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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狐狸格言、非教戰守則

文:梁瓏常(國中退休校長兼陽光讀書會領導人)

  前不久,見報載:雲林縣某機關傳出人手一份「公務員十二項教戰守則」。公僕們讀了,心有戚戚焉,並奉為圭臬。其內容如下:一、苦幹實幹撤職查辦。二、東混西混一帆風順。三、任勞任怨永難如願。四、盡職負責卻遭指責。五、會奉會獻傑出貢獻。六、不拍不吹狗屎一堆。七、全力以赴升遷耽誤。八、推托栽贓滿排勳章。九、屢建奇攻打入冷宮。十、苦苦哀求互踢皮球。十一、會鑽會溜考績特優。十二、看緊國庫馬上解雇。

  讀此新聞,想起我們「陽光讀書會」日前選讀的{老狐狸格言}那本書。內容並非教戰守則,亦非玩世不恭之言論,而是一般處世之經驗談,值得參考。故願把讀書心得,與大家分享。

  根據這本書著者李赫的序文說詞:老狐狸不是奸詐狡猾,牠是圓融通達的智慧象徵;因為唯有像老狐狸那種智慧的人,才能在人性叢林進退自如;本書教你如何趨吉避凶,以弱勝強。

  這本書有五十三篇散文。現在且把本會夥伴們的心得報告,歸納如下:

一、論點:本書著者的基本論點,不認同「人性本善」的說法,而認為人類社會有如人性險惡的叢林,必須有老狐狸一般的智慧,才能生存。

二、人性:「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均有所偏執而未必盡然。其實「人性」,有善有惡,可善可惡,時善時惡。

三、好壞:天下沒有絕對的好人和壞人,不可把人「二分法」或「二極化」,而認為不是好人便是壞人,不是壞人便是好人。基本上,人無所謂好壞,事情才有所謂好壞。因此,我們不必強求做什麼好人,只要公益的事多做,而公害的事不做。

四、強弱:世上沒有絕對的強者與弱者,只有相對的強者與弱者;也沒有永久的強者與弱者,只有一時的強者與弱者。因此,你若硬要逞強,俗話說得好「強中自有強中手」,到頭來,吃虧的是自己。

五、妥協:妥協不是屈服,更不是投降。今天讓著點,改天連本帶利撈回來。也許,妥協可以得到雙贏的局面,你好,我好,大家好。

六、面子:人都愛面子。給人面子,其實自己也有面子。若丟了人的面子,有你好看的。俗話有所謂「人要臉,樹要皮。樹沒了皮會沒命,人沒了臉會拚命。」正是這個道理。

七、禮:常言道「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事實不盡然。其實,「有禮走遍天下,無禮寸步難行。」才是古今中外永恆不變的真理。其中,所謂「禮」,是「禮貌」,也作「禮物」解釋。古訓有所謂「禮尚往來」「敬人者,人恆敬之。」也就是這個道理。

八、鬥:智者不鬥。若不得不鬥,只能鬥志,不可鬥氣。因為,鬥氣不如爭氣。何況,鬥會傷和氣,鬥容易惹禍上身,鬥的後果常常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九、忍:好漢要吃眼前虧。容忍並非弱者的行為,而是強者的修養。忍為定之本,忍為覺之源。能忍自安,知足常樂,一忍抵百勇,一靜制百動。

十、勝:仁者不求勝。若迫不得已,非分出勝敗不可,則集小敗成大勝,先敗後勝,最後的勝利才是真正的勝利;最好是,不戰而勝,才是上上策。

十一、說:有些事,能做不能說;有些話,不能直說只能委婉的說;場面的話,不能當真;有些謊言,不便拆穿,免得傷了感情,有話直說,有時是行不通的。

十二、法:做人要講「情」,做事要講「理」,而兩者都必須守「法」,才能無往而不利。只要不犯法,做人做事要通情達理。但是,即使沒有犯法,凡缺乏「公德心」的事,都不要做。

十三、怒:該怒而不怒是懦弱,不該怒而怒是狂妄。有修養的人,不隨便鬧情緒,也不會輕易被人激怒。人一發怒,最容易失去理性,做出後悔莫及的傻事。因此,少發怒,既可修身養性,又可息事寧人。

十四、善:俗話說「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我們沒有必要做「爛好人」,我們只要做正直的人。沒有必要做到處處委曲求全、事事討好人家。與人相處要和諧,是應該的;有能力幫助而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也是應該的。善事可以做,和稀泥的事不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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