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閱證
借閱證辦理詳細規定請參見「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借閱證申請要點」。
如有借閱證相關申辦問題,請洽詢國資圖04-2262-5100分機1111辦證處。
網路辦證
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本館提供便捷的線上申辦管道。未曾申辦過本館及臺中市立圖書館個人借閱證之民眾,請先至網路辦證網頁填寫個人申請資料。填畢後,可依個人需求選擇以下2種開通方式:
數位借閱證:直接於線上選擇「上傳證明文件影像」或「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身分認證,審核通過後不核發實體卡片,即可開通各項線上數位資源。
為增加讀者使用之便利性,讀者可自備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申請新辦、更換或補發個人借閱證。
上述票證有關押金、儲值退款、卡片損毀及遺失等相關事項依各發行機構之規定辦理。
實體借閱證使用與維護說明
一證通用:本證通用於本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臺中市立圖書館各分館。凡已持有臺中市立圖書館個人借閱證者,即可直接於本館使用,無須重複申辦。
遺失掛失:借閱證遺失時,請立即向本館辦理掛失登記。若因未掛失導致發生冒用情事,讀者需自負相關賠償責任,本館亦得取消其借閱權利。
補發與換發:
遺失補發須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臨櫃辦理,並依本館規費標準繳交補發工本費。
若自備具悠遊卡、一卡通功能等電子票證辦理補發或換發,則免收手續費。新卡一經補發,舊卡即自動失效無法恢復。
使用規範:借閱證限本人使用,不得重複申請或轉借他人。若經查獲重複辦理,或有借用、冒領、冒用他人借閱證之情事,本館得暫停其借閱及使用權利180天。
資料異動:借閱證核發後,若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請主動通知本館辦理更正,以確保您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