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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世嫉俗的苦悶少年─重讀《麥田捕手》

文:歐宗智(臺北縣清傳高商校長)

著 者:J.D.沙林傑
譯 者:吳友詩、劉守世
出版者:水牛出版社
出版年:民國六十八年九月再版

  近年來,所謂現代小說,求新求變,以形式言,後設、魔幻、意識流當道;以內容言,談情慾、身體、器官、同性戀、性別認同的倒錯與混亂者,蔚為流行,可是真正令人津津樂道的小說並不多見,至於像黃春明小說中「憨欽仔」之類讓我們難以忘懷的小說人物,更是不復得見。也因此我們不免懷念以前一些比較精采的小說,深深覺得早期的小說作家,似乎比較重視小說人物的塑造,而只要人物塑造成功,小說便具有強大的感染力,縱使讀者對故事情節已經淡忘,小說人物卻活生生地永存心中。美國小說家J.D.沙林傑在一九四五年問世的《麥田捕手》(THE CATCHER IN THE RYE)裡那位憤世嫉俗的苦悶少年霍登,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中文版於一九六二年由水牛出版社印行,吳友詩、劉守世合譯),多年之後重讀,依然歷久彌新,不禁被他旺盛的生命力所吸引,同時也為他可愛的個性與天真的想法和作為而感動,這樣的小說與人物是可以稱之為不朽了。

  《麥田捕手》的主人翁──霍登,紐約人,十七歲,父親是律師,對兒子的期望很高,費心安排他去讀知名的私立住宿學校,可是他或因操行不良或因學科成績不及格,讀了幾所學校卻一直都無法順利畢業,父母十分失望,偏偏霍登的哥哥D.B在好萊塢當電影編劇,讀小學的妹妹菲比聰明伶俐,善解人意,又會表演,連已經病逝的弟弟艾里也樣樣比霍登出色,所以霍登在家中的處境就更加艱困了。霍登的父母甚至認為他有精神病,因為在他十三歲時,把車房所有的玻璃打破了,父母就強迫他去接受心理分析治療;其實這是大人完全不了解他的緣故,當時心愛的弟弟艾里病死,他們卻認為他只會搗蛋,索性把他關在車房睡覺,這樣的安排當然令他不滿,於是乎才有以上激烈的反應。平心而論,他是不夠用功,滿嘴髒話,喜歡胡扯,像一般年輕人那樣,反虛偽,厭惡權威,愛批評,凡事不滿,可以說小毛病不斷,卻沒犯過什麼大錯,而且他有愛心、富人性,他不是壞孩子,也絕非精神病,大人對他只是缺乏溝通、了解罷了。

  小說中,從霍登因修了五門課但只有英文一科及格而被賓西中學退學開始,這是聖誕節前夕的周末,即使天寒地凍,他仍不想馬上回家,於是便在下周三父母收到退學通知之前,一個人孤獨地在自幼生長的大紐約閒蕩,沙林傑透過霍登的遭遇,呈現都會世態,抒發內心的憤懣與年輕人的苦悶,我們同情之餘,不禁心有戚戚焉,同時也打從心底喜歡上這位憤世嫉俗的少年哩!

  沙林傑《麥田捕手》之成功,主要在於霍登這個角色的塑造。首先是霍登的「反虛偽」特色,這也是最值得我們再三反省的。

  當霍登的老師史本塞稱讚他的父母都是「偉大」的人,霍登一面回應說,他們都非常之好,但心裡卻認為──「偉大,那就是我真正憎恨的字眼。這是一種虛偽,我每次聽到這種字眼就會作嘔」。當賓西學校傑出校友──在全國各地開了許多連鎖殯儀館的歐生伯格返校演講,說到他遭遇困難時,都會立即跪下來向上帝禱告;他隨時都和上帝談話,即使開車時也是如此。這番話卻讓霍登難過死了,因他認為,「那個虛偽的大王八在開車推頭檔的時候,會要求耶穌多多替他送一些死人到殯儀館去」。牧師佈道時別具一格的嗓門,則讓他覺得虛偽、做作,搞不懂他們為什麼不可以用天生自然的聲音來講。他更認為,到墓地獻花也是虛偽的,說「你已經翹了辮子,誰還要花?沒有一個死鬼要那些花。」霍登的確是個誠實、有趣的無神論者。

  觀劇時,霍登不敢去聽演員的台詞,因為他會不斷地擔心著演員每一分鐘裡的虛偽做作。霍登看見鋼琴手歐尼斯演奏完畢,大家都拚命拍手,歐尼斯轉身作了一個優雅而謙遜的鞠躬。他卻覺得歐尼斯那種裝模作樣的德性簡直虛偽透頂。霍登甚至質疑醫師、律師是「偽君子」,醫師未必是為了救人性命,律師也未必真是為了社會正義,說穿了只不過是「追名逐利」罷了。

  即使霍登反對虛偽,可是批評歸批評,他依然不得不「虛應」一番,比如他常常對那些他很不高興見到的傢伙們說「我很高興見到你」,霍登自承,如果要活下去,你就必須說這種無聊的廢話。

  雖然霍登的想法有時不免失之偏激,但如果我們還有良知的話,豈能不為他對於現實世界的「大人們」那些一針見血的批判而暗自叫好?

  霍登不屈服的個性,也令人印象深刻。比如他的室友史曲萊特跟自己暗戀已久的鄰居珍妮約會,霍登心中已經很不是滋味,史曲萊特在事後偏又一再吹噓兩人在車內溫存的細節,霍登聽了忍無可忍,終於和史曲萊特大幹一架,然而史曲萊特是學校籃球隊中鋒,霍登當然不是對手,結果被打得很慘,但他依然不低聲下氣求饒。史曲萊特有些不忍,才放了他,他立即用最狠毒的字眼反擊,於是他很快又被打倒在地,鼻血流得滿地都是,可照樣不住口,弄得史曲萊特也有些憂慮起來,只好自己離開了事。

  同樣的,霍登到小旅館召妓,被皮條客摩理斯敲榨了五塊錢,他並不是自認倒楣就算了,一付蠻牛脾氣的他堅決拒付五元,為此捱了一頓惡揍,最後還是被拿走五塊錢,害他氣得想自殺,終而幻想:自己用自動手槍,向摩理斯開了六槍,當場斃了這個老傢伙!這種阿Q的心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霍登雖然浪蕩不羈,平時吊兒郎當的,其實他的個性觀念挺傳統、保守,對異性也頗尊重,的確難能可貴。他認為,如果不真心喜歡一個女孩子,就不該和她鬼混。所謂「性」乃是精神與肉體的體驗,他不能和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女孩真正的發生性關係。直到現在,他仍是處男之身,跟女生約會親熱時,一旦女生喊停,他就停了,他搞不清楚,是她們真要你停止,或者她們只是感到恐怖而已,還是她們不過嘴裡說說,因此等你把事情做了,那麼將來挨罵的責任就全由你來承擔了。即使霍登之後召來妓女,兩人也只是純粹聊聊,他「高興沒那麼做」。霍登就是這麼一個可愛的人,誰都無法否認。

  沙林傑塑造霍登這個角色,最吸引人的,應是他桀敖不馴的外表之下,擁有一顆難得的愛心。這或許正是著者透過《麥田捕手》所要表達的崇高主題吧!

  妹妹菲比曾反問憤世嫉俗的霍登,為什麼對世界上的一切,樣樣都不喜歡?的確,霍登似乎對什麼都不滿,可是他想了想,答說他愛家人。父母給予他過大的期望與壓力,但他想念哥哥D.B和早逝的弟弟艾里,喜歡善體人意的妹妹菲比,當他準備出走,仍希望再看菲比一面,可見他是懷舊,而且很有家庭觀念的人。最妙的是妹妹菲比提著行李要求跟他一起離開時,霍登就只好打消出走的念頭,乖乖地留在紐約了

  除了親情,他雖是無神論者,卻樂於捐款給節儉自持的修女;擔心著紐約中央公園湖中的水鴨,一到了冰天雪地的季節,都去哪兒過冬?他還更進一步,喜歡做一個麥田捕手,也就是有許多小孩子在麥田遊戲,而沒有任何大人在旁邊,只有他在場;同時他就站在危崖的邊上,攫住每一個跑向危崖的小孩子,防止遊戲的孩子掉下危崖。也就是說,在憤世嫉俗的外表之下,霍登其實擁有充滿大愛的菩薩心腸,他正是用菩薩般的苦心來「教育」世人。我們應當向創造「霍登」的作家J.D沙林傑的偉大情懷,獻上崇高的敬意。

  閱讀《麥田捕手》,的確是很愉快的經驗,主人翁天真逗趣的語言,靈活鮮明的個性,出人意表的行徑,每每讓我們哭笑不得,卻也使我們回想從前,誰在少年時代沒有或多或少遭遇過霍登的那種苦悶、孤獨與憤懣呢?經由參與了霍登的「冒險」,我們備受現實生活煎熬的生命似乎也得到了安撫與救贖。

  結尾,霍登當然還是回家了,經過生病、住院,來秋又進入另一所學校就讀。無論如何,他終會畢業、長大,然後走入社會,邁向生命嶄新的里程,但不變的是他的愛心與人性的光輝。閤上《麥田捕手》,我們感動之餘,也這樣深深相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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