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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文建會的責任與任務

文:陳其南 照片提供:侯聰慧/攝影

  文建會設立已經超過二十二年,如果以一個人學習的年紀換算,差不多剛好是大學畢業,也就是一個成熟自主的公民階段。這一路走過來,因為有著無數文化藝術工作者默默的耕耘,才有今日的豐收,對此我要表達最高的感謝之意。

  而就在文建會成長的同時,台灣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也正快速的變遷著,我們在政治民主化與經濟發展的進程,讓台灣奇蹟成為發展國家的典範,然而民主可以再深化,經濟可以再發展,但若以當代社會文明進展來理解,似乎我們還有所不足,考慮到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國民是否具備21世紀公民的能力,完整的公民(citizen),並非單靠選舉權或財力來證明,它還需要檢視國民的藝術質能與民眾文化能量的深化與否。

  二十二年後的文建會,其實早就已經具備足夠的藝文行政能力,藝術文化施政成果亦是豐碩,面對高度文明社會的建構,我們欠缺的是,全面性的文化公民意識之培養。

培養文化公民意識

  要如何培力台灣文化公民意識,以21世紀的社會而言,這起碼要包含:促進社會大眾對於文化藝術資源的享用權力(accessibility);強化文化藝術生產的參與與義務(participation);以文化藝術質能(competence)的提升來塑造公民身分(citizenship);以文化藝術作為不同個體、族群與國家之間彼此溝通(communication)的公共領域,形塑不同層級文化共同體的認同基礎,追求一個審美的生活與思想共同體的台灣。

  文建會是國家文化政策的發動者,這裡所謂的文化政策,不僅僅在於藝術獎補助、出版文化刊物、辦理藝文活動,它更是包含語言、美學價值、文化認同、文化資產、公益價值等問題,甚至是生活品味提升之政策發動,透過言論表達的自由、國際交流、智慧財產權、藝術領域想像力等等,形塑一個學習型與思考型的文化公民社會。

讓文化藝術注入新創意

  文化藝術是每一個政府部會、社會個人都無法置身事外的責任與義務。在經濟高度發展的台灣,即使是跨國性的大企業,也會主動積極尋求各種藝術活動來豐富企業環境,其目的無非是要營造出美感的生活情境,利潤掛帥的企業如此,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的政府部門,或者一般市民長期倚賴的生活環境,更應該具備如此的思維,同樣的,在我們推展文化建設的組織架構中,也不應該期望依靠任何單一個人或單一部會就能夠達成目標,而目前文建會大委員會的跨部會結構,具備多樣性、廣泛性、普遍性,基本上具備了推動文化暨藝術所需的行政資源基本架構,所以未來即便成立文化部,文化藝術也應該繼續落實到每一個政府部門中,讓文化藝術在每一個價值思維中注入新創意與生命力。

  在全球化浪潮下,文化議題不但已經滲透到生活週遭的每一個角落,更伴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擴散到世界各地。事實上,這就是「文化全球化」的狀態。如同陳總統所言,台灣成為「文化大國」將指日可待,未來文建會將會在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以及「新十大建設」的架構下,以「整理台灣文化業績與體驗」、「保全文化多樣性和文化資產保護」、「深化社區總體營造運動」、「落實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提升國民藝術創作與欣賞質能」以及「文化設施與機構之建制與擴大」等六個面向為主軸,繼續整合並推動現有藝文政策。

文化政策的價值思考

  最後,我們要強調,政治可以解決很多問題,但政治卻無法解決所有問題,台灣在面臨族群及認同爭議嚴峻的時刻,能否讓我們回過頭來,在文化藝術的領域裡,讓文化公民權的核心價值,主動的分享(accessibility)、參與(participation)、交流(communication)、質能(competence),成為族群和諧與社會文明進展的最大公約數,這不但是我們對文化政策的價值思考,更是我們的使命,因此,文建會未來將積極主動結合各政府部會與民間各界共同致力於幾項工作:推動「公民美學運動」、建置「全國性文化資產保全網」、結合教育系統啟動全國性的「生活劇場運動」,讓大家攜手共同催生屬於台灣的文化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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