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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有閃現的靈光─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文:洪如玉(臺中師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著 者:米蘭.昆德拉
出版者:時報
出版年:民77、11初版26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一書為東歐作家米蘭.昆德拉之作品,米蘭.昆德拉於一九二九年生於捷克,一九七五年移居法國,他曾多次獲得各種國際文學獎,為當代最富盛名的作家之一,本書亦曾獲得<洛杉磯時報>、<紐約時報>譽為一九八四年最佳書籍,並改拍為電影《布拉格的春天》。

  米蘭.昆德拉寫作的文筆迥異於一般作家,他的小說似散文、似評論,譯者在前言中說明這是捷克的文學傳統,詩歌、散文的成就比文學更顯著,在本書中,這個特色非常清楚的顯現出來。本書被分為七個章節,每章節又由數十段編上號碼的小文章連綴而成。此外,本書的內容也不似傳統小說那般重視角色人物的對話,著者在書中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描寫人物,好似他是本書中的某一個角色,他寫道:

  「多少年來,我一直想著托馬斯,似乎只有憑藉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這個人。我看見他站在公寓的的窗臺前不知所措,越過庭院的目光,落在對面的牆上。」

  然而著者也以第一者的姿態與讀者對話,他的書中經常跳脫故事的層次,描述自己的感想、向讀者發言、發問。

  這樣的寫作方式不但無損於情節的舖陳,反而更增添奇趣,因為就其故事人物的際遇實在平凡無奇,引人深思的是他筆下的人物如何面對自我、面對生命、反省生命。書中主要人物有四:托馬斯、特麗莎、薩賓娜、法蘭茨。托馬斯是布拉格的著名外科醫生,離過一次婚,並自此而後與女性維持所謂「性友誼」的關係,因為他渴望女人又害怕女人,他渴望與女人維持長久的性關係,但是恐懼被束縛,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與情婦們之間維持友誼,而非愛情。然而當托馬斯遇到特麗莎時,他發現自己對她產生了同情心、愛情與妒忌,因此他娶了她,但是另一方面他無法放棄與情婦之間的幽會,這樣的關係使特麗莎的生活充滿不安與痛苦,為了逃避嫉妒的痛苦,他們從布拉格搬到蘇黎世,又從自由的蘇黎世搬回鐵幕中的布拉格,但是特麗莎的痛苦始終不能解決、她嘗試尋求自殺、外遇以解脫,但未成功,直到五年後遷往鄉下,托馬斯再也不和情婦們來往,特麗莎終於得到她想要的了,然而他們卻喪生於一輛貨車之下。

  從托馬斯的際遇看來,他並沒有驚人之舉,雖然他曾為了堅持己見不向共產當局低頭,從外科醫生被貶為擦洗窗戶工人,他並無一般小說、戲劇主角的英雄遭遇與個性,他也沒有左右世人命運的力量,簡單的說,他是個凡人,但是米蘭‧昆德拉所塑造的托馬斯卻散發了一股奇特的魅力,因為托馬斯毫不「媚俗」。托馬斯曾在周報上寫了一篇俄狄浦斯(註一)的寓言諷刺共黨當局,但是他的出發點不是為反共,也不是為了取悅反共人士,因此,當共黨當局要他修改該篇文章、反共人士要求他在赦免政治犯的請願書上簽名時,他都拒絕了。

  「媚俗」是什麼呢?米蘭.昆德拉在書中描述:

  「媚俗(Kitsch,德國語,原意為大糞)就是對大糞的絕對否定;媚俗就是制定人類生存中一個基本不能接受的範圍,並排拒來自它這個範圍內的一切。」

  「媚俗所引起的感情是一種大眾可以分享的東西。……媚俗引起兩種前後緊密相連的淚流。第一種眼淚說:看見孩子們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種眼淚說:和所有的人類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們所感動,多好啊!

  「第二種眼淚使媚俗更媚俗。」

  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媚俗指的是一種毫無反省的認同,例如書中一再諷刺的群眾呼喊:「××萬歲。」以及明星、演員、學者等等組成的抗議團體(或言進軍團體),甚至前述被奔跑的孩子感動得熱淚盈眶,因為某些價值、標準長期被大眾所信奉,人們變得不加思索便對之做出「制式」反應,米蘭.昆德拉所要反對的便是這種「媚俗」。因為當我們失去反省力,對任何事物奉為信條,人就喪失作為人的自主性了,如此與機器又有何異呢?

  此外,昆德拉所描寫的托馬斯還有一點相當引起讀者關切:那就是他對不同女人們,永遠有著無窮的放縱追逐的興趣,然而他的理由並非求取歡樂、滿足性慾,而是為了「征服世界」。人類的相同處何在?相異點何在?昆德拉在書中描寫:

  「希特勒與愛因斯坦之間,普列漢諾夫與索忍尼辛之間,相同之處比不同之處要多得多。用數字來表示的話,我們可以說有百萬分之一是不同的,而百萬分之九十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都相同類似。」

  人類的相同點太多太多:長相外表、行為……相同點使自我泯沒,使每個人都溶化在大眾之間,當我們忽視個人獨特性時,會帶來什麼危機呢?集體主義、集權主義。無怪乎西方哲學思想從廿世紀初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存在主義思想便盛行,因為歷經大戰的痛苦,人們體會了戰爭、群體、國家主義所帶來的不幸正是源自於忽視個體,因而強調個人追尋自我的存在思想才形成一股風潮,如今存在主義似乎不再流行,但是其價值早已深入人心。而本書的主角托馬斯就是藉著「性」去追尋女人獨特的自我,因此他不停的和不同的女人約會,去「認識」她們。當然托馬斯是個不折不扣的不忠於婚姻的男人,頗為可議式則是昆德拉以托馬斯這個人物揭露人世的不平凡:在芸芸眾生之內,每個人內在所閃現的存有光芒,乃是如此獨特、如此珍貴,我們必須以獨特的方式去掌握獨特的珍重。當然我並不認為一定得用托馬斯的方式。

  特麗莎、薩賓娜和法蘭茨都不是媚俗者,但是他們是完全不同典型的人,昆德拉藉著特麗莎探討身心二元、靈肉對立的問題,特麗莎的生命原型是善感、追求美的,她的母親大聲的擤鼻涕、公開談論性生活、裸身在客廳裡走動,她強迫特麗莎去面對一個沒有隱私的世界,她強迫特麗莎接受每個人的軀體並無差別的看法,因此,特麗莎一直想要反抗她的母親,她想要從自己的身軀內找到獨一無二的東西─靈魂,她追求上進、好學不倦,但是身體有時候是不聽話的,當她去見托馬斯時,那本來是充滿美、幸福的剎那,她的肚子卻咕咕叫起來了。一瞬間,肉體的真實性彷彿擊潰無瑕的靈魂,我深深覺得此種靈肉對立的經驗其實是深深潛藏於人的心目中,試想你在約會時放了個響屁,內心作何感想呢?

  薩賓娜是托馬斯眾多情婦中最能理解他的一位,她欣賞托馬斯,正因為他「不媚俗」,她本身就是個標準的「逃避群眾者」,她厭惡標準、眾口一聲,她的生命軌跡就是背叛,不管在她生長的捷克,或後來移民的瑞士、美國,她總是不斷的逃離,因為不論在共產主義社會或所謂自由民主的國家,她總是發覺周圍充斥著不同形式的媚俗,因此她不停的移居。在薩賓娜身上我們看到一個孤立獨行的人格,與特麗莎不同,她不需要被所愛的人注視,她恐懼被注視。存在主義大師沙特曾說:「他人即地獄」,因為有了別人的存在,使我的自由受限,使我有被異化、物化的可能性,因此,其他人的存在對我而言,是存有的一大挑戰。從薩賓娜的角色,我們鮮明的讀到了存在主義的痕跡。

  至於法蘭茨,他是一個「夢想家」,他以為薩賓娜是他的理想,因此當他離開崇拜他、敬愛他的年輕情人去參加什麼「偉大的柬埔寨進軍」時,他認為遠方的薩賓娜正注視著他,看著他這「偉大的行動」,但是當他在柬埔寨發現女演員、明星、記者等人,都拼命的在這個進軍活動中表現自己的重要性時,他突然發覺薩賓娜是如此虛幻,而年輕的情人是多麼踏實,在此頓悟的一刻,他卻被幾個攔路要錢的小混混給打傷而不治。從法蘭茨身上,我們同樣發現自己,有多少時候我們放棄身邊的平凡,去追求一個崇高或美麗的夢,結果才發現平凡的幸福何其珍貴難尋啊!

  上述只是藉著書中四位主要人物,簡略的探討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一書,其實著者在書中還提出了許多引人深思的問題,這或許是一本小說,或許是一本評論,然而本書中牽涉的諸多問題都指向一個核心:人存有之意義,如同莎士比亞的千古名言:「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而存有之意義,唯待自己去發掘。本文僅僅簡單的敘述了筆者以為書中引起共鳴之處,其實本書仍有許多待挖掘、待探討的部分,等待讀者們的慧眼。

註一:俄狄浦斯:國內習慣譯為「伊底帕斯」。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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