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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廣角鏡-法國文化觸角 無所不在

文:馬康耀

照片  具有深厚藝文氣息的法國,除了外人眼中的浪漫氣息之外,政府部門更是全力支援文化出版產業的發展,營造一個隨時可以親近文化的環境以台灣目前正全力推動的「全民閱讀」來說,法國推動的「借書權」及「統一書價」就頗值得台灣借鏡;此外,法國還針對視障者及監獄受刑人的閱讀需求,將書香傳遞至每個角落。

  負責文化藝術事務的法國文化傳播部成立於1959年,以法國憲法規定「公民擁有接觸文化的權利」為準則,積極讓文化建設更普及化,同時也支持高水準、前衛的藝術創作。

「借書權」制度補助作者

  2003年開始,法國在法律上取消了作者為唯一著作權擁有者的規定,同時以其他方式來補助作者。政府成立了一個基金會來補助作者和出版商原本所應得的著作權收入並且提供作家退休後的年金。
  
  這個基金會的資金一方面來自於政府的撥款,另一方面也來自於政府所規定的,每本書價格的6%必須提撥給基金會。

  1981年8月10日法國通過了單一書價的法律,這個價格是由發行商或進口商所制定,零售商最多只能保有5%的折扣。為了防止大盤商在市場的占有率過高,當公家機關買書時,大盤商給公家機關的折扣不能超過9%。

  單一價格的目的是要藉著保證傳播管道的暢通以保持文學創作的豐富性和多元性。專業人士幾乎一致地支持此法,此法也對書店的經營產生以下正面的影響。

  書店不但得以生存,書店中的銷售出去的書籍佔了所有銷售量的三分之一。在社會科學或是新文學類中,書店的銷售量甚至超過這個比例。有更多的書籍發行,目前大約有60萬本不同主題的書,每年超過5萬本新發行。

對身心障礙者提供特別服務

  為了幫助視障者,文化傳播部提供經費給公共圖書館,讓他們得以獨立出特別的部門設立了多媒體資料庫,並且修改軟體,例如:電腦中加入特別加大字體的軟體、聲音整合系統、掃描器以及印表機和鍵盤。)

  此外,也有充分經費訓練專業人員,負責接待圖書館對殘障者的服務和特殊閱讀產品的發行。1995年之後,政府為了要鼓勵書商發行這些特殊書刊,文化傳播部組織並安排殘障閱讀的專家在一些大型書展中提供建議給書商,可說是設想周到。

  同時,針對這一部分,文化傳播部及法國衛生健康部還簽署在復健或醫療機構以及其附屬圖書館中推廣文化活動的合約。

推廣監獄閱讀

  監獄閱讀計畫是由文化傳播部跟司法部合作的一個長久性的計畫,由1990年成立的閱讀聯盟所執行。市立圖書館也參與這項合作計畫並且定期更新其藏書。

推展國際交流 不遺餘力
  
  在國際交流方面,法國文化部的「書籍和閱讀部門」跟非營利部門,像是法國國家圖書館 (Bibliotheque Nationale de France)、法國圖書館協會(Association des bibliothecaires Francais )、法國圖書館合作聯盟合作(the Federation Francaise de GolfFrench Federation for Cooperation entre les Bibliotheque),共同合作發展國際交流,推廣法國的專業知識到海外。

  這些活動包括組織調查和諮詢小組、在國外舉辦研討會、贈送書籍、訓練圖書館專家、行政人員等…

「借書圖書館」深入各城市
  
  整體來看,文化傳播部從1959年到1981年之間逐漸擴大其職權範圍,從1981年迄今,其權力逐漸下放給地方。主要的任務轉變成在工作上協調以及在經費上輔助。在預算分配方面,因為地方政府體驗到藝術對於城市帶來相當大的火車頭效應,可以帶動地方其他活動的蓬勃發展,地方政府對於藝文活動的推廣也比較積極,所有城市在文化方面的公共支出佔所有的支出約40%左右,每個城市平均算來,花在文化方面的預算大約是9%。十萬人以上的城市,在文化方面的支出更高。

  法國公共圖書館基本上是由地方行政機關所管轄。另外有97間借書圖書館,原本由部會管轄,到了1986年,改制為由鎮所管轄。所謂的「借書圖書館」是由法國中央政府在1945年創立,目的在於服務鄉村的城鎮(少於10000人)。巴士運載著書籍到各城市中,提供借書服務。

  借書圖書館幫助公共圖書館訓練管理人員、提供志工、給予協助和建議、舉辦展覽以及協調閱讀發展計畫。他們的角色是提供發送服務和後勤。借書圖書館的服務範圍包括了法國所有的領土,包括海外領地。他們也提供書籍給學校、監獄和退休之家。簡而言之,他們是公共閱讀網路的推動和協調者。

  法國傳播部的觸角超乎台灣人民的想像,台灣近年來雖然也很積極推展文化事務,但比起法國,顯然,我們還得加把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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