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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是否應自文化中心獨立出來?理由為何?

文:賴月容、蔡燕青、涂淑玲、洪月卿、張怡芬、吳惠芳、周宗德

將圖書館納入文化中心是雙贏策略

  面對此議題,個人感觸良多。回想起民國七十年在桃園縣立圖書館服務時,正值政府大力推動國家十大建設,其中一項即是文化建設-各縣市建立文化中心,以圖書館為主,並將原有之各縣市立圖書館納入文化中心組織。初期在政策並未明確前,公共圖書館界不斷地透過各種溝通管道反映,闡明縣級圖書館不宜納入文化中心之理由。惟因政策方向已定,除了台南市立圖書館因蘇南城市長的堅持獨立外,其餘各縣市立圖書館皆納入文化中心組織,由縣府附屬單位轉為文化中心內部單位。剛開始對於圖書館之運作造成相當大的衝擊。不過十多年來整個社會大環境已有很大的改變。雖然<社會教育法>第四條明定縣市應設立文化中心,以圖書館為主。但真正影響圖書館業務推動之主要因素在於縣市長對於文化建設之重視與否、主任之經營理念及業務性質等,尤其是在資源的分配、人力的調整、運用、主管的支持度以及館組間之分工、協調、溝通、合作等,各縣市運作均大異其趣。個人謹就圖書館納入文化中心之優缺點提出幾點意見如下:

(一)在資源分配方面

  此為相對觀念問題,過去縣立圖書館時代每年之總預算(含人事、業務、購書費)約200多萬元。經費之爭取相當不易。但納入文化中心後,由於係政府施政重點,中央、省補助款及地方預算之編列、館藏設備充實、人員之職訓及業務之拓展等均較為充裕。但如以文化中心內各館組經費所佔之比例而言,圖書館預算顯然偏低,此與圖書館業務性質較為靜態有相當大的關係所致。

(二)在人力調配與運用方面

  縣立圖書館時代之編制人員各縣市約4~8人,負責全縣之閱覽、典藏與推廣服務。由於未受重視,只要是館員出缺,縣府各單位有問題或不適任人員優先調整至圖書館服務。以至於無法網羅專業人才,造成惡性循環,更談何提升服務績效?但圖書館納入文化中心後,為因應業務需要,依據省教育廳頒訂之<各縣市文化中心專業人員聘用要點>規定,得以網羅各項專業人才,對於圖書館業務之推動與服務品質提升有相當大之助益。同時圖書館因業務要動用大量人力支援時,各館組均能彈性動員配合協助完成,中心人力素質平均,溝通協調容易,有助於建立共同願景。

(三)主管之重視與否關係圖書館之營運與發展方向

  文化中心主任對於圖書館業務相當重視者,在資源的分配與人力之調配運用上都會給予相當大的支持(如桃園縣),就如同政府首長究以文化或經濟孰輕孰重之道理一樣。事實上圖書館業務是較為靜態的、長期性的扎根工作,不若其他館組的展演動態活動較具表現空間,當然所能得到關愛的眼神就少多了,相信很多館員心中的感受是最為深刻的。但以目前的現實環境來看,卻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今天如果將圖書館獨立於文化中心外,必須考量到日後其所能爭取到的資源將相對有限以及在推廣活動方向與文化中心動態活動亦應有所區隔,否則將造成競爭力不足與資源的重複浪費。

  個人以為將圖書館納入文化中心是雙贏策略。藉由藝術展演活動的人氣可帶動圖書館潛在讀者。而讀者在享受書香之餘亦可隨時欣賞到各類藝術展演活動,美化人生提升生活品質,真正落實為民服務工作。(賴月容/桃園縣立文化中心祕書)


若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不獨立出來,則無法發揮其應之功能

  有些時候,總是以想像來決定未來的理想藍圖,匆促對某些事情開始所賦予的意義、目的與任務,當整個體系經年累月的運作結果,卻發現與初衷相距無法以里計,就拿台灣省縣市立文化中心來說吧!當初被指名為文化建設起點的文化中心,是根據<社會教育法>第四條:直轄市及各縣市應設立文化中心,以圖書館為主。因此把文化中心界定為一個社會教育機構,但揆諸文化中心的組織要點特性,則又不像一所社教機構,而是以推行文化為主要任務。然就運作十多年來的觀察,免不了讓人懷疑文化中心漸成為一座向市民開放的文化活動場所而已,其結果是無所發揮<社會教育法>中以圖書館為主的初衷。

  究竟現今的文化中心扮演什麼角色?從某市立文化中心七週年慶時統計結果,七年裡締造九百三十八場的演出,平均不到三天就演出一場;再如某一文化中心一年表演活動經費一百六十萬元,圖書館購置圖書費用,包括圖書、定期的刊物、報紙及非書資料等加起來才一百五十萬元一年;更有某些文化中心的購書費一年僅二十萬元,由以上所舉數據顯示,即可窺知文化中心的圖書館應另行獨立設置。

  文化中心成立時,以中心主任兼圖書館館長已經扭曲了以地區名稱直接畀予首長之稱謂。例如台北市的南海學園,是否也設一園長主管該區內不同屬性之各館,而置各該專業領域的廳、館等各自互不隸屬與相融的機構之各種專門領域內的人才於不顧。此一兼任也就決定了圖書館隸屬在文化中心下運作上淪為附庸的命運。過去縣市立圖書館編制可以有八人,目前文化中心的圖書館則僅有三或五人,還要負責輔導各該縣(市)內鄉(鎮)立圖書館(少者十多館,多者達三十多館),此種人少事多又欠缺專業人員的情況再繼續發展下去,圖書館的功能根本無法發揮。

  再就各文化中心圖書館藏書量偏低,以此館藏服務所有縣民,基本上是不足的,奢言達到一人一書的官定標準,因為圖書館服務乃是長遠築基的「寧靜工程」,既無鑼鼓喧天的歌舞,更見不到五光十色的彩繪來吸引人群,所以無法受到中心主任的青睞,也是人之常情,蓋缺乏明顯可見的數據績效也。

  值此「十倍速時代」的資訊蓬勃發達時期,如不能將圖書館單獨隸屬在各該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下,摒棄僵化的用人制度,並以各式管道晉用專業人員,給足經費,全力自動化、網路化,並結合社會教育的最基層單位──鄉鎮圖書館,來服務社會最廣大的群眾,達成終身教育的社會使命,是無法達到其設立的終極目的,而城鄉教育資源的不平衡也就難以有所彌補。(蔡燕青/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助理編輯)


珍惜擁有的資源,篤實成長,調整組織架構,充實軟體、培育專業館員

  縣市文化中心的建立是繼十項建設之後的十二項建設之一,民國六十八年教育部函頒「建立縣市文化中心計畫」做為各縣市立文化中心規劃的藍圖,六十九年總統令修正「社會教育法」其中第四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應設立文化中心以圖書館為主,辦理各項社會教育及文化活動」因此文化中心係以圖書館為主的社會教育機構,輔以展示、表演等活動,以提升地方文化水準。

  在各縣市立文化中心成立初始,外觀美輪美奐,裡面卻空無一物,當時曾被譏為「真空管」,大部分縣市均由舊有的縣市立圖書館遷移進駐文化中心,首先設立了圖書組,整理開放期刊、報紙、書庫等閱覽室,提供民眾借閱圖書,展開初期服務。另一方面充實內部設備、增加人力,相繼成立總務組、推廣組、博物組、藝術組,推展文化建設,十餘年來在各級政府全力推動督導與文化中心的積極努下,已促使全省各地藝文活動蓬勃發展,成果是大家看得見的!普設鄉鎮圖書館充實鄉區文化資源、結合民間社團及學校推展社區基層文化活動、倡導讀書風氣,推展圖書館利用教育活動,建立書香社會,辦理美術、音樂、舞蹈、戲劇、歷史文物等藝文展覽,巡迴表演活動,辦理文藝季,使地方文化與產業結合,編印地方鄉土文學出版品等,全面落實基層文化建設工作,可說是政府七十餘年來實施社會教育之一大發展。

  文化建設是一全面性與長期性的工作,這十幾年來,無論在中央或地方都盡力在推展,但業務發展過程中卻逐漸偏重可發揮即時宣傳效用的演藝、展覽等活動,而忽視了圖書館教育、資訊、文化、休閒的功能,認為圖書館只要購買圖書、設置幾間閱覽室就已達到工作要求,違悖了文化中心成立以圖書館為主的原意。

  於是有了圖書館是否應自文化中心獨立出來的省思,個人認為既然文化中心成立之初係以圖書館為主,而且確實也都是舊有縣市立圖書館併入輔以展示、表演活動,歷經十餘年來在中央、地方、文化中心共同努力經營,篳路藍縷,拓展走出來,目前已逐步落實基層文化建設,在現實的行政體制--圖書館隸屬文化中心,建築架構--圖書館館室設立在文化中心建築物內,圖書館不宜走出文化中心另行花費蓋新館,大家不覺得我們到處充斥著新的硬體建築物但乏人經營管理,設而無用,不令人惋惜與無奈嗎?

  我們是否能更加珍惜目前擁有的資源,自我成長,篤實加快腳步,調整組織架構、充實內在軟體設備、培育專業熱誠的資訊館員,面對二十一世紀資訊社會,提供民眾現代化的服務,強化社會民眾對圖書館的需求性,隨著時代提升圖書館的重要性、永續經營,落實文化中心係以圖書館為主的社會教育機構。(涂淑玲/台南縣立文化中心組長)


決對必要獨立

  探究目前文化中心圖書館在文化中心的角色扮演,自民國六十七年起陸續籌建的各縣市文化中心是以圖書館業務為主,輔以展示、表演等活動……不可諱言的,今日的文化中心圖書館已然失去了「文化中心藝文活動主角」的地位,甚至已是妾身不明,無法與藝術、推廣各組相提並論,早已被「打入冷宮」,不見天日了。

  走筆至此,措辭似乎有些危言聳聽!只要是文化中心圖書館的工作人員及有心於圖書館事業、關心圖書館社會功能的人都會深表同感。這個存在的事實是到了應被重視,被拿出來討論的時候了。以一個在文化中心圖書組擔任採編工作的圖書館員立場談「文化中心圖書館應否自文化中心獨立出來」,個人的淺見是「絕對必要獨立!」理由如下:

(一)認真用心的文化中心主任都熱衷辦理動態的推廣活動,卻少有達到推廣圖書館的功能

  各文化中心辦理藝文活動努力向民眾推廣文化中心,希望文化活動深入民眾生活。文化中心主任認真負責的無不絞盡腦汁舉辦各型活動,其中推廣圖書館功能的活動有幾場?可見得圖書館在文化中心熱鬧紛紛的活動中被置於何地!當初文化中心成立的宗旨是以圖書館為主的各項藝文活動,現在推廣的重點是文化中心不是圖書館,故圖書館應從文化中心獨立出來,讓文化中心專心辦理動態的藝文活動,也讓圖書館專心地發展圖書館業務,以期發揮圖書館的各項社會教育功能。

(二)沒有實質領導的主管

  文化中心主任兼任圖書組組長,在主任與組長角色職權上時常無法兼顧,故由秘書或組員代理組長的情況普遍存在,大多數文化中心的圖書組在文化中心的角色是不被重視的,因為沒有真正的組長,面臨許多問題和困難時根本得不到回應甚至投訴無門。文化中心主任在推廣活動、博物展覽、藝術表演等眾多業務中,難有機會去「重視」圖書館。如果圖書館為一獨立單位,館長便是真正且直接的領導者,許多的問題才能受到應有的重視。

(三)專業性尚待大力提高

  圖書館是很專業的社會教育機構,現今文化中心的圖書館員多為約聘僱臨時人員,專業館員只有少數。要提升服務品質,使圖書館發揮應有的功能,文化中心圖書館的服務人員,不論是幕前館員(第一線服務員)或是幕後館員(採訪編目、推廣人員)都亟需提高圖書館專業素養,而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圖書館唯有自文化中心獨立出來,強調圖書館應具備的功能,別再淹沒在眾多耀眼光鮮的活動裡,圖書館才有進步和發揮教育功能的機會。

(四)人力不足

  延伸以上第(三)點專業性不足的問題,文化中心圖書館的人力大多數是不足的,只有少數文化中心能強力實行假日全中心動員輪值各館室服務台,大多數的文化中心都是由圖書組的人力自行負擔「假日上班服務」職責,在人力不足又加上假日輪休的需求,館員在假日的工作負擔必然會加重,影響假日服務的品質。這些問題是很多主管看不到的,因為多數人假日不用上班。其實圖書館各館室的工作(服務項目)並不是只有被動地等待讀者提出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加強館藏的資料,以主動提出更高層次的服務。很可惜的礙於人力的不足,目前能做到的服務多只是前者。文化中心發展到現在,假日的各種活動幾乎淹沒了圖書館的存在,而許多幕後的館員在假日必須配合參與各項活動。當初成立文化中心時以圖書館業務為主的各項活動早已忘了如何去推廣圖書館。人力不足的窘態,加上疲於應付的活動,連館員都快忘了原本的工作項目是什麼!

(五)上級單位的觀點

  文建會在補助文化中心各項活動時,將圖書館部分劃入省教育廳輔導補助範圍,這是多年來不爭的事實。將來文化部成立,必是以文建會為基礎架構,文化中心的圖書館在廢省後,應由誰來接手?是否也被列在文化體系外,既是如此,何不從文化中心獨立出來列入教育體系,亦算是順應事實的發展,給圖書館一個真正適切的發展空間。

  我們常在活動辦理過後檢討文化活動到底為我們的社會留下什麼?文化中心成立多年以來,該有的文化功能發揮了多少?社會教育環節中,不可或缺的圖書館功能到底有沒有得到適當的發揮?圖書館業務跟文化活動真的必須擺在同一部門嗎?這些問題值得文化界及圖書館界深思!(洪月卿/雲林縣立文化中心約聘人員)


回歸公共圖書館應有的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利

(一)前言

  在即將邁入21世紀的這個多元多變的社會中,公共圖書館一直扮演著傳授知識,提供生活文化資訊的角色功能。但不可諱言的,時至今日大部分各縣市立圖書館卻始終依附在文化中心層級底下模糊的經營。為了跨入下一個世紀做準備,我們迫切需要對現今各縣市立圖書館做全盤的反省與思考並重新給予定位使其早日「驗明正身」,才能發揮公共圖書館「終身學習」、「永續教育」的社教功能理念和目的。在各公共圖書館工作的同道伙伴,大家應該都有一共同的想法,那就是「讓各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能及早從文化中心獨立出來,回歸公共圖書館應有的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利」。

(二)組織層級過低,人員編制不足

  各縣市立圖書館目前依附在文化中心之下所設的圖書組,而文化中心又附屬在各縣市政府之下,顯然其層級過低,以致使圖書館工作的推展受到阻礙。同時各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組又無組長編制,而由文化中心主任兼任。一則文化中心主任本身業務繁忙,常無暇顧及。二則文化中心主任大多偏重於各項表演、展覽、推廣活動的推展,圖書館不太受重視,相對於此,館員地位低落、工作情緒也受影響。甚至文化中心其他組人力欠缺時則往往借調圖書組人員,嚴重打擊圖書館人員士氣,也嚴重影響圖書館業務的推動。

  公共圖書館以服務全民為最高理想,其經營管理的成功要件之一就是要順著時代潮流的推進,讓公共圖書館的組織結構與人員編制健全化。

(三)空間設備不足,經費預算無法獨立自主

  各縣市立文化中心開館至今已有十四、五年的時間,當初館舍的設計或空間分配目前都已到達飽和或「捉襟見肘」的地步,更何論圖書館。但常常卻在文化中心館舍不足的情況下,縮小圖書館的使用範圍。同時在文化中心各項經費欠缺時,則挪用圖書館的購書經費或從中去支應文化中心各組經費的不足。凡此種種,圖書館一直在模糊中辛苦的經營,缺乏自主性以致常遭受阻礙。

  我們期待「圖書館法」能夠早日立法通過。唯有「圖書館法」的基本法制建立,才能使圖書館經營管理有其依據,人力資源的運用才有其規範可依循。

(四)發揮公共圖書館在社區總體營造中的角色與功能

  在政府大力提倡「社區總體營造」之際,反觀圖書館,尤其是公共圖書館它與社區發展的互動是非常密切的。因為社區總體營造不只在於強調社區共同體的存在與生命共同體的意識,它更加需要的是新文化的塑造,一種生活文化的運動。

  只有讓各縣市圖書館從文化中心獨立出來,成立建全獨立的各縣市立圖書館,發揮它本身最大的社教功能,使公共圖書館成為社區的資源中心,藉由網路的連結提供最快速的文化資源。使公共圖書館是社區的文化中心、社區的教育中心以及社區的休閒中心。如此才能在一個專業化的導向中建構出精緻化、人性化的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圖書館多元服務的功能和目的。

(五)結語

  綜上幾點淺見,我們只想說:期待各縣市政府能夠讓圖書館及早獨立健全化,立法院及早通過「圖書館法」的立案,以大幅提升我國公共圖書館的地位與功能。社會各界給予圖書館館員應有的尊重和肯定,只有全民的支持與熱心的參與,才不致使全國各地的公共圖書館工作者做寂寞的奮鬥。(吳惠芳/南投縣立文化中心書記)


以目前主客觀因素的考量下,文化中心圖書館不必獨立出來

  縣市立文化中心,顧名思義,乃一縣市文化之中心。由其下所分之圖書館、博物館、推廣組、藝術館及總務組五個館組負責統籌、規劃及執行地方靜態與動態的文化事業;負有文化的、教育的、資訊的及休閒的四大功能,以能啟發民眾的知識,導正社會風氣,並使文化建設落實於基層。其中,圖書館即扮演了資訊傳播利用的角色。由於其業務的特殊性及現代化電腦科技成品快速發展的衝擊,使得圖書館的經營趨向多元化、服務的方式也益見活潑。於是,不禁有人懷疑到底圖書館應不應獨立在文化中心之外?

  面對這樣的問題,或許大家會認為獨立似乎較為理想,但是以目前各方面主、客觀因素的考量之下,實則不然。因為:

(一)就圖書館方面來說

  1. 文化中心圖書館是屬於基層的公共圖書館,在提供民眾休閒、娛樂的生活資訊之外,保存地方文獻、教育地方民眾、輔導縣內各鄉鎮圖書館也是相當重要的課題。然在圖書館基本館務的運作下,樣樣皆需人力。於是推廣工作的進行,以目前現有的人力資源,無疑是相當困難的。此時,若和中心內的其他館組密切合作及互動,才能更加有利於地方文化事業的推動。
  2. 經費、人力的不足:由於現代化圖書館經營理念不同以往,強調各類資料的大量應用。於是館室的經營方式改變,需要的人力增多;但在不受重視及財政的困難狀況下似乎不足以支持這些固定的人力開銷。於是,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各館組人員相互支援以解決人力之不足。
  3. 現代化圖書館多採取多元化的經營方式,以改變民眾對圖書館沈悶的印象,並避免圖書館與所謂的「讀書館」、「K書中心」劃上等號。然若文化中心圖書館獨立於文化中心之外,那麼有關圖書館利用教育及一些推廣工作的辦理勢必和文化中心的推廣、藝術及博物三組重複。如此一來浪費了社會成本不說更混淆了圖書館的定位。社會教育的推廣只有在各方面整合,各專業領域人員各司其職的合作下才是民眾最大的福祉。
  4. 現實環境的考量:近些年來政府大力提倡人力精減政策以提高國家競爭力,於是,圖書館獨立、擴編圖書館組織似乎也就遙遙無期了。
  5. 電腦科技成品的應用拓展了圖書館的服務範圍,同時也拓展了館員的視野;各圖書館的資源共享、館際合作活動提高了圖書館對讀者服務的層面。於是,獨不獨立的問題似乎也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二)就文化中心整體發展來說

  藉由圖書館、博物館、藝術組、推廣組及總務組五方面的合作來推動地方靜態、動態的文化事業以落實基層文化建設、導正日益敗壞的社會風氣、強化民眾的藝術生活。反觀若圖書館獨立了,則文化中心的經營方式勢必改變,整體看來實無此必要。

(三)就民眾利用的角度來說

  由於社會型態的改變,民眾多在閒暇之餘前來利用文化中心的各項資源。若圖書館獨立且與文化中心分隔兩地,將造成民眾利用上的不便。況且以目前存在的事實看來,民眾多把圖書館定位在借還書、K書的好地方,認為所謂圖書館館員無事做的說法也比比皆是。故只有在結合各項有效資源,才是民眾最歡迎的利用方式,也取符合經濟效益。

  長久以來基層公共圖書館事業一直不為人所重視,而館員更是被漠視的一群;面對煩雜的館務工作更是千般有苦說不出。近年來,由於民眾知識的提高及電腦科技成品的大量應用已使得圖書館的服務方式一直在變,站在為民服務的最前線,身為館員的我們也只能化辛苦為喜樂。雖然國外公共圖書館是民眾極重視之地並且充分發揮了其社教功能,但在台灣,畢竟國情、民情、生活水準不同,民眾對公共圖書館的認同不似國外那般重要。在經費、人力、現實環境……等各種主、客觀因素的考量之下,文化中心圖書館的獨立並非不能,實乃不必要也。(張怡芬/嘉義縣立文化中心組員)


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之獨立是多數基層公共圖書館同仁積極的主張

(一)前言

  關於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之獨立問題,此乃是縣市(鄉鎮市)立公共圖書館之基層工作同仁積極的主張,其理由不外乎為:整合中央、地方基層文化、社教機構之功能與職掌範圍。以明確定位、隸屬關係、健全指揮體系、權責分工等,期使社會資源之有效運用,並充分發揮圖書館原有之基本功能。而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對政府部門所提供的多元化社教藝文活動的機會,既是期待,又是福氣,能隨著經濟奇蹟之後的心靈改造運動,進而提升文化內涵,致於該等策辦之單位與權責之分工,已非百姓關注的焦點。畢竟政府部門之運作,必須有定位、隸屬關係、指揮體系、職掌明確,方不構成爭功諉過、互相推諉之弊。否則基層公共圖書館,未能善盡提供原有之基本專業服務品質之功能,而淪為政治活動造勢之文宣工具。而在政府部門或民間社團,能辦理夠水準之藝文活動,比比皆是,但夠水準之公共圖書館,軟體運作健全的又有多少,讓圖書館運作上更有施展之空間,並提供夠水準的軟硬體服務民眾,而此乃是基層公共圖書館同仁共同之期盼。

(二)現制之探討

  不可否認,文化、社教之推展,近十年來,在省教育廳之主導與省立台中圖書館之輔導下,其各項軟硬體皆有長足之進步,對於文化活動參與人數也逐次增多,由此可見主導與輔導單位之功。但面對如此之高度藝文需求,而長期辦理藝文活動,館員對本身之工作,有反主為客,長期精神體力超耗,而拖著疲疺之身心面對新的活動壓力,導致人員流失、經驗斷層,如何提升原有專業之功能,乃是當務之急。探究其因如下:

  1. 職掌重疊,指揮協調運作不良,社教館與文化中心,文化中心與教育局、民政局,文化中心推廣組與圖書館間,鄉鎮市圖書館與公所民政課間,工作有待釐清。
  2. 社教機構專題性功能重點偏向,圖書館常成為支援美術館、博物館之單位,而成為靜態忽視的一館或淪為「房東館」。
  3. 縣市、鄉鎮市社教經費分配取決於地方首長之偏好,大部分之觀念為文化支出是優先刪減,儘後考量增加。
  4. 首長及民眾對圖書館功能的誤解,認為考季能充分供應考生自習,或有補助即辦理一些活動即滿意了,如需增加預算擴充設備,補充書籍,增加人員,完全要看是否得到「關愛的眼神」,那圖書館之「保存文獻」、「提供資訊」、「教育民眾」、「提供休閒」此四大功能即產生了施政偏向。圖書館的預算中絕大部分為人事費,其餘部分為業務執行經費,而藝文活動或書籍、硬體增購費,皆仰賴補助。
  5. 政治宣傳機構-圖書館
    圖書館的功能定位,目標只是達成首長政治企圖、政治文宣策略,執行一些能吸引大批民眾的藝文活動,才足以彰顯其施政績效,故重點在於休閒與些微之教育功能上。致於有多少資源是投入保存文獻,提供資訊功能上?圖書館即淪為空有硬體,軟體失調,有華而不實之失。

(三)公共圖書館的改革之道

  由前述之現制失調,急待調整圖書館之隸屬與功能定位,使其有更多之資源,投入提升專業層次與服務品質上,以迎接資訊時代的「虛擬圖書館」來臨之需求。關於縣市立文化中心圖書館應否獨立,並擁有超然執行應有的功能之權限,個人認為應與鄉鎮市立圖書館之定位,併入規劃之體系。把鄉鎮市立圖書館納入其分館。如台北市、高雄市之區圖書館,各分館僅負責讀者服務之閱覽、典藏、流通、推廣等工作。其餘之行政、技術服務二項則主要由總館亦即縣市立圖書館統籌處理,以避免資源、人力之浪費並發揮資源共享之功能,統一推行政策方針,指揮調度、貫徹執行,方能要求各館提供應有的專業品質。而圖書館之藝文推廣活動也必須界定與館內資源相結合之利用教育為主,而其他需抽調人力或出外辦理之藝文活動,列為次要,即行有餘力再行辦理為宜,否則以現有的狀況、經費、人力資源未必健全,而樣樣在觀摩後即要求比照辦理,是太高估館員的負荷。尤其現在已步入資訊化時代,對於館員專業需求相對提高。必須達到蒐集、控制資訊,進而運用資訊輔導讀者使用。故館員之專業培訓,顯得格外重要,方能使經驗、智慧結晶傳承下去,讓站在第一線之館員更有時間充電,並了解內部資源,提升資訊服務之能力。

(四)結語

  為因應資訊化時代來臨,有必要對縣市鄉鎮市立公共圖書館之健全發展注入新的動力;注重人員專業素質培訓,在職教育的加強,資訊技術人員的養成,福利與保障的重視。釐清隸屬關係、權責分工,充分發揮資源共享之利,以避免施政偏向資源排擠,把握原有超然之四大功能,相信基層館會以圖書館為榮,奉獻心力。(周宗德/湖口鄉立圖書館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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