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任剛「滿月」的「老文建會」主委陳其南,特別在公忙之餘,接受本刊專訪,暢談他在就職演說中提出的三大理念,並特別針對「生活劇場」的構想做了廣泛而深入的解釋。陳其南主委認為,「文化公民權」所強調的是創造性的多元化(creative diversity)和人們對於文化藝術創造過程中的參與(participation)及相對付出,「生活劇場」正是這種精神的具體實踐,因為劇場不但是一種結合了包含視覺藝術、舞蹈、音樂、文學等等的不同藝術形式在內的多元形式的藝術創作,同時,劇場也展現出群體的互動機制,在劇場中人們學習傾聽、表達、理解與創造,無形中加深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互信與溝通,而這些都是形成現代公民社會的重要學習經驗。
不排斥過去文建會推動的政策
對於新文化公民權及生活劇場的理念,是否意味著過去文建會的政策將不再延續或是有新的轉變的問題,陳其南強調,公民文化權及生活劇場運動的構想並不會排斥文建會過去推動的政策,拋出這樣的議題,只不過希望能在過去的基礎上再提升擴充。陳主委說明,文化公民權的理念,是希望民眾在未來也都能享受公民文化藝術的資源,並可要求政府保障。他說,游院長提出「文化立國」,這絕非是個口號。相對的,公民固然有享受政府提供藝術生活的權利,但也必須盡到公民的義務:支持、參與、協助政府及社會規劃舉行的文化藝術活動,這才是「文化公民權」的真意,也是「社區總體營造」一直想要建構在公民心中的「共同體為先」概念。
對於「生活劇場」的理念,陳主委說,推動生活劇場的目的,是因為戲劇可以讓人發揮更多想像,可以超脫自己的侷限,超越社會文化的歧見,摒除人與人的溝通障礙,也是泯除族群隔閡的最好工具。「生活劇場」和以往最大的不同是,過去文建會補助戲劇,多以單面單向為標的,兒童劇就是兒童劇團、歌仔戲就是歌仔戲團,但劇場不該是單一個體的美學與技能的完成,台灣目前的戲劇都是技能取向,而非群體取向。戲劇本來就是藝術中最有總合性的,生活劇場的做法是,將鼓勵項目擴大為各國中小學,希望達到每個國中小學都有自己劇團的目標,因為學校的劇場活動是「群育」的最好教育場所,大家一起做道具、做佈景、討論劇情、排演…每個人除了各司其職之外,還必須和每個成員溝通、合作,從而培養與人溝通相處以及團隊合作、欣賞文化、從事文化的能力,這才是「生活劇場」想要做的事。因為生活劇場的範圍擴大,無形中也會產生許多缺口,所以文建會對戲劇的政策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變的更全面、更寬宏。
社區營造 再臨轉型
談起社區總體營造的現況,有「社區總體營造總工程師」的陳其南主委語重心長。社區總體營造運動推動至今,成果豐碩,但也有社造成就限於當地,無法與其他社區分享與移植的現象,社造運動已面臨如何轉型和如何與生態環境維護緊密結合的關鍵時刻。社區總體營造,目的原是凝聚向心力,因此每個地方的社造成就都屬於當地的,無法分享與移植;社造十年,未來一定要轉型,否則前景堪慮。對此,陳其南主委說,「社區總體營造」理念,一言以蔽之,是一個以「人」為主體的文化地貌、環境景觀和生活品質全面改造的工程。它的基本根源在「人心的改變」,將傳統台灣農村社會的密切人際網絡恢復,附予一種「共同決定未來願景」的民主意識,也就是所謂的「社區意識」:讓地方人自己共同參與、共同決定自己的生活環境、生活方式與未來遠景。它可能是地方環境景觀的改變,也可能是地方文化的保存、也可能是社區安全的維護、或產業的轉型。這樣的想法看起來容易,執行起來卻不見得簡單,因為「人」的改變是非常困難的。正因如此,陳主委過去以勤於下鄉的方式,希望讓地方感受行政部門的熱情與誠意,才能有推動的力量。或許是台灣的社會已逐漸成熟,人們的自主意識抬頭,「社區」理念已經成為許多地方成立類似社區自主團體的催化劑,民國84、85年以後,這種團體的成立更如雨後春筍,它可以是「社區發展協會」,也可能是以「文教基金會」或「地方文史工作室」的面貌呈現,共同的目的都是「家園改造」,「社區總體營造」也蔚為風潮。十年過去,除了單一社區成果無法移植外,有些社區的社造目標變成「旅遊版頭條」,以增加觀光收入為主,社區淳樸不再,世俗化取而代之,社造成果更有淪為硬體建設比賽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