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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台灣建築之美

文:薛秀芳

  試問:你覺得哪個人了解建築?答案有千百種,埃及人、中國人、希臘人、米開朗基羅、貝聿銘、科比意、高第這些都有可能,但有沒有可能是自己呢?我們大都在建築物內部出生、死亡,這中間的飲食、學習、工作、娛樂、宗教膜拜等過程也大都在建築物裡發生,每天從一個建築物裡醒來,到另一棟或另幾棟建築物裡過了一天,晚上又回到建築物裡睡眠,光從這一點就可推斷我們自己應該就是建築權威!我是沒有這種自信,不知道你有沒有?

  西元前一世紀,羅馬著名的建築師維楚威斯(Pollio Vitruvius),就在其著作《論建築》一書中,明確的指出構成建築的三項原則:utilitas-實用、firmtas-堅固、venustas-美麗,意即就是要達到「外型美觀」的境界。而十七世紀的英國建築理論家華登爵士(Sir Henry Wotton),在他的著作《建築要素》一書中就針對這三項原則重新改編為:「美好的建築有三大條件:commodity-實用、firmness-堅固、delight-愉悅」,可見西方世界不光只注重建築所具有的實用性與結構的堅固功能,還將建築設計當作是一種藝術,與繪畫、雕刻同出一源,需具有賞心悅目的特性,而且也是一種「具有高度美感的心靈活動」。

  建築是人類表現創造力與想像力的方式,隨著時代的演進,也反映出該地區的社會文化的發展軌跡,以及科學和土木工程技術的改良演進。台灣文化常被喻為多元豐富,建築當然也不遑多讓,從西班牙人留下的淡水紅毛城,荷蘭殖民時期的熱蘭遮城、普羅民遮城,清朝時期的閩南客家傳統聚落,日治時期建造的總統府、各縣市的州政府廳,光復後的權威性建築中正紀念堂,一直到去年台北101大樓的落成,這一路走來,台灣建築的發展可說是台灣文化的縮影。 

  近年來,文建會對於建築議題付諸了相當多人力與心力,從文化資產的觀念著手,不間斷的調查、收集、紀錄、保存台灣各項歷史建築資產,並以閒置空間再利用的方法落實了空間活化的理念;而為呼應台灣建築產業的高度發展與藝術成就,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所舉辦的「國家文藝獎」,也在去年設置辦法修正中,將建築納入獎勵類別。另一方面,在政府倡導文化資產保存的行動中,對於現代建築之美的欣賞領略的啟發種子,也無形之中撒出,現在每年都有旅行社專門推出歐美建築之旅,由專業人士設計行程、全程實地解說,雖然所費不貲,但仍吸引國內許多建築欣賞的愛好者參與。

  在韋氏字典裡,「建築」有兩種意思,一為設計房屋與建造房屋的科學及行業,另一解釋為「構造的一種風格」,因此台灣的建築之美也可作為行銷台灣文化的一項利器,不如透過以下這些政府出版品,充實自己對台灣的建築的知識,讓自己成為一位行銷台灣建築文化的大使,下次若有人問起:誰了解建築?相信你可以自豪的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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