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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有光─閱讀《阿拉斯加之死》

文:立湘(文字工作者)

著 者:強‧克拉庫爾(Jon krakauer)
譯 者:莊安祺
出版者:天下文化
出版年:民國八十七年一月

  ─放著太平日子不過,偏要到荒山野地去忍飢捱餓,受苦受凍。美其名曰「創造生命意義」,其實是浪費社會成本!

  ─以嚴酷的自然鍛鍊意志?難道日常勞務操持,不能「苦其心志,勞其筋骨」?人群折衝互動,不能「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說穿了,不過是逃避!

  每當山難發生,救援隊救出(或未能救出)企圖向大自然闖關的難友,社會一角總能聽到若干咕噥,對這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輕舉妄動」的生命,大表不然!

  對照以上心理背景,《阿拉斯加之死》或可稱為「理解之書」。

獨行蒼茫裡

  克里斯,一個出身優渥家庭與良好教育背景的新貴青年,正應摩拳擦掌,迎向錦繡前程;遽爾孑然一身,斃命於阿拉斯加的荒涼曠野。

  消息經《戶外》雜誌記者強‧克拉庫爾披露,各方毀譽參半。譽者肯定其追求生命極致的專注與執著;毀者抨擊克里斯大膽冒進,以簡陋裝備率爾挑戰嚴酷的險境。來自極地的聲音甚且指斥多數人錯估阿拉斯加為逃避社會競爭的桃源地,前仆後繼的失敗者埋骨於此,非但不是對自然的禮讚,反倒是輕率的褻瀆。

  記者克拉庫爾在完成報導之後,對於當中部分細節心有未安、未解,於是耗費年餘,循踏克里斯行過的足,一一尋訪與之接觸過的男女老少─給他搭過便車的,提供飲食宿處的,短期僱用過他的…試圖拼湊克里斯的行旅容顏。他發現這些人都很喜歡克里斯。說他:聰明有禮、工作認真、多才多藝、人緣甚佳,但似乎不願與人有緊密的聯結。

  為了更貼近克里斯的心靈,克拉庫爾追索克里斯的成長背景,父母的婚姻,同儕友誼,以及克里斯嗜讀的書籍。最後,作為一種特殊的生命映照,克拉庫爾列舉多位類似型態的探險者事蹟,以及著者自己在二十三歲時,由於「年少輕狂」的驅使,獨自攀登矗立於白頂史代肯冰帽上,高六千呎「魔鬼拇指山」九死一生的經歷,邀約吾人思考:

  走入曠野(Into the Wild,本書原名)單單只是「人不輕狂枉少年」,出於未經琢磨的豪氣與熱情,還是認真思索生命者嚴肅的抉擇?而緊挨人群,相濡以沫相互取暖,比起孤獨置身蒼茫天地,沈潛生命幽深底層,究竟何者更為不朽?

激盪,不止於現場

  在臺中市文化局「每月讀書會」現埸,討論《阿拉斯加之死》,氣氛極為熱烈。年輕朋友們(最年輕者就讀國三)對克里斯的「勇闖天涯」報以高度肯定及嚮往。

  如果我們摒除「成王敗寇」的心態,如果我們看重過程而不計較結果,克里斯重精神輕物質,冒險犯難,睥睨世俗,依循自己的生命鼓聲前進─不正是我們的教育哲學在在推崇,諄諄勉勵的高尚情操?

  「好是好,」有人評論起來理直氣壯:「但克里斯準備不周,大意遭敗。」「他為何不多找些人相互照顧,或選擇安全穩妥之處,就可免於送命!」

  這些質疑,書中早有答案:

  「年輕時的大膽行為,其實在進化上是適應力的表現…根據形成克里斯信念的道德絕對主義,確保成功結果的挑戰,根本不是挑戰!」(頁二八六)

  至於「準備不周」的責難,著者肯定克里斯具備曠野生存的能力,「否則他不可能在那兒待了一百一十三天。」(頁一三三)而所犯的若干錯誤,包括誤食野洋芋種籽致死及地圖老舊,不知距離喪命處六哩即有公園服務處小木屋可堪求救…云云,也在著者實地勘查與就教專家後,得到意外的答案。結論是:高度探險永遠包藏著高度風險。成功,歸因於運氣;一旦失敗,「事後諸葛亮」的喧噪就是報答。

  又有人說:「了解生命何必非到無人曠野?在人群之中,不是更能了解人性?」

  著者的回答是:
  「克里斯深入曠野…是為了探索他靈魂的原鄉…在曠野中待得長久…會使人對外在或內在更加注意…」(頁二八八)
  「因為孤獨,即使最普通的事物,對我而言都充滿意義…如果有伴同行,我看到的將遠為遜色。我的情感增強了…」(頁二二○)

  我曾在一個陰雨的午后,攜著三歲兒子的小手走訪木柵動物園,在恐龍館闃無一人的巨大空無中,與億萬年前的雷龍乍然照面,母子驚懼屏息,十數秒後才猛然回神,明瞭我們身在何處。此一高峰經驗盤桓心頭多年,終得再度往訪。是日,我左攜兒右挈女,在人群雜遝中,寸寸艱難挪移,記憶中營造驚懼震怖的空曠幽深,全然不見!我因此明白「孤獨之必要」。臺灣地狹人稠,人們又慣於旅行團式的騷擾自然,置身千丈紅塵的滋味,我們熟悉;獨對荒原的魅惑,似乎難以想像。

  於是有人談到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克里斯不該以身涉險,傷父母護犢之心;堂堂大學畢業,浪蕩而不就業,辜負社會栽培……

  先談後者。一個立身誠正而自給自足者,竟比尸位素餐或作奸犯科的在職者更值得討伐?一個創造獨特形式與內涵的生命,竟不比一千個如同影印的碌碌人生更能為人類文明增添肌理?

  至於家庭責任,如果每一代每一個年輕人都遵循父母的生存軌跡而行,人類歷史何需書寫?千年不過是一瞬的重複罷了。

  如此說來,難道我們應當讚同克里斯的行為?

  哦,克里斯的行為豈是我們可以讚同或否決的?

  哦,為什麼我們不肯勇敢的承認:讀《阿拉斯加之死》讓我們的靈魂戰慄和傷感?既震懾於他的勇敢和一己的怯弱─當我們年輕,曾因種種考量而埋葬夢想;又深恐兒女仿效而強入險巇─當我們年齡漸老,已不堪失去?

  一位母親說,她無法竟讀全書而不落淚,她的孩子就像克里斯,一心只想航向未知。

理解有光

  每當發生青少年自殺事件,社會輿論往往不約而同,以「辦案」的目光投向青少年的父母及師長,彷彿每個自殺少年的背後,都有可堪輕易「定讞」的元凶。這種無情的詰難,每每對生者造成二度傷害。

  雖然克里斯對父母流露諸多不滿,但「孩子往往嚴厲的審判父母,毫不留情。」著者說。克里斯的同學持平道出:「他父母是很好的人…我想他和任何父母都處不來,『父母』這個觀念對他來說,是個困擾。」使人聯想到紀伯倫藉「先知」之口說的:

  他們有自己的思想……他們靈魂居住的明日之屋,甚至在你的夢中,你亦無法探訪。

  於是為人父母者不免惶惑:到底要怎麼做父母才是好的?你永遠不知道,當子女長大成人,將用何種手勢為你的親職功課評分。唯一能做的,只有試著放開因憂慮而生的箝制,試著理解「青春期靈魂的飛翔」(頁二九二)罷。

  全書最末一章,克里斯的父母經過九個月的煎熬,終於來到克里斯嚥氣的廢棄巴士,做最後的巡禮。

  「我有許多理由不喜歡阿拉斯加」,做父親的終於釋懷:「我不得不承認,這裡有某種美,難怪克里斯會受吸引。」

  母親從兒子的遺物中撿起一支湯匙,發現它來自他們富裕之前的家。(親子之間擁有美好聯繫的時期)。

  儘管克里斯對父母心懷怨懟,而終究,父母對克里斯已能理解。理解有光,照亮幽暗;理解有光,使人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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