可供多館使用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設計上,應具有「館別」模組之概念,雖然多館共用一套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軟體,但各館可依個別之需求,設定不同於其他圖書館之參數及操作畫面(例如操作畫面上圖書館名稱之顯示)。
    4. 各連線合作館可依需求修改各館之輔助說明訊息。
    5. 可依各館需求設定不同之統計方式及報表列印。
    6. 可設定各連線合作館使用者權限,非授權之使用者,無法進入其他館之作業模組。
    7. 提供各館館員訊息傳遞功能。
    8. 跨館連線之流通作業,平均反應時間最多不得超過三秒。(建議最高連線測試速度為19.2k bps。)
      〔說明〕本項功能主要在考量各鄉鎮市(區)圖書館連結文化中心之數據專線一般為低速線,因此系統廠商設計主機與遠端電腦作業時,兩者之間的資料傳輸量,應注意能以最少之資料量傳輸,即可完成作業,以免影響遠端電腦之作業(例如借還書作業)。
    9. 讀者及圖書條碼,應包括各館之識別代碼。
      〔說明〕各館之識別代碼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數字,除了可供系統利用外,亦可避免各館條碼控制不當,造成與他館條碼重複之問題發生。

 (二)編目模組

    1. 各連線合作館可自行設定編目作業畫面,例如:原始編目時,系統所顯示之書目紀錄登錄欄位。
      〔說明〕雖然所有連線合作館共用書目資料庫,但在建檔時,各館可依需要設定原始編目時最初顯示的欄位,避免不必要之欄位干擾,加快資料建檔速度。若需要的欄位未設定顯示,亦可在編目建檔時隨時新增。
    2. 新增館藏紀錄時,可自動產生內定之欄位值,例如:館別、館藏類型等參數,節省資料建檔時間。
      (1)可修改自動產生之欄位值。
    3. 書目紀錄、館藏紀錄新增、修改及刪除。
      (1)任何連線合作館所建立的書目紀錄,其他館具有相同圖書資料時,僅須增加館藏紀錄,無須重複建置。
      (2)可新增他館之館藏紀錄。
       〔說明〕本項功能之考量,在於有隸屬關係之分館時,其編目作業可能由總館統一處理,建檔完畢後,自動為分館新增一筆屬於該分館之館藏紀錄。
      (3)各連線合作館才可修改、刪除該館之館藏紀錄。
       〔說明〕本項功能之目的在保護各館辛苦建立之館藏紀錄被誤刪,甚至影響到書目紀錄。本功能亦可以設定權限之方式,經授權者才可在其他館別修改或刪除館藏紀錄。 
      (4)可設定各連線合作館對書目資料庫之書目紀錄異動權限:
       a.可修改、刪除所有連線合作館所建立之書目紀錄。
       b.可修改、刪除各館自行建立之書目紀錄。
       c.不得新增、修改及刪除書目記錄。
        〔說明〕本項設定可依各連線合作館的編目品質,控制其修改、刪除書目紀錄之權限,以獲得較好的書目品質控制。 
      (5)可設定不同之分類表及標題系統。

 (三)流通模組

    1. 可設定各連線合作館不同之流通政策及讀者類型。
      〔說明〕由於連線合作館隸屬單位均不同,可能產生極為複雜之流通政策,若有必要,可以將各館之流通政策條列,並擬訂細部需求,供系統廠商參考,以設定各項參數來滿足各館需求。細部功能需求舉列如下:
       a.可設定各館借閱冊數,例如:甲館5冊,乙館4冊,丙館5冊…,但全縣(市)總借閱冊數不得超過15冊。
       b.可設定本鄉讀者與外鄉讀者不同之借閱權限,例如:可借閱之資料。
    2. 可設定連線合作館開閉館時間及休館日。
    3. 任何連線合作館所建立之讀者紀錄,即可供其他館使用,無須重複建立。
      〔說明〕此為一館辦證,全縣(市)圖書館通用之基本精神。由於讀者紀錄為集中式之資料庫,因此其他館可直接使用已建檔的讀者紀錄,無須重複建檔或轉檔。
    4. 任何連線合作館均可檢視所有讀者之借閱狀況、違規狀況等資料。
    5. 各連線合作館可自行印製該館之逾期、預約通知單。
    6. 逾期處理應依資料所在館別所立之流通政策執行催還與罰則。
    7. 可接受讀者歸還其他連線合作館之圖書資料。
      (1)系統可顯示圖書資料所屬館別訊息,供代還圖書館館員處理。
      (2)代還之圖書資料,其館藏現況自動更改為"移轉中";待送回所屬圖書館處理後,館藏現況自動更改為"在架上"。
       〔說明〕未來若推動圖書資料甲館借書,乙館還書之服務,系統應能正確地顯示出館藏現況。
    8. 可設定預約取書方式。
      (1)至圖書所在館取書。
      (2)指定館別取書,圖書館代為運送。
    9. 可透過權限控制,預約他館未借出之圖書資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他館館員代為取書、送書,以進行館際互借。
      〔說明〕本項功能配合跨館還書功能,即可達到館際互借服務。因同在一個系統上運作,因此無須運用Z39.50 ILL Profile等館際互借等協定。

 (四)線上公用目錄查詢模組

    1. 各連線合作館可自行設計線上公用目錄查詢之啟始畫面。
    2. 可由各連線合作館決定提供給讀者之檢索點及排列順序。
    3. 可顯示各館之書目紀錄、館藏紀錄及館藏現況,並具有以下設定方式:
      (1)系統可先行過濾並顯示擁有該館館藏之書目紀錄。
      (2)可依館別設定欲顯示之館藏紀錄及順序。
       〔說明〕系統依連線進入的館別,過濾書目及館藏資料,先行顯示所在館的資料,以方便讀者利用。
    4. 可進行跨館預約圖書資料,取書方式具有以下設定方式:
      (1)至館藏所在圖書館取書。
      (2)依使用之線上公用目錄所在館別取書。
      (3)開放讀者選擇取書地點。

 (五)採購模組

    1. 已建檔完成之採購紀錄,其書目紀錄部分可供其他連線合作館使用。
    2. 各連線合作館共用書商紀錄檔。
      〔說明〕採購圖書資料所接洽之書商、出版社,其基本資料具有一致性,因此無須重複輸入。
    3. 各連線合作館具獨立之經費檔及經費架構設定。
    4. 各連線合作館可設定不同之採購方式、催缺週期等。

 (六)期刊模組

    1. 可共用與採購模組相同的書商檔。
    2. 可共用期刊出版週期設定。
      〔說明〕圖書館收錄之期刊資料,同種期刊之出版週期一致,因此任何一館已設定完成之出版週期,其他圖書館即可延用,無須重設。
    3. 各連線合作館可設定各館之期刊採購方式、催缺週期、裝訂週期等。

 (七)其他功能

  〔說明〕全縣(市)圖書館連線之後,各館可將地方資訊,建置於系統中,透過線上公用目錄,使民眾獲得更多之地方資訊。

    1. 活動節目功能。
      (1)可由各館自行輸入活動節目,系統按時程排列所有連線合作館輸入之活動節目。
    2. 合作參考問題功能。
      (1)讀者於線上公用目錄輸入問題,由所在館別館員回覆。
      (2)無法解答之問題,可轉發其他連線合作館代為解答。
      (3)各館可開放已回答之問題,集中於線上公用目錄功能中,供讀者查詢參考。

四、連線系統運作之困難

  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系統之建置,在硬體、網路方面並無技術上之因難,圖書館自動化系統軟體只要具有跨館際作業功能之設計理念,應能滿足多館作業之需求。就目前所遭遇之最主要問題,還是在於非技術層面問題。例如:若干鄉鎮圖書館限定只服務本鄉民眾;鄉鎮圖書館專線連線費用無以為繼;中心圖書館(文化中心圖書館)無專職之系統管理人員等,都會影響到整個系統運作上之效益。另外功能需求中所描述的館際互借、跨館預約送書及不同館還書等功能,在現實的環境中,若無法配置經常往返於各圖書館間運送書籍的「運書車」,亦無法發揮系統功能以提供進一步的讀者服務。

  以實際的行政作業而言,文化中心與鄉鎮市(區)圖書館之間並無隸屬關係,各館均有相當之自主權,有各自的流通政策,既使圖書分類編目作業亦可能有所差異。未來鄉鎮市(區)圖書館成為文化中心之「連線合作館」後,為考量全縣市讀者使用圖書館之便利性,宜訂定全縣市一致的圖書館借閱政策;為維持整個書目資料庫之品質,編目分類也應力求一致及標準化。因此系統建置之前的協調溝通工作,以及系統上線後持續性的人員教育訓練,都是相當需要的。

五、未來發展

  縣市立文化中心與鄉鎮市(區)圖書館之共用系統連線架構,可說是未來國內圖書資訊網路的「基礎建設」,以「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自動化及資訊網路規劃要點」(註4)所規劃的架構,未來「各縣市文化中心應往上連結公共圖書館北、中、南三區域書目資訊中心,成為各區域中心之支點,以便進行各區域資訊服務之整合與合作」,「北、中、南三區域書目中心再往上連結國家圖書館書目中心,以便進行全國圖書資料之書目控制與合作編目等業務」。目前北、中、南三區域書目中心並無明確的計畫與經費可供執行,而國家圖書館書目中心「全國圖書資訊網路」新系統亦已開始啟用,國內地區是否需要設置如此密集的書目中心,其實用性及效益有待考量。筆者認為應該可以進一步將區域書目中心系統提升為區域內各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系統的「交換中心」,整合區域內各縣市圖書館系統的書目紀錄、館藏紀錄、館藏流通狀況、讀者紀錄、讀者借閱狀況等訊息,使讀者借閱證從縣(市)內圖書館一證通用,提升到區域內各縣(市)圖書館一證通用,並推動區域內各圖書館進行館際合作及整體性的圖書資訊服務。未來國家圖書館「全國圖書資訊網路」透過此三區域之「交換中心」,即可整合國內各級公共圖書館完整的書目紀錄及館藏資料,做為全國圖書資料館際互借控制中心之基礎。〔圖一〕

圖一: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系統、北中南區域交換中心及國家圖書館「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系統」連結架構圖

  在此引用陳昭珍教授所認為,公共圖書館在目前與未來之社會環境中應提供的服務,做為各縣(市)文化中心圖書館及鄉鎮市(區)圖書館,在推動縣市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網路系統時,努力的目標:
 (一)網路化的流通服務
 (二)網路化的書目查尋服務
 (三)網路化的參考服務
 (四)網路化的視聽與文獻傳遞服務
 (五)網路化的資訊利用教育
 (六)網路化的資訊科技教育
 (七)地方文獻建立與提供者
 (八)文化活動推廣服務
 (九)地方訊息交換與討論站
 (十)電子城市資訊起站(註5)

【附註】

  • 註1:「中小型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整合暫行規範」,中國圖書館學會八十三年三月五日第四十一屆常務理事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臺灣省政府公報83:夏:22,頁5,民83.4.29
  • 註2:「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自動化及資訊網路規劃要點」,八十五年七月二日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八五教五字第七三一○一號函核定,八十六年六月七日臺灣省公共圖書館資訊網路輔導諮詢委員會修正通過。
  • 註3:八十六年五月臺灣省政府文化處成立,委員會業務由教育廳移交文化處接掌。
  • 註4:同註2
  • 註5:陳昭珍,「網路時代公共圖書館的資訊服務」,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23:1(民86.04),頁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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