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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美學-城市的臉孔 美學的表徵

文:李欣如

照片   「公民美學」是文化公民權的基礎,主要的願景是要使台灣成為一個有創意、有美學的地方,使美學扎根於生活,落實在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讓生活充滿創意和美感。文建會主委陳其南在發表公民美學政策的實踐與溯源時表示,文化公民權包含義務和權利,而文化公民權指的是享受藝術生活的權利,當享受到了藝術的美好,才會回過頭來贊助、支持、參與藝術,付出應盡的義務。所以,公民美學有助於將社會導向良善的一面,除了是全民的責任、義務外,也具有文化傳承的意涵在內。

藝術之美 需大家共同努力

  過去世界級的藝術美學雖然高不可攀,卻可以很輕易地用金錢獲取;如今當美學的概念漸漸深植公民心中時,生活美學的落實就必須集結大家的力量共同推動。當一家家展示或交易美學作品的畫廊、美術館或博物館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時,卻可以座落在髒亂的空間環境中,不禁讓人懷疑,假如環境的周遭沒有改變,即使有再多的雲門舞者、再多的朱銘大師、再多的藝文活動,又有多大的意義?

文建會主委陳其南表示,「公民美學」,讓民眾從關心周遭環境開始   陳主委表示,當一個地方的藝術中心愈多,並不表示美學工作就確實,我們每天生活中的空間、氣氛或景觀,幾乎都要靠別人來付出和維持。因此,一個人不論多麼富有,如果沒有社會大眾和全民價值觀的共識,他和他的家人再怎麼努力,還是享受不到「美」的感覺。

   因為環境具有「公共性」,所以不是個人獨力可以提供或完成的,而環境的美化卻是每一個人都避免不了的共同責任。陳主委提出文化政策並非單純資源分配的技術或策略,必須隨著時代有所延伸,「近年來,當台灣開始重視文化藝術產業的產值與效益,美學是思辨、批判、創造性的概念就隨之而起,進而以此出發才能去欣賞當代的藝術、裝置藝術…」在台灣美學更要從生活周遭開始。

新舊建築 活絡都市

  文建會近年提倡公民美學運動,期望提升視覺環境的生活美學品味與培植健全的藝文生態。在九十四年底,由台北市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對大眾辦理「城市行旅」系列演講,邀請多位知名的專家學者分享世界各地富含當地文化風味的設施、景觀案例,引導民眾了解文化設施與城市行銷關係。

   主辦單位特別在書店的咖啡廳裡規劃「城市行旅」的演講,其中一場邀請到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系副教授李清志分享旅行時所看見的建築,以及歷史建築在都市中所扮演的角色。他學的是建築、教的是建築,就連旅行看的也都是建築,他說,「我總覺得體驗建築最好的方法就是親近它、感受它,並且去親身體驗書本無法給你的激動。」他舉出到波士頓看見新、舊建築相見的有趣景象,並以一間「賣都市的店」為例說明他們珍惜歷史資產的用心。因為波士頓的歷史不長,所以視有關城市記憶的物品都是珍貴的資產,他們不隨意丟棄城市裡的物品,反而將報廢的老路標、紅綠燈…等,集結販售,希望讓有心人能保留住波士頓任一時期的記憶。

   透過李清志介紹許多城市與歷史建築之間的關係,也激發出更多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想法,在演講過程中,從事建築業的陳真真直呼「能從老建築開始,塑造每天都很好玩的都市還真不可置信,」這是真實案例的交流、同時也是賦予台灣歷史建築活力的想像。

  近年來,台灣的都市發展已逐漸重視文化藝術產業的產值與效益,相關文化設施的建設也成為城市素質提升的代表,陳主委強調,「文化設施與都市生活環境需有一致性的規劃,才能進而形塑城市的特殊格調。」

公民美學需自覺意識

李清志贈送美學相關書籍給參與民眾  當台灣的公民美學正在漸漸地提升中,陳主委重申,「公民美學不只是權利,更是責任、也是義務。」推動公民美學時,如果只依賴由上而下的資源,文化政策將難以成功。他以西方各國的經驗說明,藝術文化的發展除了政府的協助之外,仍需仰賴民間企業界的大力資助,不僅對藝術文化的發展有所助益,也提升了企業文化形象。

  陳主委期待,「公民美學的落實能成為生活信仰的一部分,不只吸收知識、也培養新的價值觀,更能習慣性地參與文化審美的活動,」台灣藝術文化的發展更有賴自覺意識的認清,因為不只是藝術工作者的責任,也需要社會各界共同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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