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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鬆綁》簡評

文:洪如玉(苗栗縣龍騰分校教師)

著 者:朱敬一‧戴華
出版者:遠流
出版年:民國八十六年二刷

  教育改革的風潮在國內已經熱鬧了好些年,這幾年內教育面的變化確實很大,例如教師法、師資培育法的通過,使得中小學教師聘任的方式、師資培育的方式產生了重大變革,甚至教育部林清江部長在前不久宣布自九十學年度起取消高中聯考,這些教育方面的變革都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焦點,因為,每個人都受過教育,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教育的想法,每個人也都關心與自己子女息息相關的教育動向。因此我們會發現論及教育,幾乎人人都有話說。在此,我們需要介紹一本主張「改變臺灣教育的不當制度性約束」的書籍:{教育鬆綁}。

  {教育鬆綁}一書是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探討「國家在教育中的角色」一主題的成果報告,再根據此成果報告所改寫的書。在眾多紛云的教育改革聲浪中,本書可說是非常具有啟發性,因為全書扣緊「國家在教育中的角色」主題做觀念、哲學基礎的分析、經驗的深究並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論理清楚、條理分明,足以提供讀者對教育與國家的相關問題一個良好的思考典範。

壹、大意介紹

  本書分為八章,除了前言與結論之外,其餘七章所討論的主題如下:

一、國家介入教育活動的條件
  在本章裡著者愷切的分析了國家權力的來源是來自於人民的託付,因為民主社會中,人民才是國家的主權,並無凌駕於人民之上的「國家權力」。然而在這個我們必然與他人共處互動的社會裡,國家一定會有某些介入民間的活動,國家介入的時機與起點何在?本章扼要的舉出基於「效率」與「公平」兩點考量,國家可適時介入、限制民間活動。

二、教育鬆綁的哲學探討
  其次,為了讓讀者更深刻思考「國家如何、為何能或不能管制限制教育活動」,在本章提出了「個人自由被保障或被限制」的哲學問題。本章說明了古典效益主義與當代自由主義的看法,提供一條讓讀者深思的線索,並提出四點結論來評估政府管制法令的基礎,這四點結論大意如下:(一)管制須遵循社會正義;(二)管制是要擴大人的選擇機會,而非限制人民選擇;(三)管制本身是為了滿足人的尊重與福祉的手段;(四)管制是為了改善立足點平等,而非結果平等。

三、私人興學的管制
  本章探討了私人興學的理念與現狀,並提出日本、德國、英國、美國私人興學的概況。為了配合鼓勵私人興學的目的,本章除了倡議廢這些管制性質的法規及行政命令,並建議:(一)由各大學、高中職自行決定入學方式;(二)取消學費管制,但可設立學費上限彈性標準,以免不利貧困學生就讀。

四、教材、課程管制
  本章介紹了教育人權的國際觀,用以說明父母與教師對教材、課程應有選擇權。其次本章簡介美國的教科書制度來對比我國教科書管制制度,我國除高等教育階段以外,從國小階段開始,所有的課程教材都根據教育部制定的課程標準來編寫,目前雖然已開放民間編輯教科書,但所有的教科書必須通過兩道關卡才有可能到達學生的手裡:(一)根據部編課程標準編寫,(二)由「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代表教育部延攬學者專家審查通過的版本,才可上市。可見教材、課程的鬆綁並不徹底。

五、師資培育的管制
  本章說明了法國、德國、英國、美國、日本的師範教育的歷史淵源及現代國際師資培育的趨勢,並介紹我國師範教育形成的歷史因素及現況,綜合二者的對照比較,提出幾點建議:(一)改制師範院校為一般設有教育學院、系的大學或學院;(二)停止招收公費生,因為在前面的討論中,本書指出所謂的公費其實是一種「綁人契約」,並非真正的教師補貼,也不是對清寒學生的補助;(三)容許沒有教師資格(指沒有教師證照的人)卻有教學熱忱者投入教育領域;(四)多元的師資培育管道;(五)翻修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因為其中對各級教育人員,如主任、校長的任用資格做了詳細的限定,過於僵化。

六、文憑管制
  本章首先探討「文憑」本身的意義,本書指出:文憑的主要作用應該是一種訊息傳遞的功能,它傳遞出「學習品質」的資訊,讓學校或老師了解學生的程度作為課程銜接的依據,而在就業市場上,文憑是讓雇主了解受雇者的一種參考。此外,我國各級國家考試都對文憑資格做了限制,因此對於就業市場而言,擁有教育部認可的文憑便是相當重要的一項條件。本書又指出,國家如此重重限制各級學校文憑的目的何在呢?(一)控制私人興學;(二)控制教育內容。顯而易見,這兩個目的是有違教育鬆綁的原則,那麼對文憑的認定應該依據什麼標準呢﹖本書提出兩點原則:(一)儘量由民間團體來做,(二)認可標準應止於原則性的規定,而不要變成控制教材、課程、師資內容的手段。

七、教育管制與國家發展
  透過前述幾個章節探討了我國國家介入教育的層面、意義、目的與現狀之後,本章提出一個很根本的問題,那就是:許多人與教育機關主管內心都存在一個迷思,以為「辦教育是為了國家發展」,因此,為了國家發展著想,首先要由經建單位做人力規劃,再根據人力規劃來計劃教育發展。本章也根據這個「為國家發展辦教育」三部曲的迷思,提出三點反駁。首先從實質面來看,數十年來臺灣依人力規劃指導教育政策,造成70%的國中畢業生進入高職,只有30%的學生得進入普通高中,而這種比例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超高高職高中生比例,同時也造成升高中的升學競爭重大壓力。其次,人力規劃本身就是不合理又極難做好的工作;不合理,因為教育的主體是人,只要受教育本身讓人感到滿足,教育就有意義、價值,而非純粹提供「市場」需求來辦教育:人力規劃難做,也在於社會政經結構變異極大,依今日社會政經條件所粗估的市場需求,如何符合四至六年後每位大學畢業生或碩士班畢業生的專長?第三,從根本預設「為國家」而辦教育來看,這個預設基本上是有問題的,因為國家的形成是為了提升人民的福祉,國家的發展也是使人民更幸福快樂,如果為了國家發展;辦的教育卻讓人民痛苦不堪,那麼這種發展有什麼意義?

八、結論
  結論分成八點,分別針對前述七項所做的觀念澄清與修正,最後並針對「經濟發展」與教育做觀念的釐清。

貳、評論

  從前面一節的大意簡介中,我們會發現本書論理清晰、條理分明,提供我們思考問題時循序漸進、層層推演的邏輯推理的最佳示範。

  此外,本書另一個優點是:立論有哲學基礎,本書分析了國家形成的哲學意義、個人自由、公平概念的意涵,只有當這兩個基礎概念的意義被澄清之後,我們才能討論國家管制、介入教育活動的依據和限度,而不是理所當然的、自以為是主張國家有必然的、先天的限制人民活動的權力。

  本書每章都提出許多有批判性、建設性的建議,值得我們深思,尤其第一章、第二章的探討可說是本書立論所在;第三章對私人興學管制之探討中,說明了現在管制的不當,在理念上很有啟發性,同時我們也發現教育行政機關本身也隨時代腳步做了調整,前不久教育部林清江部長就宣布自民國九十學年度取消高中聯考,並要大幅修改大學入學方式來配合,真是可喜的現象。第四章探究教材、課程的管制是非常有見地的一章,鉅細靡遺的課程標準的確限制了教科書編者作者、教師的發展空間,即使現在已經開放民間版本的教科書,我們也發現不同版本的教科書內容真是大同小異,不同出版社只好挖空心思在紙張、版面、美工上下工夫了,不同版本教科書並無法表現出多元的精神。

  在第五章的討論,我們發現今日師資培育的發展已經有部分符合文中的建議,例如開放由一般大學設立教育學程培育師資,並逐步取消公費生制度;但文中建議容許沒有教師資格而有熱忱者進入學校教書,但也提出幾個原則來限制,例如由校長負全責、地方教育自主團體核准等。也許這項建議是出自師資多元化的原意,但在實施上卻難保不成為地方勢力角逐的位置,實在有待商榷。

  第六章、第七章探討文憑管制與人力規劃、國家發展和教育的關係都非常深刻發人深省,我們經常不加反省的以為經教育部認可的文憑才「合格」,也常不知不覺墜入「為國家發展辦教育」的迷障中,經過本書的分析,我們得以明白:文憑具有「傳訊」的功能便發揮證書的效用,而不應被拿來作為管制教育的手段;而「國家」本來是為人民謀福利而形成的組織,更不應異化成為限制人民權力的至高無上的存在。

  本書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剖析了「國家在教育中的角色」主題,並據以分析國家介入教育的不同層面的理論和現況,條理分明、環環相扣,相信本書能給關心教育之人啟發寬闊的思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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