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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文館 台灣文學新殿堂

文:陳家詡 照片提供:侯聰慧/攝影

  台灣文學館的設置後,不僅是在文學研究及保存台灣珍貴文學文物,更重要的是推動台灣文學研究及創作風氣,增加台灣人民對台灣文學參與及欣賞,進而加強國際交流,國人也應該為台灣館的設立,重新進入台灣文學的世界。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兩大附屬機構--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暨台灣文學館,即將設立於修復後的原台南市政府舊址。此建築物建於日據大正五年(一九一六年),當時作為台南州廳辦公室,因其建築特色以及文化歷史意義,目前已被台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

  為什麼要成立國家級的文學專業保存機構?文建會鑒於台灣自荷據、明鄭、日據以來,歷經動亂,台灣文學史料與作品散佚各處,至今尚無專業機構統籌蒐集、整理與保存;而近年來,一般人漸漸失去保存台灣文學作品與資料的觀念,如再不關心,台灣文學的發展恐將淪為弱勢的一族。

將「文學圖書館」擴大為「文學博物館」

  為了避免台灣文學作品與史料的流失和零亂,文建會在專家學者建議、文藝界期許下,經慎重評估考量文學館的功能定位及未來發展等面向,蒐藏範圍溯自明鄭以來的傳統文學創作、日據以後的新文學,及民間文學之採集等相關文學文物、史料,並將其功能由「文學圖書館」擴大為「文學博物館」,使其功能定位更明確,研究、典藏範圍更清楚,並符合各界期望之功能需求。

  現任兩大機構籌備處的主任楊宣勤表示,台灣自「文化資產保存法」頒布以來,針對保存內容區分為有形和無形的文化資產:有形的是古蹟、古物及歷史建築物等,無形的包含有傳統藝術、民俗活動,另外還有文化自然景觀等。其中由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負責的部分,是以科學的方法來延長古蹟文物等有形資產的保存使用時間;而台灣文學館負責的不僅是以保存有形的文學文物為主,並研究台灣文學的發展等,所以兩大機構的功能其實是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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