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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嚮往與實踐─談高行健的《靈山》與《一個人的聖經》

文:歐宗智(台北縣清傳高商校長)

書 名:靈山
著 者:高行健
出版者:聯經
出版年:民79

書 名:一個人的聖經
著 者:高行健
出版者:聯經
出版年:民88

(一)前言

  榮獲二○○○年諾貝爾文學獎的高行健,因是中國流亡作家,已入法國籍,又是文學、戲劇、美術三棲,且其文學著作目前僅出版半自傳性質的長篇小說二種(《靈山》約三十萬字,費時七年完成;《一個人的聖經》約二十六萬字,費時三年完成)、短篇小說集一種(《給我老爺買魚竿》,聯合文學,民國七十八年二月出版,共十七篇,約十六萬字),以這「少量」的作品而贏得舉世矚目的大獎,加上其小說並不好讀,是以高行健的獲獎自是頗有爭議。尤其不少人批評高行健「名過其實」,認為他不按牌理出牌,罔顧一般小說的寫作要素,以致分段零散,時空交錯繁複,結構鬆散隨興;書中人稱不斷變換,主角亦一概無名無姓,未見刻意經營,讓讀者印象模糊不清;敘事者不但不時有大段的心理獨白,甚至於「不知所云」,還會夾敘夾議,發表各種看法,就像論文一般。特別是,「性」似乎成了小說主角生命中唯一有意義的事情,更有許多露骨的、令人臉紅心跳的情慾描寫,不免令人疑惑不解!

  如果以傳統、保守、道德的角度去看高行健的小說,得到上述的感想並不意外,他在《靈山》第七十二章就代替一般的讀者提問:「把遊記、道聽途說、感想、筆記、小品,不成其為理論的議論,寓言也不像寓言,再抄錄點民歌民謠,加上些胡編亂造的不像神話的鬼話,七拼八湊,居然也算是小說!」然而,高行健曾於《給我老爺買魚竿》跋已提到:「用小說編寫故事作為小說發展史上的一個時代早已結束了。用小說來刻畫人物或塑造性格現今也已陳舊。……如今這個時代,小說這門古老的文學樣式在觀念和技巧上都不得不革新。」由此可知,高行健之寫作乃是刻意如此,他不想重複寫實主義所遵循的反映社會人生的老路,並且企圖擺脫一向認為是小說核心成分的情節和人物。若了解高行健的「嚮往自由」以及所謂的「沒有主義」,那麼對其小說即較能接受,進而欣賞其奧妙了。

(二)嚮往自由與堅持「沒有主義」

  高行健之嚮往自由以及其「沒有主義」的堅持,顯然來自於對極權專制(文化大革命即為代表)的不滿與反抗。他由詩寫到劇本,文化大革命一來,為了保命,他嚇得全都燒掉(見高行健領諾貝爾獎答謝辭)。之後,他去耕田好多年。這期間他偷偷寫作,把寫的稿藏在陶土罐子裡,埋在地下。不料文革之後,他仍受到壓迫,所寫的又禁止發表。逃到了西方,他深感自由的可貴,加以耐不住寂寞,乃繼續寫,而且隨心所欲,寫自己想說的話,也不在乎出版不出版,只要自己寫得痛快,活得快樂。

  有感於種種「主義」總是意味著集體的偏執,集體的瘋狂,集結的暴力,以神聖的名義對異己的摧殘,以群體的名義對個人的踐踏,高行健討厭一切「主義」,特別是那些有著強烈政治意味或意識形態意味的主義,例如共產主義、法西斯主義、馬克斯主義……等等,高行健在《沒有主義》一書的自序說:「沒有主義,是現今個人自由的最低條件,倘連這點自由也沒有,這人還能做人嗎?要談這樣或那樣的主義之前,先得允許人沒有主義。」又說:「我甚麼派都不是,不隸屬任何主義,也包括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他的可貴,在於從厭惡極權政治出發,導出對所有「主義」的拒絕──包括一般人都不願反對或不敢反對的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進而高倡個人權利、個體自由,尤其是精神上的尊嚴與自由。於是,對個人尊嚴與精神自由的信仰與追求,成為高行健思想的核心、作品的靈魂,而在表現形式上,也就形成其深具特色的風格了。

(三)文革的反映與逃亡的告白

  《靈山》的主人翁為尋求一方淨土「靈山」,深入中國人跡罕至的西南邊區,遍訪了回、苗、侗、羌、彝……等少數民族,以及遊歷過江南之後,又回到北京。至於「靈山」為何?主人翁說:「我其實什麼也不明白,什麼也不懂。就是這樣。」而關於文革的恐怖與殘酷,《靈山》也提到不少,但《一個人的聖經》則幾乎是以此為主軸。《一個人的聖經》書中的敘事者在香港遇見猶太女子,她提起自己在十多歲時遭德國畫家強暴的痛苦記憶,於是牽引出「他」的文革記憶,覺得心頭「有過近乎被政治權力強姦的感覺」,因而不得不寫下這樣一本書。

  《靈山》一書,在大山裡逮到的「野人」最能凸顯文革的可怕,野人本在大學裡研究甲骨文,只因年輕氣盛,開會時對時局發了幾句狂言,就被打成右派,下放青海農場勞改,後來鬧災荒,差點死掉,先是逃回上海,但因家人不敢長期藏匿,他才輾轉跑進大山,這一躲就二十年,成了世人亟欲「研究」的野人,豈不可悲!

  另外,透過許多場景,《一個人的聖經》可以說忠實而詳細地記錄了中國人在那一個「沒有戰場卻處處是敵人,處處設防卻無法防衛的時代」,所遭遇的種種黑暗、恐怖與悲慘。在鋪天蓋地、無處不在的政治風險中,為了生存,不得不說眾人都說的話;集會喊口號時,更不能不即刻跟上喊出聲,還不能不喊清楚,不能有任何遲疑,否則隨時有被打成「反革命」的可能。人與人之間不得不戴上虛假的面具,彼此完全失去了信任,即使對方是最親密的愛人也一樣如此。這是什麼樣的世界?《一個人的聖經》的敘事者就表示,他需要一個窩,一個擁有個人隱私而不受監視的家,可以大聲說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一個可以出聲思想他個人的天地。這真是一場絕無僅有的人間大悲劇!

  為了活下去,為了維護做人的尊嚴,唯一的出路便只有「逃亡」。所以,誠如劉再復於《一個人的聖經》跋所言,這是「逃亡書」。高行健更進一步說明,「我以為人生總也在逃亡,不逃避政治壓迫,便逃避他人,又還得逃避自我,這自我一旦覺醒了的話,而最終總也逃脫不了的恰恰是這自我,這便是現代人的悲劇。」(見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中央副刊專訪)《靈山》的「我」也說道:「他們自有一個我永遠也走不進去對我封閉的世界,他們有他們生存和自衛的方式,游離在這被稱之為社會之外。我卻只能再回到眾人習以為常的生活去苟活,沒有別的出路,這大概也是我的悲哀。」這樣無奈的告白,讀來怎不掩卷嘆息?

(四)自由的嚮往與闡釋

  《靈山》和《一個人的聖經》中,關於文革、極權、專制的壓迫,令人不寒而慄;對自由的嚮往與闡釋,則最值得欣賞。

  高行健透過《靈山》的「我」說:「沒有目的便是目的……而生命本身原本又沒有目的,只是就這樣走下去罷了。」又說:「人本是自由的鳥兒,何苦不尋些快活?」《一個人的聖經》的「你」慶幸居然贏得了表述的自由,再也無所顧忌,講自己要說的話,寫自己要寫的東西。「你」以再平常不過的心態來看這世界,如同看你自己,你也就不恐懼,不奇怪,不失望也不奢望甚麼,也就不憂傷了。尤其高行健索性在《一個人的聖經》第三十九章,通篇以哲理散文詩的形式來闡釋「自由」:「自由是你自己對生命的意識,這就是生之美妙,你品嘗這點自由,像品味美好的女人性愛帶來的快感」、「說佛在你心中,不如說自由在你心中。自由絕對排斥他人,倘若你想到他人的目光,他人的讚賞,更別說譁眾取寵,而譁眾取寵總活在別人的趣味裡,快活的是別人,而非你自己,你這自由也就完蛋了」。令人印象深刻,值得細細去咀嚼回味。

(五)情色的大膽書寫

  不論是《靈山》或是《一個人的聖經》,都有大量的,而且坦白直接的情慾描寫,曾有讀者於高行健來臺演講時,公開表示疑惑,並以此詢問其創作動機。高行健當場並未直接回答何以在情色方面如此放縱任性,只避重就輕地說,不喜歡的話逕自跳過這些章節吧!

  事實上,《一個人的聖經》的「他」即自承好色,「由衷喜愛漂亮女人,而他沒女人的時候,便自己下筆,寫得還相當色情。這方面,他毫不正人君子,甚至羨慕唐璜和喀薩諾瓦,可沒那豔福,只好把性幻想寫入書中」。情慾在高行健的小說裡扮演著份量頗重的角色,如果把這一部分從中抽離,則高行健的小說勢必大為失色。小說的取材,本就不該有禁忌與限制,何況性愛與色慾乃是聖人都難免的「人之大欲」。平心而論,《靈山》中與「你」同行的「她」,或者《一個人的聖經》那個「他」與所「享用」過的少婦林、少女蕭蕭、毛妹、小護士、學生孫惠容、逃難邂逅結婚而又離婚的許倩,乃至旅行時遇見的法國、義大利、德國等外籍女子,對於交往的經過,敘事者坦率不諱,赤裸裸地呈現男人「食色性也」的本性,尤其《一個人的聖經》中猶太女子瑪格麗特的部分,描寫更是露骨。整個說來,顯然多性慾少愛情,但讀來並不覺得齷齪淫穢,若有人當作淫書看待,未免過猶不及。

  高行健小說人物在性方面的放縱,極可能是長期受壓抑的緣故;這壓抑顯然與文革或極權專制的恐怖有密切關聯。《一個人的聖經》裡有這樣的對話,瑪格麗特問:「因為受壓抑,才想放縱?」「你」說:「就想在女人身上放縱!」瑪格麗特答:「也想女人放縱,是不是?」由此當可尋到蛛絲馬跡。也就是說,在那連意志都被閹割的專制壓迫下,唯有性腺尚具自主性,藉著恣意交歡,正是追求「自由」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吧!

  只是,高行健小說人物每每無可避免的「多慾而少愛」。《靈山》的「你」對愛情就非常悲觀,認為「愛情不過是一種幻影,人用來欺騙自己」;感覺心已經老了的「我」則認為「愛太沉重,我需要活得輕鬆,也想得到快樂,又不想負擔責任」,「同女人的關係早已喪失了這種自然而然的情愛,剩下的只有慾望」。《一個人的聖經》的「你」亦完全耽溺在情慾之中,說:「是女人給你注入了生命,天堂在女人的洞穴裡,不管是母親還是婊子。你寧願墮落在幽暗混沌之中,不裝君子。」「你」害怕婚姻,害怕再受女人制約。自由對於「你」比甚麼都更可貴。可「你」止不住愛著足以把苦難變得美好的她。偏偏女人的哲學是──要性也要愛,於是彼此便產生矛盾、衝突了。結果女子們往往會像《靈山》與「你」同行的「她」一樣,心裡一片荒涼,咒罵「你」是魔鬼,然後絕望離開。最終,不管是「你」、「他」或是「我」,因為失去了愛的能力,只好孤獨,也唯有孤獨才能生存下去。怎不令人心酸!

(六)小說形式與語言的獨創性

  高行健小說形式與語言的獨創性,也可視為「自由」思想的具現。他在受獎演說辭〈文學的理由〉說:「我在小說中,以人稱來取代通常的人物,又以我、你、他這樣不同的人稱來陳述或關注同一個主人公。」《靈山》中,第一人稱「我」和第二人稱「你」實為一體,後者為前者的投射或精神的異化,而第三人稱「他」則又是第一人稱「我」的靜觀與思考;至於《一個人的聖經》,「此時此地」的「你」是旅居法國的流亡作家,「彼時彼地」的「他」表示文革時期那生活在中國的自己,二者互相穿插。像這般同一個人物用不同的人稱來表述,所造成的「距離感」反而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心靈空間。高行健運用「人稱代詞」的技巧,可以說十分巧妙、成功,讀來新鮮、有趣,成為其小說的一大特色,其他人恐怕很難超越,如果貿然模仿,極可能落得「畫虎不成反類犬」。

  關於高行健的小說語言,乍看之下,雖不華麗,頗為質樸,實則不時流露出迷人的詩意,如《靈山》的「她逕自走了,消失在小街的盡頭,像一則故事,又像是夢」、「一朵豔紅的山茶花插在鬢角,她眉梢和唇角都閃亮了一下,像一道閃電,把個陰涼的山谷突然照亮」、「好像做了個夢,夢中的村莊落著雪,夜空被雪映照,這夜也不真實,空氣好生寒冷,頭腦空空蕩蕩,總是夢到雪和冬天在雪地上留下的腳印,我想你」;再看《一個人的聖經》,「只有這時,躺在荒草中,望著空中飄浮的雲慢慢移動,沒有顧慮,沒有風險,男歡女愛,他方才感到自在」、「孩子們的聲音漸漸遠了,直到看不見他們的身影,長了草的土路也變得荒寂了」,是不是很美呢?

  語言的實驗,更是大膽,尤其《靈山》裡,三十字以上的長句可謂司空見慣,最誇張的是第七十二章,「他」大談「小說理論」,在十四個問句之後,竟然一口氣連續四百九十四字完全未斷句,非得反複多看幾回才懂得大概。這樣的寫法到底好不好,乃見仁見智也。著者則一逕耍賴,說:「這一章可讀可不讀,而讀了只好讀了。」似乎唯有在完全不考慮能否出版的前提下寫作,才可能這樣子「玩」語言吧!

(七)結語

  由內容龐博的《靈山》和其姐妹篇《一個人的聖經》可知,高行健確是嚮往自由,而且勇於實踐,「沒有主義」的他不顧一切的去書寫所謂「人生的真實」(並非紀實),大膽揭開假象,切入現實的表層,深深觸及到現實的底蘊,他也是一名踽踽獨行於靈魂與人性幽微處的探險者。高行健作品最令人動容的地方,不僅是他的小說語言,而且在於對自由的執著,以及對人的尊嚴毫不妥協的堅持,如果只因對他特異的寫作形式不習慣,乃至以道德的立場批判其情慾描寫過多,刻意錯過這「立下中國小說里程碑」(劉再復語,見《一個人的聖經》跋)的作品的話,將是心靈的莫大損失。

  高行健在文學、戲劇、美術的全方位發展中,原本繪畫的經濟效益最大,他的水墨畫每年開展,收入足夠支撐他不為稿費而寫作,幫助他進入自由寫作的境界,也為他贏得了大獎。如今,巨額的獎金當更使他在寫作的路上無後顧之憂,高行健將會帶給世人甚麼樣的新作,的確令人期待。只是,《靈山》和《一個人的聖經》均具有極濃厚的自傳色彩,且諸如敘事者的身世背景、文革經驗,以及闡述「自由」的種種,在前後兩本長篇巨著中已有重複出現的跡象,是以未來在寫作時如何去避免「重複」,應是高行健必須深加注意的課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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