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Menu

讀者服務

意見信箱

說明同意頁

親愛的讀者,您好:
 

感謝您使用本館意見信箱留言,為保障您的權益,避免浪費行政資源,請您務必詳閱以下使用說明,並確認同意後,再行留言: 

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第14點規定,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得依分層負責權限規定,不予處理:
(1)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者。
(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3)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

二、請您務必於來信資料中填寫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作為受理依據。

三、建議事項請求簡潔、明確,並以真實案件為限,本系統不受理非理性情緒發洩、漫罵及惡意檢舉之案件。

四、若您的建議和陳情,屬無關圖書業務、重複性問題或陳情人資料不實,本館將不予回覆。

五、本館於收到您的留言後,將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權責單位處理。

六、就同一事件,如無新事證,而重覆留言者,本館將為您併案處理,不再另行通知。


七、您所填寫的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及合理利用,請詳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讀者意見處理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讀者登入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