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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一證通用經驗談

文:林彥君(國立清華大學圖書館採編組)

一、前言

  對於讀者而言,憑藉一張識別證就可到不同圖書館利用資源,是十分便捷的;而對於圖書館而言,在經費、空間有限的情形下,資源共享也是必然的趨勢。早於民國78年清華大學與交通大學圖書館彼此就已簽訂圖書互借辦法,而在民國80年中央大學圖書館加入後,三校中任一校的教職員工生皆可使用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在其他兩校圖書館借書。讀者之增加雖也同時加重了借還及參考諮詢的服務量,但透過館際間的交流,可進一步了解其他圖書館之服務方式,作為服務改進之參考,除讀者可蒙受其利外,圖書館也可相對受到肯定,形象也得以提升。圖書館一證通用的實施對讀者言有其便利性,但有許多前置作業必需有妥善規劃,而由於館與館間服務理念之差異,因此合作館間的溝通協調也就顯得十分重要。以下茲提供實施一證通用之注意事項,供有意採行一證通用之圖書館參考。

二、讀者檔之交換

  大學圖書館的服務對象有一定程度的流動性,因為每學年都會有一批新生入校,也會有一批學生離校,而為了方便他校讀者借書,將讀者基本資料轉入流通系統中是較佳方式,而這些工作必須在新生入校前就處理好,以利讀者借書。不同的系統轉檔的格式及方式皆不相同,因此彼此交換的讀者檔也須先加工過才能轉入系統。除了讀者基本資料檔之外,若有所系新增、合併等情形,雙方也應事先溝通,以使轉檔工作能順利完成。

三、建立讀者異動通報系統

  除了讀者休學、畢業、離職、退休等因素造成身分狀態之改變外,讀者因證件遺失及重新補發也產生資料的變動。由於各館採用之流通系統不同,為避免讀者之權益受損及造成讀者與館方間的糾紛,建立讀者異動通報系統是必要的,若合作館間讀者的交流十分密切,則彼此間讀者異動通報之遞送也應更頻繁。

四、圖書館間的溝通及共識

  對於讀者之權益,儘管每一校有不同的考量與政策,但合作之雙方必需要儘可能形成共識,除了基本借閱冊數、期限之外,包括可否預約、可預約總冊數、罰款等最好有明確規範,以免不同館之讀者相互比較,產生雙方不必要的困擾。此外校友、各校招募之會員等是否也擁有互借圖書資料的權益,雙方也都應明定。

五、館員的服務熱忱

  在施行一證通用的借書方式前,合作館間雖有詳盡之規劃和緊密的聯繫,但由於面對之讀者眾多,難免會有各種突發狀況,此時館員的主動及服務熱忱將可使讀者獲得更佳的服務

六、統計資料之提供

  任何服務的持續,統計資料將是十分重要的參考依據,雖說借閱量的多寡、借閱日期的長短與讀者閱覽資料之深度不見得成正比,但藉由三校間借閱量的消長,及對各類型資料借閱情形之深入分析,將有助於各館調整館藏發展政策。中央、交通及清華大學圖書館三校一證通用之實施已屆十年,但實際上還有許多新的合作契機可以開發,而原本傳統的方式也可嘗試再尋求突破,儘管上述目標在短時間內或許不見得容易達成,但還是可以作為長遠努力的方向。

七、圖書館流通系統之配合

  雖然圖書館自動化系統因館而異,但彼此的流通系統若能相互配合,透過一致的界面及協定,讓合作館之館員可隨時掌握讀者最新資料,則可簡化館際間讀者異動之通報,減少館員業務之負荷。

八、開闢更積極、便利的管道

  目前一證通用之借閱係由讀者自行赴各館借取圖書,但囿限於空間與時間之因素,可能有些讀者就放棄借閱。因此若能化被動為主動,定期提供巡迴書車往往返於合作館之間,將讀者所需資料主動遞送至讀者所屬圖書館,再由讀者借出圖書,對於需要資料但不見得有時間自行至合作館借閱的讀者將有莫大幫助。

九、合作館藏發展

  館際資料的互借雖可滿足部份讀者的需求,但追本溯源,若合作館能在購置書刊前針對資料之學科或類型等事先規劃分配,視情形降低複本之購置率,以擴充館藏資料之種數,則除了有限的經費可更妥善的運用外,各館也可建立館藏特色,整體而言,各學科之館藏將會更加完整。

十、擴大合作範圍

  區域相近及同質性高的圖書館採用一證通用的可行性雖較高,但若能有計畫的逐步擴大合作館之數量,必可降低因經費日益縮減對圖書館造成之衝擊,也可使圖書館的資源得到更廣泛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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