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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德婦人

文:王守箴(黎明讀書會會員)

書 名:小腳與西服
著 者:張邦梅
譯 者:譚家瑜
出版者:智庫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年: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羅曼蒂克戀愛史,大家耳熟能詳;卻很少人知道徐志摩和元配夫人張幼儀的婚變。要不是張邦梅為她寫傳記,她忍受離婚之痛,堅強奮鬥的一生,怎能為世人所知。

  張邦梅是張幼儀八弟的孫女,在美國出生,畢業於哈佛大學,主修中國文學,其後又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法律學位。她在大一時,讀了一本談徐志摩的書,從中得知徐志摩的元配夫人張幼儀,是她的姑婆,其實,張邦梅在大家庭團聚的時候,已見過姑婆,那時不知道她就是徐志摩的元配,她知道這層關係以後,便想訪問姑婆,談談她與徐志摩的婚姻情形,於是,自民國七十二年起,一直談到七十八年張幼儀去世為止,她把訪問資料寫成畢業論文,後來擴充內容成為這本傳記。張邦梅遺憾:「姑婆只看過我的論文,卻來不及看這本書。」

  書名《小腳與西服》是取自張幼儀對一位小姐的評語:「小腳與西服很不搭調」。本書寫法很別致,一篇是著者敘述自己的身世,一篇是姑婆講她一生經歷,如此,一篇一篇間隔著往下寫:

  張幼儀生於清末,民前十一年。那時男女不平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深植人心,她的兄弟都受高等教育,出國留學,也都有豐功偉業,可是張幼儀只讀了個師範學校,還是自己爭取的,還好母親聽了二哥的勸告,沒給裹小腳,是她家第一個天足女孩;也是全國第一個離婚的。她十五歲即奉父母之命和徐志摩結婚,她受舊禮教的薰陶,無論在娘家或婆家總是遵從長輩,循規蹈矩,努力做到進退得體,從來沒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一切以家庭為重,是位端莊善良的傳統女性。偏偏嫁了個浪漫詩人,她說徐志摩從沒正眼看過她;她在他面前也沒話說。

  婚後徐志摩去美國、英國留學,公公婆婆覺得結了婚就應該生活在一起,所以送她到英國與丈夫團聚,兩歲不到的孩子留在爺爺奶奶身邊,她到了英國,仍然是洗衣、煮飯、伺候丈夫,生活與國內一樣。一天,徐志摩請一位身著西服,卻是一雙小腳的明小姐來家吃飯,送走客人,徐志摩問她對明小姐的看法,她未加思考衝口而出:「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與西服不搭調。」

  徐志摩突然提高了嗓門兒,冒出一句:「……所以我才想離婚。」

  張幼儀雖然沒裹小腳,但是在穿西服的丈夫眼裡,仍然是裹小腳的,不時髦、又守舊、也沒讀多少書,什麼也不懂,是個鄉下土包子。

  從這天起,兩人的婚姻生活即告結束,這年張幼儀才二十一歲,而且懷有身孕,徐志摩曾要她打胎,她很怕:「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耶。」

  「還有人因為坐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他說完就沒耐心的別過臉去,不再看她。

  不幾天,徐志摩不聲不響的離家出走了,可憐的年輕孕婦,在舉目無親的異邦,語言又不通,她痛恨遇人不淑,想了斷自己和胎兒的生命,「乾脆從世界上消失,結束這場悲劇算了……,徐志摩這樣拋棄我,不是安著要我死的心嗎?後來想起了《孝經》上的第一個孝道基本守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於是,我又打斷了這種病態的想法。」孔老夫子的話救了她的命,她重新思考今後人生方向。

  煎熬了數天,徐志摩突然託人來問她:「你願不願意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這種怪異的想法,他也說得出口。

  她知道徐志摩鐵了心,不要她了,只好寫信求助二哥:「我該怎麼辦?」

  二哥對她的婚變表示哀痛,並且告訴她:「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她心情安穩多了,儘快收拾可帶的東西,去巴黎投奔二哥。

  張幼儀由英國去法國投靠二哥,又由法國轉到德國找七弟照顧她坐月子,輾轉流離半年多,才接到徐志摩一封信,要她在離婚文件上簽字。

  徐志摩早就說過:「我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子。」看來,真要實現他的理想了。

  張幼儀在朋友家見到徐志摩時,很鎮定地說:「如果你要離婚,那很容易,讓我先等父母批准這件事。」

  「不行,不行,你曉得,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現在簽字。」他停頓一下又說:「林徽音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婚不可。」喲,這才是徐志摩離婚的原因,什麼「理想」、「革命」、「開離婚先例」等,全是冠冕堂皇說了好聽的。

  她知道無法挽回了,反而心情平靜的面對現實,簽了字,她坦坦蕩蕩地正視著徐志摩說:「好了,你去給自己找個更好的太太吧!」

  徐志摩心花怒放,樂不可支,甚至還跟她說了聲謝謝。他沒料到,這時林徽音已經回國了,這才想起去看看他未見面的新生兒子,也是唯一的一次,兩年後孩子夭折了,他倒寫了一篇充滿感情的悼念文,算是盡了做父親的責任。

  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拋諸腦後,對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結髮妻子,一點恩情沒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訓,竟然與友人之妻陸小曼談戀愛,一手摧毀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個家庭破碎;更傷透了父母的心。

  張幼儀把她一生分成兩個階段:「德國前」、「德國後」,她說:「去德國以前,凡事都怕,到德國以後,變得一無所懼。」

  她離婚後,調整觀念,重新出發,請了一位德國朋友幫忙帶孩子,從此開始了新的人生,去上學,學的是幼教。嘗試自己站起來,決心不再依靠男人,五年後,學成回國,已是新潮人物了。上海一家女子銀行聘她做總裁,還經營一間服裝公司,在百忙中還請了一位國學老師講書,每天一小時,從不間斷,她有新學識、新作為,是新時代的新女性,然而為人處世不忘我國傳統美德,離婚後,自己撫育兒子長大成人,仍然尊敬徐家二老,養老、送終她一肩承當。她說:「因為他們是我兒子的爺爺奶奶。」徐志摩罹難後,她每月寄錢接濟陸小曼,她說:「因為照顧陸小曼是我兒子的責任。」真是一位才德婦人,處處為人著想,她詮釋了施比受有福,一直到五十多歲,徵得兄長、兒子同意,她才再婚,享年八十九歲。

  她一生堅苦卓絕,給後人留下完美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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