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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探《水滸》暴力的社會意義

文:龔志菁(文化工作者)

著 者:施耐庵
出版者:新世紀出版社
出版年:民國六十年

一、前言

  《水滸》的靈魂人物宋江,據宋史記載,在徽宗的時候確有其人,他的行徑「橫行齊、魏,官軍數萬無敢抗者,其才必過人。」因為宋江結合三十六人豪性指使抗拒正規勢力的故事深具傳奇性,加上中國的政治一向奸臣污吏當道治宰,弱勢的民間老百姓在種種冤屈怨懟控告無門之餘,自然盼望有豪傑之士能如及時雨般仗義舒困,懲凶罰惡了。於是憑藉宋江本事加以渲染、誇張、舖陳、演譯而出的《水滸》故事,讓老百姓在心理上得到無比的安慰與滿足,因而能在廣大的群眾裏熱烈地流傳數百年,是極其合理而有脈絡可尋的。

  <水滸傳>的成書,是民間無數的說書人為順應聽眾的需求,多次改編、添繪、講演,最後由文人羅眾,形諸筆墨點染成章。至於<水滸傳>之著者,一般以元人金聖歎的評許界定為施耐庵,雖然魯迅對此論點抱持懷疑態度,而且歷史上對施耐庵的所知不多,但是<水滸傳>著者文字上高超的寫作技巧,如白話小說之濫觴、情物事態描寫之細膩、人物個性刻劃之鮮明,在在經過細心的處理,使之成為精妙的藝術作品。加上內容所含藏深厚的群眾意識,使得<水滸傳>成為中國小說史上一顆絢麗多彩的明珠,深深吸引讀者。胡適之先生甚至認為<水滸傳>在中國文學史上的位置,比起左傳史記還要大得多。

二、駭人的兇殺事件

  一般在討論<水滸傳>的內容題材時,大都肯定<水滸傳>所說為俠義故事,如早在四百年前明代最富批判精神、思想自由開放以「異端」自居的李卓吾就加「忠義」二字為<忠義水滸傳>,此後世人更是著重這方面的發揮;尤有甚者,劉大杰的<中國文學發達史>裏就以唯物史觀的論點,將<水滸傳>推許為「是一部中國未曾有過的反抗暴虐專制的革命小說」。然在細讀<水滸傳>全書之後,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如近人薩孟武認為《水滸》所表現的是流氓之徒與無產階級;武漢大學朱志方先生為文評《水滸》的忠義,實際上是「赤裸裸的黑幫邏輯」,文中對世人稱頌的水滸忠義觀,極有見地予以批評;更有寫<紅色紀念碑>的著者鄭義陳述了文革時廣西吃人事件,在探討中國吃人史時曾引証《水滸》的殺人案例,最後幾乎擲筆「一大部《水滸》傳中,充斥著對嗜殺、吃人的津津樂道的細緻描繪,卻毫無對這些血腥暴行的懷疑和反省。」劉大杰所謂「反抗暴虐專制」在《水滸》裏是真有其事,只是在抗暴的過程中所波及、濫殺的眾多無辜百姓,讓他失去了抗暴的意義,反而成了血腥滿手的「施暴者」。

  細究《水滸》裏的殺傷力確實嚇人,就拿「第一殺手」黑旋風李逵為例,李逵殺人總是「殺得性起」,換句話說就是見了血、聞了血腥就激發起不可收拾的亢奮,需得一路殺得盡性過癮才行。如在殺了李鬼,割了李鬼的腿肉洗了、煮了、吃了之後,又殺了四隻老虎,被官軍誘捕,待朱貴解了他的圍,李逵一路殺去:曹太公、李鬼的老婆、獵戶排頭兒、三十來個士兵都被搠死了,看的人和眾莊客只恨爹娘少生兩隻腳,都四下逃命去了,李逵還只顧尋人要殺。又宋公明三打祝家莊時,「李逵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莊,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殺了,不留一個。」--這種一個不留的滅門血案,李逵自己尚甚得意,去向宋江請功,宋江問他要拿活的,李逵答道:「誰鳥耐煩,見著活著便砍了。」他的最大收穫是「喫我殺得快活!」要殺人方才快活,要見血方才喜悅,這是非常明顯且極嚴重的人格異常了。李逵拿殺人當砍瓜切菜,即使血濺滿身也可以兀自揮刀,見一個砍一個,為了賺朱仝落草,就將朱仝長得端嚴美貌的四歲小兒刀劈兩半,以絕其後路。這種兇殘暴虐令人看了髮指。然而李逵卻依舊是《水滸》裏最受歡迎的人物之一。人們喜愛他的理由可借「神行太保」戴宗之說:第一,耿直,分毫不肯苟取於人。第二,不會阿諛於人,雖死不改其忠。第三,並無淫慾邪心,貪財背義,敢勇當先。因此李逵也一直是宋江最貼近最縱容的兄弟,對他的濫殺少有苛責處罰。

  《水滸》裏另一殺人者武松,也是一號可怕人物。武松打虎固然是英雄;因知縣、官吏貪圖賄賂私自殺了西門慶、潘金蓮和王婆算是情理有所不得已;可他為了試試新刀,見一道童便拿他祭刀,殺張都監血濺鴛鴦樓也是裏裏外外趕盡殺絕一個都不留。這種文字作業上的狠毒殘忍,如果發生在現實生活,將使人們瞠目咋舌,怖慄恐懼且驚惶難安了。<水滸傳>裏對殺人技巧的敘述非常精到,砍頭、挖心、割肉都有,活生生的一個鏡頭是:在一間人肉作坊(屠宰場)裏懸掛三五七條人腿,剝人凳(砧板)上綑綁二三個等待被宰的人,牆上壁間緊繃數張人皮--人們從這些敘說得到無比的感官刺激,因此津津樂道而不疲,盜匪土寇的本質反被忽略忘記了。李辰冬認為盜匪本是令我們恐怖的人物,然因有「官逼民反」的前提,所以「民眾的同情心」是<水滸傳>得以流傳和風行的主因。呂興昌引楔子「洪太尉誤走妖魔」把李逵的不安和焦慮歸之於潛伏的「妖魔性」。這和羅真人處罰李逵夜間偷襲,施法把李逵吹上雲端再墮入薊州牢裏,戴宗代為求情時,羅真人的說法有雷同之處。羅真人說「這人是上界『天殺星』之數,為是下土眾生,作孽太重,故罰他下來殺戮、吾亦安肯逆天,壞了此人?只是磨他一會,我叫取來還你。」一句「吾亦安肯逆天」有著先天的必然性,於是所有的殺戮都找到了合理的說辭。至於張曼娟乾脆承認這樣的殺戮是一種「暴力美學」。美則美矣,但是文字的煽動性是不可忽視的。在學者探討晚明民變中就指出明末農民起義以張獻忠為主的暴民之殘忍,即是深受<水滸傳>之影響。

三、「抗暴者」與「施暴者」

  俗說「逼上梁山」,此一「逼」字常令人不惜一切身家性命,而對逼迫者予以致命的反擊。其中林沖被逼最為明顯。林沖原是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因妻子被高衙內看上而被陷害入獄。在遣送發配途中,遭到受賂公人謀殺不成,高衙內又使林沖的總角好友陸虞候追至滄州火燒料場以謀害其命。幸得林沖早因草廳為大雪壓倒,已至附近古廟安身,未料陸虞候放火之後,亦隨之到了古廟,至此,林沖的生命受到了最直接的威脅,於是有殺陸虞候之舉。梁山好漢中真正被逼至絕地的應該只有林沖一人,其餘因故落單的有殺人逃犯魯智深、宋江、武松、楊雄;有強盜土匪晁蓋、吳用、公孫滕等;有兵敗戰俘如一丈青、呼延灼、關滕、索超;失職公人楊志;攀附權勢以「鼓上蚤」小偷時遷為代表;更有為梁山群盜以家破人亡之手段挾持上山者,如秦明、朱仝、盧俊義。

  總此,以「官逼民反」的角度來說,民眾所同情的對象似乎有誤,民眾的同情是出自對「忠」「義」的期許。《水滸》的「忠」便是經常掛在宋江等口中的「等待朝廷招安」,實際的行為常常只有對《水滸》團體的向心力和聚合力,如李逵真正所忠者只有對宋江一人。至於對「義」的實踐更是僅限於「道上兄弟」,對大多數民眾他們可就不仁不義了,否則何來「大名城內,變成火窟鎗林;留守司前,翻作屍山血海?」殺戮戰場上「義」的指稱是非常狹隘的。

  實質上,民眾同情的對象應該就是「民眾自身」,他們是亂世下最直接的受害者,是貪官污吏之魚肉,專政集團之臠禁。且借同劫「生辰網」的阮小五的話,看看何以官兵不捉捕水滸泊子裏強人的原因:「如今那官司一處處動彈便害百姓;但一聲下鄉村來,倒先把好百姓家養的豬、羊、雞、鵝盡都喫了,又要盤纏打發他;如今也好教這夥人奈何!那捕盜官司的人那裏敢下鄉村來!若是那上司官員差他們緝捕人來,都嚇得屎尿齊流,怎敢正眼兒看他!」平日作威作福予取予求,一旦有事辦案無方昏潰懦志,如何不教百姓怨恨切齒?長久累積之下,有朝一日,若有一隊宋江人馬,李逵、石秀、劉唐、花榮之輩代為伸張正義,狠狠地一出胸口惡氣,豈不是人心大快?憑藉著說書人的添料加味,民眾的想像力也隨之飛馳奔揚,他們將自己投射入血光肉片紛飛的現場,以為自己正是那批被逼迫的好漢,正是替民伸冤、替天行道,抗拒暴虐的代表。沒料到,在一片殺砍盡性聲中,「抗暴」的人竟成了「施暴」的人;而回到現實,這原本倒履以迎義軍的民眾,卻又成了大多數的「犧牲者」。正是顛覆中的反顛覆,也是角色易位之弔詭了。

四、結語

  在傳播媒體僅憑口誦和文字流通之時,《水滸》的故事一直在廣大的民間流傳,其受到喜愛的程度,連賭具上都圖畫著水滸人物。而《水滸》的暴力事件自明末以來,歷代之起義軍更是不乏受其影響者,這固然是政治社會背景之所使然,但也可見經由<水滸傳>所得來的刺激和啟發的作用。

  今日社會的變化更加劇烈,尤其執政者的公平性、無私性和教化性、慈悲性都受到質疑,社會生態畸變,經濟利益懸殊,人心不平之餘,等而下之者則仿效電影、電視、書報凡一切傳播媒體所轉述的暴力與色情,以圖一時之快,則社會之紊亂、失序,人心之惶惶驚恐可知。

  借由對《水滸》的研討而設問:如果執政者清廉無欲,加上傳播媒體多以淨化人心為能事,一個互相尊重而和諧的社會,讓人們能夠免於生存之恐懼的社會,是否比較有實現的機會?

後記:坊間三民書局、桂冠圖書公司、大中國圖書公司皆有出版<水滸傳>七十回本。桂冠和大中國的字體較清楚且有注解,桂冠並加有金聖歎的批注,可幫助讀者從不同角度之觀察。聯經出版社則出版有一百二十回本的<水滸傳>。

【本文參考書目及資料】

  • 李辰冬 一九八八 <三國、水滸與西遊> 水牛出版社
  • 張曼娟 一九九六 <古典小說的長河> 台灣書局
  • 鄭 義 一九九三 <紅色紀念碑> 華視文化公司
  • 朱志方 一九九七 「鵝湖月刊」二六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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