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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資料庫的資源共享

文:王元仲(國立臺中圖書館採編組組長)

【摘要】

  資訊的激增、價格的上漲以及科技的進步與發展,促使圖書館必須分享資源來完成資訊服務的功能,但是資訊數位化後並沒有解決圖書館人力、財力與技術等資源的困乏,相反地,「獲得」(access)取代「擁有」(ownership)的觀念使電子資料庫的資源共享愈形重要。圖書館聯盟與共用資料庫是兩種電子資訊資源共享的模式,本文以「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及「台灣地區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為例,說明電子資料庫的資源共享。

【Abstract】

  Resource sharing is the trend of librarianship. But digitized information still can not solve libraries' problem for lack of resaurce. Contrary to expectation, the concept of "access vs. ownership" makes resource sharing of electronic databases more important. This paper uses CONCERT and "Project of Electronic Resource Sharing of Public Libraries in Taiwan" as examples to explain the models of resource sharing of electronic databases.

關鍵詞:電子資料庫;電子資源;資源分享;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

Keywords:electronic databases; electronic resources; resource sharing; CONCERT

壹、前言

  圖書館的發展自一九八0年代以後,已演變成以介紹運用圖書館資源為重點工作的參考服務時代,資訊的激增、價格的上漲以及科技的進步與發展,促使圖書館必須以館際合作的方式,來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

  隨著電腦科技的日新月異和網際網路的推波助瀾,資訊所呈現的方式與傳播的速度跟以往大異其趣,資訊的成長和流通也產生極大的變化,圖書館面臨這一波數位革命,昔日印刷資料及視聽媒體為主體的館藏發展型態必需修正,電子資源成為未來媒體的主流。資料藉由全球網際網路的流通,查詢資料不需上圖書館,只要在辦公室或家中,彈指之間就能查遍全世界的資訊。而由於電子資料庫內容的多元化與靈活的檢索功能,現今資料庫已成為一種資訊商品,受到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保護,同時顯現一個區域或國家資訊化的程度。

  面對日益增加的電子資源、需求殷切的讀者和提供合乎效益的資訊服務使命感,圖書館可使用的經費與人力等資源卻仍是有限,因此,館際間彼此合作以分享資源還是唯一的方法,藉由聯盟或共用資料庫的方式團結力量,向政府單位爭取經費以及與資訊供應商就價格和使用權協商談判,以獲致更好的資源分配和資訊服務。

  本文首先解釋「資源共享」、「館際合作」、「圖書館網路」及「圖書館聯盟」等四個資源共享的概念,並分析四者之間的關係,其次討論圖書館為何必須共享電子資料庫資源,最後以「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及「臺灣地區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為例,說明電子資料庫共享的兩種模式。

貳、資源共享相關名詞解析

一、資源共享(resource sharing)
  所謂「資源」,根據Allen Kent的解釋,可以運用到任何「事物」、「人」和「行動」,而「共享」則是只有需要時能夠請求支援。Allen B. Beaner更具體指出,圖書館可以共享的資源為:金錢、人力、技術、紙張、環境、管理技能、硬體、軟體(註1)。當二所或二所以上的圖書館同意分享館藏、人員、設施、計畫等時,就是從事資源共享。

  一方面因為學術研究沒有疆域的界限,另一方面圖書館是生命的有機體,因此,「群性」是圖書館的特質,圖書館不應該是孤立的,而資源共享是一群圖書館的合作關係、伙伴關係,這樣的思考在資訊時代的今日,益形重要。

  資源分享的網路,可依網路形式、資料來源類型及所執行的業務等三個因素來說明,Allen Kent將之用立體圖顯示(註2)(如圖一),藉以說明不同的圖書館網路所提供的資源共享,與圖書館的作業及資料來源類型有莫大的關係。一般而言,任何網路的功能對所有類型的資訊均相同,所不同的是個別網路所用的特殊技術。

圖書館資源共享的三面關係圖

(圖一)圖書館資源共享的三面關係圖

二、館際合作(interlibrary cooperation)
  所謂館際合作,是指「兩所以上的圖書館訂立協約,建立各種管道,使彼此的館藏資料,在合作互惠的基礎上,互通有無,以達到資源共享的目的。」(註3)館際合作的工作項目包括合作採訪、合作編目、合作典藏及館際互借等,至於互惠閱覽、館藏維護、空間的分享等,都是館際合作廣義所涵蓋的層面。

  由於資訊氾濫,出版品急遽增加,復以資訊類型繁多,任何一所圖書館都不可能將所有的圖書資訊蒐集齊全,僅能根據該館的性質、任務、功能及服務對象,在有限的經費與人力情況下,就某些主題、某些地區或國家的出版品,做重點式的蒐藏。圖書館為解決無法蒐全資料而帶給讀者不便,圖書館間有了合作的意願,而走向館際合作的途徑。簡言之,在目前資訊暴增而經費有限的時代裡,必須以資源共享的方式來提供讀者更好的服務,圖書館從業人員應有一個觀念:圖書資訊被有效的利用,將比是否被典藏重要得多。因此,圖書館為提高工作效率、促進資源靈活運用、提供讀者適切需要的服務,必須透過館際合作的方式來達成。

三、圖書館網路(library networks)
  圖書館網路是圖書館館際合作和資源共享的正式組織,指為了某種功能性的目的,由兩所或兩所以上的圖書館或其他交換資訊機構,經由電腦連線,從事資訊交換的工作,同時透過正式的協議,可由各種不同類型的圖書館提供資料及資訊給使用者。因此,圖書館網路的功能有(註4):(一)促進與加強館際間的協調與合作,使各館互通有無,成為一整體;(二)達成資源共享,讀者使用資料不再受到單一圖書館資源的限制,而可利用整個網路各圖書館的資源;(三)促進圖書館服務大眾化,透過網路,可使圖書館的服務深入家庭與辦公室。

  圖書館網路組織在一九七0年代興起,以OCLC為代表,是由跨州、多型態的圖書館所組成,強調組織的階層式架構,在整體組織下有次級團體的組成,能更針對不同圖書館的需要與期望來滿足它,而將服務深入每一所圖書館中,以因應不同的需求。

四、圖書館聯盟(library conso-rtium)
  圖書館聯盟是美國圖書館界較早的合作型態,以同一類型的圖書館合作為主,有人將之喻為「圖書館生命的共同體」。

  圖書館聯盟早在一九三○年代就已產生,初期並不普及,到一九六○至七○年代大量出現,而因新科技的緣故,一九九○年代出現新型態的圖書館聯盟組織,強調對等、互惠的伙伴關係,有更嚴謹的契約以及共同的理想,關係更為緊密。金錢是聯盟的焦點之一,因此如何有效地運用經費是圖書館聯盟運作最為重視的目標。

  通常圖書館聯盟因圖書館類型、地理區域、數量及興趣主題等因素而有所限制,同時,聯盟有正式的行政組織、管理程序以及籌備與協調的機制,以便推動各項合作事宜(註5),成員來自不同機構的圖書館,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推動參與者的圖書館服務,在傳統館際互借與合作的基礎上做更多的延伸。而為達到有效的運作,聯盟經常進行研究計畫,並將研究結果實際運用。

  上述四者共通之處在於:都是結合各個圖書館之人力和物力,以達成共同的目標,四者所必須具備的元素有:兩所以上的圖書館、共同的理想與目標、資源共享的意願,以及制訂執行資源共享的計畫。其中,館際合作、網路、圖書館聯盟的成功是為達成資源共享的理想,四者間的關係如(圖二)(註6)。

資源共享相關名詞關係圖

(圖二)資源共享相關名詞關係圖

參、電子資料庫資源共享的原因

  資訊數位化後並沒有解決圖書館人力、財力與技術等資源的困乏,圖書館引進電子資料庫基於以下原因必須分享資源:

一、科技的快速發展
  在一九九○年代初期,傳統的紙本資源價格不斷調漲,刺激電子資源的成長,同時引起電子資料庫價格的變動。圖書館新科技,如:資訊網頁化及使用分散式電腦系統處理,這些改變都影響著原本提供的服務與資源。未來圖書館和資訊提供者將使用更多資訊科技並增加設備與功能,使電子資源的傳遞與製造更為普及、便利與有彈性。電子資源的興盛與網路化使得任何一所圖書館都無法蒐集到全面的資訊,必須共享各自的電子資料庫以因應。

二、追不上資訊生產的腳步
  傳統紙本出版時效最快的報紙,需一個工作天才能完成整個出版程序,但如今網際網路可透過無線衛星等傳輸途徑立即傳達,製造更多更快的資訊。然而出版的數量與速度卻使圖書館產生處理資訊的難題,無論圖書館資訊採訪的流程如何加快,甚或無限制地擴編經費,都無法追上資訊生產的腳步。因此假定每一所圖書館能蒐集世界上所有資源的某一部分,拼湊起來就是一個完整的全貌。

三、無法抵抗越來越多的要求
  一九九○年代早期之後,重視讀者服務品質與降低服務成本的圖書館有大幅增加的趨勢,Jordan M. Scepanski認為,圖書館在二十一世紀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改變,其中之一是讀者與社會對於圖書館服務的要求將成為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註7)。在資訊科技與知識爆炸的時代,傳統的圖書館服務已不敷需求,在「讀者至上」的觀念帶領下,讀者與圖書館都會促使圖書館的資訊服務不斷提升。各圖書館感到與其獨自面對此一趨勢,不如尋求資源共享以獲得更多的力量。

四、人力與經費資源短缺
  今天圖書館面臨的環境日趨複雜,管理與經營方針勢將有所改變,風險亦隨之升高,導致人與經費等資源日益短缺。以美國為例,公立大學預算減縮,私立大學受到市場壓力而調漲學費,顯示大學校院的經費都面臨經濟的競爭力,同時也暗示圖書館可獲分配的資源將更為減少,相同的情形在國內也同樣發生。有鑑於此,圖書館必須另覓一條生路,重新分配預算以求更有效益的利用是解決資源短缺的不二法門,如:以使用者服務為導向、取得電子資料庫與紙本資訊購買經費的平衡、配合改變組織結構,以及應用新科技以提升生產力等,圖書館共享資源顯然是一條有效運用資源的途徑,同時可以獲得更多的領域專家協助。

  目前電子環境最令人頭痛的問題莫過於:有限的圖書館預算與不斷上漲的圖書資訊徵集費用兩者間的角力,圖書館期盼能同時獲得更多且新穎的電子與紙本館藏數量,但經費卻無法允許。此外,圖書館訂閱電子資料庫,可能同時需付紙本價格與電子資料庫的訂閱費用,使得「穩定」的預算無法支應,何況費用將繼續上漲。館際間的合作是大勢所趨,否則圖書館將無法提供其必要的服務。

肆、共享模式(一)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科學技術資料中心(以下簡稱科資中心)基於引進國外電子資源的職責、理念及肩負各界的期許,於民國86年11月結合各大專校院及研究機構與財團法人等圖書館,成立「引進國外資訊資源共享聯盟」,於88年正式定名為「全國學術電子資源共享聯盟」(Consortium on Core Electronic Resources in Taiwan,以下簡稱CONCERT),以「協助國內各學術研究機構順利引進國外最新資訊共享數位圖書館資源,並獲得更佳的產品與服務。」(註8)為聯盟成立宗旨,由科資中心國外資源組負責聯盟的管理與營運。CONCERT引進之電子資料庫系統,就書目資料庫而言,或已可滿足國內大專院校大多數的需求,因為大部分的基本學科皆已包含,但如以電子全文之需求來講,現階段恐仍無法全面滿足。因此,面對電子資源不斷快速增長、各校希望滿足各自系所特有或專門之需求,以及經費人力有限的狀況,選取適當的資源引進,需要有一電子資源選擇政策(Selection Policy)加以指引,以利聯盟作業的推展。

  CONCERT引進電子資源的選擇基本原則為(註9):1.多數單位所需要者優先;2.電子資源品質佳;3.綜合多種基本學科者優先;4.學門均衡;5.能取得優惠條件降低購置成本。而其選擇參考依據包括:CONCERT電子資源引進推薦表、CONCERT聯盟年度需求問卷調查、教育部及國科會諮詢委員會建議、全國性電子資源需求相關之研究成果報告,以及圖書館聯盟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of Library Consortia,簡稱ICOLC)重要聯盟之電子資源。針對已列入當年度引進初選名單(即有五所以上學校填寫推薦表)之電子資源,科資中心國外資源組或自願分擔談判、議價工作之圖書館,進行包括:1.資料庫系統;2.電子全文品質;3.授權合約;4.價格;5.廠商;6.整體評估等各項要點評估工作,同時儘量取得使用單位參考名單,以獲得國內外他館使用之相關經驗或評估報告。

  由於電子資料庫出版商的訂購與收費方式不一,無一標準模式,但都以簽署同意書(license agreement)授權使用為主。CONCERT目前所引進的電子資料庫大致可區分為兩個模式(註10):

一、國家學術授權(national academic license)
  針對國內所有大專校院普遍需求的資料庫,由科資中心議價,在教育部或國科會經費許可下負擔所需經費,提供國內所有大專校院使用。

二、聯盟授權(consortial license)
  對於不是每個單位都需要的資料庫,組織子聯盟,徵集成員意見,由科資中心擬定策略、代表洽談及聯繫,CONCERT大多數的電子資料庫是以此模式引進。

  而擷取機制(access mechanism)可分為:管控IP Address和使用識別碼、密碼兩種管理方式。前者將被授權單位IP Address輸入系統,則館內任何一部電腦都可以連線使用,缺點是使用者必須在館內使用,如果網路速度慢,也無法個別尋求解決途徑;後者可從任何地方連線,缺點是要記得識別碼及密碼,不同系統有不同的識別碼與密碼,容易混淆,同時較可能有非法使用的情形。

  科資中心為引進電子資料庫,在與資訊提供者(多為出版商)協商和談判合約時,有下列幾項重點議題,包括(註11):1.收費模式及價格;2.使用權限;3.系統運作;4.自建資料伺服器或連線資訊提供者主機;5.擷取機制;6.電子期刊出版方式;7.資料永久使用及保存;8.使用統計;9.法律紛爭的管轄地等。其中出版商擔心網際網路傳輸的方便,易使其權益受損,在合約中對授權使用者的定義格外嚴格;其次,圖書館的讀者可以依據著作權法合理使用(fair use)規定重製紙本資料,但電子資料庫出版商反對以前述使用紙本資料規定適用於電子期刊,對列印、下載等都有規定,同時禁止依據著作權法提供館際合作影印服務,對圖書館資訊服務與資源共享影響很大,尚待進一步爭取。在資料永久使用與保存方面,雖仍無法預測今天電子媒體可否永久保存及未來是否與新的技術相容,然而現階段圖書館重視的資訊提供者永久保存資料的方式與策略,還有合約期滿後繼續使用資料的方法,出版商可以光碟及在合約中明訂持續維護系統,提供過期資料的使用,來解決圖書館這方面的要求。

  未來CONCERT除了持續注意國外電子資訊資源的發展趨勢,了解國內學術界對國外電子資源的需求,協助引進符合需求的資料庫外,加強推廣與訓練、資源間的連結及使用評估是未來的工作重點,使所有授權使用者都能對可利用的資源有所了解與善加運用,並從索摘書目資料庫連線到電子期刊及館藏聯合目錄,及尋求更好的評估方法,務必使引進的電子資料庫發揮最大的效益,達到資訊服務最終目標。

伍、共享模式(二)台灣地區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

  共用資料庫是電子資料庫資源分享的另一種模式。所謂「共用資料庫」是一所圖書館統一購置或訂閱可供多所圖書館使用的電子資料庫權利,免費提供給其他圖書館以服務其讀者,而這些多館共用的資料庫內容無須分別安裝在各館的主機,減少各館系統管理的額外負擔。

  民國88年教育部在「加強公共圖書館建設五年計畫」及「加強圖書館資訊系統建設計畫」中,分別自88年至90年間編列經費,專案由國立台中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及國家圖書館購置台灣地區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及使用權,提供民眾經由網際網路查詢並即時取得所需資訊,達到終身學習與提升全民資訊素養的目標。

  是項計畫經費原為補助各縣市立文化局(中心)圖書館進行自動化及網路系統設備擴充與升級,為有效運用經費,避免重複投資造成浪費,所以委由「台灣省公共圖書館資訊網路輔導諮詢委員會」協助審查各館所提報的計畫。然國立台中圖書館(時為省立台中圖書館)希望以協助各縣市文化局(中心)圖書館提升讀者資訊服務為目標,使這筆經費不流於僅擴充硬體設備上,故提出購置(訂閱)線上資料庫供台灣地區公共圖書館使用的計畫(註12)。

  本計畫目的包括(註13):一、配合資料庫聯盟共享的發展;二、配合縣市公共圖書館資訊基礎建設的進度;三、建立數位公共圖書館;四、建立館際合作與資源共享模式。綜合言之,即「一館付費、多館共享、全民獲利」,由一館統一採購多館共用之電子資料庫使用權,建構台灣地區即時與高效率的資料庫查詢系統,讓各級公共圖書館透過全球資訊網提供民眾查詢與利用資訊的服務,以縮短城鄉資訊差距,並藉由合作共享的模式,發揮整體效益,節省各館重複的人力與經費。

  因考量公共圖書館服務的對象,所選擇的資料庫以中文且適合一般民眾使用為原則,類型包括索引型資料庫、全文影像資料庫、名錄型資料庫及題庫型資料庫。授權計價方式有兩種:一是以儲值金額計價,一是以site計價,均以鎖定IP Address方式授權使用。共用資料庫授權共享的單位主要以公共圖書館為主,包括兩所國立公共圖書館,北、高兩市公共圖書館,臺灣省二十一縣市文化局(中心)(含台南市立圖書館),金、馬兩縣文化中心,以及鄉鎮圖書館與分館。此外,為加強公共圖書館與學校圖書館的合作,亦邀請幾所學校圖書館為試用單位,為其資源共享建立一合作模式。

  經過將近三年的推廣使用,共用資料庫的具體效益有(註14):

  1. 節省經費:因為補助經費統籌運用,資料庫系統由一館統一管理與維護,節省不少經費。
  2. 節省人力:各共享單位不必重複進行採購及系統維護工作。
  3. 節省空間:節省各共享單位建置資料庫主機所需機房空間及儲存裝訂報紙的空間。
  4. 促進館際合作:各共享單位協力分工進行各項推廣與服務等工作,增進館際聯繫與合作。
  5. 縮短城鄉資訊差距:共用資料庫不受空間、時間限制的便利服務,具體縮短城鄉資訊差距。
  6. 發揮整體效益:本計畫整體採購、推廣與使用,由點、而線、而構築出資訊服務網,效益是整體全面的。

  自推出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後,雖然讀者與館員普遍是正面肯定的反應,然而仍存在若干問題,亟待解決(註15):

  1. 網路頻寬多使用低速線,而近期雖逐步汰換成ADSL線路,但仍須觀察包括材料短缺及線路不穩等問題,如能由主管機關整體督導並予以補助,才是全面改善公共圖書館網路環境的作法。
  2. 建議各共享單位以整體讀者服務需求規劃查詢設備,而非公務與公用電腦設備交互使用,以提供讀者適當且便利的查詢工具。
  3. 查詢介面複雜,或是資料庫更新時效較慢,或是有其他提供新穎資訊的網站可取代等,未來在選擇時,可就資料庫的主題、涵蓋範圍、更新頻率、使用者介面及語文等方面,深入了解,詳實評鑑,並徵求讀者意見,使能真正符合讀者需求。
  4. 國內鄉鎮圖書館人員異動頻繁造成雖然圖書館界經常辦理在職訓練,然而基層館員普遍缺乏資訊素養。根本之道在於健全我國公共圖書館行政組織體系,以利人員之進修訓練,使具專業資訊技能與知識。
  5. 其他如讀者必須到授權圖書館才能使用資料庫、加強讀者推廣與利用宣導等問題,都必須公共圖書館同仁群策群力,一一加以克服,其中最令人擔憂的是經費能否持續的問題(註十六)。我們都知道,電子資料庫的訂閱使用如同期刊一般,必須長期持續訂閱,才不致使服務中斷。我們期盼共用資料庫僅是一個開始,未來能夠持續並逐年擴大,訂閱更多類型的資料庫,提供國民更廣泛的資訊服務。

陸、結論

  沈師寶環說:「資源共享是圖書館事業必走的一條路,也就是趨勢。」又說:「資源共享的出現代表大館思想的破滅,圖書館自給自足的時代已經過去,館際合作是唯一的途徑。」(註17)誠然,圖書館的館藏將逐步由傳統印刷資料進入數位化資訊,但是所面對的資訊暴增及價格節節上漲等問題卻不因媒體的改變而轉變,相反地,「獲得」(access)取代「擁有」(ownership)的觀念使電子資料庫的資源共享愈形重要。圖書館聯盟與共用資料庫是兩種電子資訊資源共享的模式,雖然在現階段仍有許多難題亟待克服,但是只要圖書館、資訊提供者、代理商、共享組織、政府及整個網路環境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共同努力,必能度過這一段轉型期。期盼出版商及使用者雙贏的採購與使用電子資料庫的標準模式早日出現。

【註釋】

  • 註1:沈寶環,「圖書館是甚麼樣的科學?」,在圖書館學概論(台北縣蘆洲鄉:國立空中大學,民國81年),頁13-35。
  • 註2:Allen Kent, "Crystal gazing into the future," Journal of Library Automation 11(December,1978):334.
  • 註3:胡述兆、吳祖善,圖書館學導論(台北市:漢美,民國80年),頁483。
  • 註4:胡歐蘭,「圖書館網」,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下冊(台北市:漢美,民國84年),頁2091。
  • 註5:劉春銀,「圖書館合作團體」,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下冊(台北市:漢美,民國84年),頁2043。
  • 註6:王健如,「學術聯盟的發展與未來趨勢」,美國資訊科學與技術學會台北學生分會會訊13期(民國89年12月),頁85。
  • 註7:Jordan M. Scepanski & Barbara Von Wahle, "Megasystem Collaboration: Cross-Continent Consortial Cooperati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Libraries 17:1(March,1998):30.
  • 註8: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http://www.stic.gov.tw/fdb/consortium/index.html
  • 註9:資源選擇政策,http://www.stic.gov.tw/fdb/consortium/Selection_policy.doc
  • 註10:張清沼、石美玉,「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概況」,圖書與資訊學刊34期(民國89年5月),頁30。
  • 註11:同註10,頁31-32。
  • 註12:賴忠勤,「談共用資料庫在公共圖書館的應用模式--以國立臺中圖書館共用資料庫計畫為例」,社教資料雜誌256期(民國88年11月),頁7。
  • 註13:賴麗香,「臺灣地區公共圖書館共用資料庫之建置與共享--一館付費、多館共享、全民獲利」,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27卷1期(民國90年4月),頁86-87。
  • 註14:同註13,頁94。
  • 註15:同註13,頁94-96。
  • 註16:同註12,頁9。
  • 註17:沈寶環,「資源共享」,在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中冊(台北市:漢美,民國84年),頁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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