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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圖書分類法的第一法、第二法看大學圖書館的編目

文:呂明珠(玄奘人文社會學院圖書資訊學系講師)

【摘要】

  自從書目資料庫問世與各圖書館館藏目錄建置於網際網路後,從事抄錄編目者,很容易取得書目資料。此外,圖書館代理商提供的廣泛服務更加速了編目工作的速度,而圖書館為達成使用者的需求,必須加強書目資料快速與有效率的檢索,逐漸不再強調抄錄編目時必須符合圖書館的編目政策。因此,重新定義抄錄編目的工作目的與任務,已經成為學術圖書館的新課題。本文從131所大學校院圖書館使用賴永祥編訂之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七版)的第一法與第二法來探討這些圖書館的編目狀況。

【Abstract】

  Since 1990, computer, communication, Internet make a lot progress, changes in cataloging practices and philosophies, new technologies and vendor services, and enhanced efficiency and productivity produce new assignments for catalogers in academic libraries. This paper discuss how the 131 academic libraries use the New Classification Scheme for Chinese Libraries (7th ed. Edited by Yung- hsiang Lai) in their cataloging practice.

關鍵詞:書目紀錄;抄錄編目;合作編目;書目資料庫;中國圖書分類法

Keywords:bibliographic records;copy cataloging;shared cataloging;bibliographic databases;New Classification Scheme for Chinese Libraries

一、編目工作的變遷

  自1960年代電腦大量應用於資料處理(註1),使資訊的儲存由文字轉化為數據,隨著這波潮流,1963年美國國會圖書館為進行自動化而發展一種電腦可判讀的「機讀編目格式」(Machine Readable Cataloging Format,簡稱MARC),並於1968年推出MARCII,促使世界各國紛紛修訂屬於該國的MARC。

  1968年美國國會圖書館進行自動化,以MARC格式將書目資料存於磁帶,讓其他圖書館可以購買經由電腦印製的卡片,或者直接購買磁帶;1980年底正式宣布凍結卡片目錄;1983年紙本式目錄被微片取代;1985年書目光碟BiblioFile出版,從此各圖書館即可在個人電腦上檢索國會圖書館的書目資料(註2),而全球圖書館西文編目工作至此大為改觀,紛紛走向抄錄編目的時代。(註3)至於國內,則於民國83年9月由國家圖書館與飛資得公司合作,製作「中華民國出版圖書目錄光碟系統(SinoCat)」。

  美國地區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發展大約開始於1960年代,台灣地區約晚了十年。(註4)圖書館自動化後對編目作業而言,不論新舊資料皆要採用新的編目格式,才能享用自動化的好處。因此編目人員不僅要處理不斷暴漲的新資料,還要回溯轉換以往的卡片目錄,而書目供用中心即在此種狀況下崛起。

  書目供用中心的作用可以提供電腦功能和MARC格式的編目資料給其會員圖書館,而會員圖書館也有從事原始編目的義務,使各館在線上合作編目,分享書目資訊,此後隨著電腦技術的改進並與通訊技術的結合,書目供用中心的功能擴展到全面性的圖書館服務。(註5)

  1980年代各書目中心為使彼此能夠互相交流資料,節省重複編目和資料轉換所需的資源,因而把國會圖書館、OCLC、RLIN和WLN等系統連接成一個全國性網路,以達成全國資源共享的目標。(註6)至於我國則在民國80年10月正式啟用「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系統(National Bibliographic Information Network;簡稱NBINet),作為全國圖書館專用的書目性網路,以「合作編目」為核心,共同建立書目資料庫。這個資料庫具有聯合目錄性質,不僅可供各圖書館編目時查考、相互取用,以達「一館編目,多館分享」、節省編目人力之目標,進而可提供大眾參考查尋利用。(註7)至此中文圖書資料的編目亦走上電腦化的抄錄編目,而隨著校園網路的鋪設與台灣學術網路的使用,目前各大學校院之線上公用目錄(WebPac)多具備遠程檢索功能。(註8)

  自從書目資料庫問世與各圖書館館藏目錄建置於網際網路後,從事抄錄編目者,很容易取得書目資料。此外,圖書館代理商提供的廣泛服務更加速了編目工作的速度,而圖書館為達成使用者的需求,必須加強書目資料快速與有效率的檢索,逐漸不再強調抄錄編目時必須符合圖書館的編目政策。因此,重新定義抄錄編目的工作目的與任務,已經成為學術圖書館的新課題。(註9)

二、研究動機

  91年4月在講授《中國圖書分類法》(簡稱中圖法)時為了讓學生對分類法中的第一法與第二法能清楚地分辨,因此請他們任選五所大學圖書館的Webpac,根據索書號、書目資料說明各館採用賴法的第一法或第二法。作業期間,陸續有同學反應:為什麼有的圖書館兩法皆用呢?當時我的直覺反應是學生可能認知錯誤,所以請他們根據自己的判斷寫下答案。等到我批改作業時赫然發現,不少大學圖書館真的同時使用第一法與第二法!這項發現對從事編目教育者是一項蠻大的衝擊,也因為如此才有往後進一步調查。

  為深入了解大學圖書館混用中圖法第一法與第二法的情況,乃於91年5月請學生根據「教育部學校通訊錄及各類統計-大學院校部分(90年10月)」(http://www.edu.tw/school/index_a1.htm)所取得131所學校的網際網路網址,進行有系統地查詢。接下來在5月中旬發出簡單的電子郵件問卷給這131所學校,詢問這些圖書館的編目館員,該館使用中圖法的第一法或第二法等問題。回覆的學校不多(28所),雖然各圖書館都能很確定的勾選該校的做法,但是大多數的答案卻與我們實際上網查出來的資料有出入。

三、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註10)

  陳友民曾經指出,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在該書的凡例中未作說明,導致很多分類工作者對這兩法的運用不甚了解。(註11)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總共使用在「外國叢書085」、「群經090」、「各省方志671-676」以及「台灣志677」等四個類目,其他類目都只提供一種分類表。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可以讓使用者選擇適合該館分類政策的分類方式。(「臺灣志677」部分本文並未列入調查,請參考黃坤隆先生「臺灣資料地理類複分探究」(註12)

 (一)外國叢書085
  第一法依「世界分國表」複分;第二法依語文分。(分類主表列第二法),這個方式是提供不同的類目劃分標準。

表一:外國叢書085第一法與第二法對照表

第一法(依世界分國表複分) 第二法(依語文分)
085.1 世界 085.1 日語
085.2 085.2 韓語
085.3 亞洲 085.3 其他東洋語文
085.4 歐洲 085.4 英文
085.5 美洲 085.5 法文
085.6 非洲 085.6 德文
085.7 澳洲、大洋洲、極地 085.7 西班牙及葡萄牙語
085.8 略(未使用) 085.8 俄文
085.9 略(未使用) 085.9 其他

註:採用第二法時,「中文國別叢書」得分入於「各國史地類叢書目」。

 (二)群經090
  群經090的第一法,是採用「分散分類」的方式,將個別經書的本文及其研究,分入中圖法各個適當的類目;而有關群經本文及其研究則集中分入群經類090-099下。至於群經090的第二法則採用「集中分類」的方式,不論單種經書,還是多種經書彙編的本文及其研究,都集中在群經類090-099下。(註13)

  1. 第一法
    專列總經及總經解者,其諸經分刻本均各入其類。如:「易」見121.1;「書」見621.11;「詩」見831.1;「儀禮」見531.1;「禮記」見531.2;「周禮」見573.117;「春秋」見621;「四書」見121.21;「小學類」見802;「爾雅」見802.11;「孝經」見193.1;「樂類」見910。(國家圖書館採用第一法,全經及其研究入此,單經及其研究分入各類)
  2. 第二法
    不願拆散經部者置此。意即將十三經的群經與單經及其研究安置在090-099的類號下。
         表二:群經090第一法與第二法對照表
    第一法 第二法
    090-099
    090
    091
    092
    093
    094
    095
    096
    097
    098
    099
    專列總經及總經解
    總學總論
    群經合刻
    群經注疏箋釋(附本文)
    群經注疏箋釋(不附本文)
    群經名物典制
    群經表譜圖說
    群經文字音義
    識緯總錄
    群經總義合刻
    石經
    090
    090.8
    090.9
    經學通論
    群經合刻
    經學史
    121.1 091
    621.11 092
    831.1 093
    531.1 儀禮 094.2 儀禮
    531.2 禮記 092.3 禮記
    573.117 周禮 092.1 周禮
    621 春秋 095 春秋
    121.21 四書 097 四書
    802 小學 099 小學
    802.11 爾雅 099.1 爾雅
    193.1 孝經 096 孝經
    910 樂類 099.8 樂類

 (三)各省方志671-676
  (671華北地區;672華中地區;673華南地區;674東北地區;675塞北地區;676西疆、西域)

  在各省方志671-676部分,係以不同的「類目劃分標準」來處理相關圖書資料。不論第一法或第二法,都先依照其複分表的指示加上複分碼,再以「/」分隔,加上各縣市代號。有時第二法還要在縣市代號後加上主題的複分,對於分類法的初學者而言,很容易混淆。

  1. 第一法
    每省區下均照表三複分,專敘各地名勝舊蹟、山水、風土、物產等者入680類志,遊記入690。根據書上的規定,就是要把狹義的方志,如省通志(複分碼為0,0省略)、道府志(複分碼為4)、縣志(複分碼為5)等用第一法分類,將各省市的相關圖書資料,各依其主題處理,而不依地域集中。
        表三:各省方志671-676-第一法複分表
    671-676 各省方志(先依中國省區表複分,再加上第一法複分表)
      0 通志
       畿府通志 671.1(河北省)
       江南通志 672.1(江蘇省)
       湖廣通志 672.5(湖北省)
      1 其他全區地理
       淳佑臨安志 672.21(江蘇省)

      4 道府(依中國省區表複分,再依中國縣市詳表複分)
       濟南府志 671.24/100(山東省)
       寧國府志 672.24/232(江西省)

      5 廳州縣市
       天津縣志 671.15/203(河北省)
       蓬萊縣志 671.25/403(山東省)
  2. 第二法
    如分類者願將一地方之材料彙集一處者,得以用表四排列。全省之材料則先依省區分,再以表中之複分號碼加於省區號碼之後;若為關於縣市等各地方之材料,則先依省區分,並在該省區號碼之號加「9」字,然後以「/」分隔各縣市代號,再按其性質,以表四號碼(1-9)加於該縣市號碼之後,並加「‧」於縣市代號與圖書性質之間,如672.19/101.1(江蘇省南京市志書),其中「672.1」代表省區,「9」代表討論該省區的特定地方,「/101」為該省區的縣市代碼,「.1」代表圖書性質的複分。用此法時,648,680,690各類中分入各地方項下之書籍,應移集於此。所以根據這項規定,只有使用第一法才可利用648,680,690的所有類號;而第二法只能使用上述三類號的大類,而這三大類號下利用到各地方的複分時,就要歸到671-676的地區複分之下。
        表四:各省方志671-676-第二法的複分表
    671-676 各省方志(先依中國省區表複分,再加上第二法複分表)
      .1志書
      .2歷史
      .3地理
      .4人文;文化;政治;風土
      .5經濟;實業;交通
      .6名勝古蹟;遊記;指南
      .7人物;文獻
      .8雜記
      .9各地方
       例:
         浙江省通志672.31
         浙江省史地紀要672.32
         洪武京城圖志672.19/101.1
         (說明:672.1→江蘇省
             672.19→江蘇省區內各地方)
             672.19/101.1→江蘇省南京市志書

       表五:各省方志671-676-使用第一法與第二法比較
    書名 第一法 第二法
    福建通志 673.1 673.11
    濟南府志 671.24/100 671.29/100.1
    天津縣志 671.15/203 671.19/203.1
    玄武湖志(南京) 682.21 672.219/101.6
    江蘇風物志 682.21 672.14
    東京夢華錄 685.013/101 671.39/101.4
    北京旅遊面 690.11 671.19/101.6

四、大學校院圖書館使用中圖法第一法與第二法情形

  91年5月玄奘圖書資訊學系二年級學生根據「教育部學校通訊錄及各類統計-大學院校部分(90年10月)」取得131所學校的網際網路網址,查詢這些學校的圖書館WebPac得到如下的結果:

表六:125所大學校院圖書館使用中圖法第一、二法情況

分類號 085 090-099 671-676
項目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無分類號查詢 14 11.2% 不受影響 不受影響
未使用該類號 85 68% 0 0% 0 0%
未依分類表使用 8 6.4% 0 0% 0 0%
第一法 10 8% 13 10.4% 11 8.8%
第二法 7 5.6% 0 0% 3 2.4%
第一、二法皆用 1 0.8% 112 89.6% 111 88.8%
總計 125 100% 125 100% 125 100%

註:1.原131所大學校院圖書館,扣除6所學校無法連線,總共為125所大學校院圖書館
  2.「未依分類表使用」是指該館雖使用該類號,但是並未依照分類表的規定使用。
  3.「第一、二法皆用」的認定標準,即是兩種標準的類號都出現在館藏目錄者。
  4. 當使用第二法的圖書館有下列情況時,都判定為第一、二法皆用。
   A.歸於690的類號,如「上海導遊/周宇廷著」歸在類號690
   B.歸於690以下依地區複分者,如「廣州導遊/林綺君發行」歸在類號690.33

  根據我們實地檢索125所大學校院圖書館的結果(見表六),外國叢書085類號,有68%未使用,使用第一法的有8%,使用第二法的有5.6%,只有1個學校(0.8%)使用兩種分類標準處理外國叢書。在群經090類號,使用第一法的有10.4%,沒有使用第二法的圖書館,而兩法皆用者高達89.6%。各省方志671-676類號,使用第一法有8.8%,使用第二法有2.4%,而88.8%的學校都發生二法皆用的情況。依照中圖法的規定,使用第一法,就不得使用第二法。但是在群經090類號與省方志671-676類號的使用,可以發覺第一、二法皆用的情況非常普遍。

表七:26所大學校院圖書館認為該館使用中圖法第一、二法情況

分類號 085 090-099 671-676
項目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學校個數 所佔比率
第一法 14 53.9% 8 30.8% 4 15.4%
第二法 9 34.6% 18 69.2% 22 84.6%
不用 3 11.5% 0 0% 0 0%
總計 26 100% 26 100% 26 100%

註:這部分的問題在28封回函中,有兩份無效問卷,故圖書館總數為26所。

  再從表七26所大學校院圖書館認為該館使用中圖法第一、二法情況,可以發現外國叢書085類號自認使用第一法有14所(53.9%),實地檢索有10所(8%)、自認使用第二法有9所(34.6%),實地檢索有7所(5.6%);群經090類號自認為使用第一法,有8所(30.%),實地檢索有13所(10.4%)、自認為使用第二法有18所(69.2%),實地檢索為0所;各省方志671-676類號自認使用第一法有4所(15.4%),實地檢索有11所(8.8%)、自認使用第二法有22所(84.6%),實地檢索有3所(2.4%)。對照表六與表七的結果,可以看出這些圖書館對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的認知與事實有很明顯的差距。

五、抄錄編目的參考資源

  以往圖書館在處理圖書資料時,通常會利用各種書目資料庫做抄錄編目,常見的工具如ITS.MARC(舊名BiblioFile)與OCLC CatCD450的光碟書目資料庫。當光碟書目資料庫在時效上比不上書目中心的新穎時,可能就連線國外的書目中心,如OCLC的線上聯合目錄WorldCat系統,其檢索費用平均每檢索一筆書目紀錄需美金1.2元,對經費不充裕的圖書館而言是蠻大的負擔。(註14)1990年代由於網際網路的發展,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結合網路技術,將線上公用目錄(OPAC)轉變為網路公用目錄(WebPac),使用者不僅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檢索個別圖書館目錄或進入聯合目錄中心查詢,還可以利用這些網路公用目錄所提供的機讀編目格式進行抄錄編目,既可及時下載新書書目,又不須負擔轉錄書目的費用。因此這項重大的轉變,使圖書館抄錄編目的作業流程有了很大的改變!

表八:28所大學校院圖書館進行中文圖書資料抄錄編目的參考資源(複選)

SinoCat 5
NBINet 26
其他 中華民國出版圖書目錄(紙本) 1
中正大學圖書館整合目錄查詢 4
中研院圖書館 1
國內大學圖書館 4
大陸各大學圖書館 1
圖書館藏目錄 1
總計 43

  從表八可以看出,28所大學校院圖書館,有5所參考SinoCat,26所參考NBINet,12所參考其他;若以資源的性質區分,大約有86%的書目資料來源是透過各圖書館的WebPac而來。由於各圖書館在進行編目作業時可能會因為編目人員的疏忽、觀點差異、規範標準修訂之變異、系統支援能力不足、或因階段館藏政策之改變造成以下種種問題,例如:同書不同版本之索書號不同、編號錯誤、登錄號或條碼錯誤、單本編目改成套書編、單本編目改成連續性編目等(註15)。加上大多數的圖書館進行抄錄編目時,並未考慮所抄錄圖書館的館藏目錄的政策是否與自己的編目政策相符,只一味的進行抄錄編目,最後造成書目紀錄不統一,編目政策不一致的結果,這可能是多數圖書館混用中圖法第一法與第二法而不自知的原因之一。

  其次,國家圖書館(簡稱國圖)的館藏目錄為全國圖書館所信賴,幾乎成為抄錄編目者之首要參考資源,所以國圖在中圖法的使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例如,在「外國叢書085」的類號,國圖未依照分類表使用(見表九);在「群經090」類號,國圖採用第一法(見表十),而多數自認使用第二法的圖書館在抄錄國圖目錄時,並未發覺應該修正類號以符合該館的政策;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國圖雖然採用了第二法,但是按照第二法必須將680,690兩類中「分入各地方項下之書籍」,集中於「各省方志671-676」的類號,國圖並未遵守,而使用第一法的方式來處理這些圖書資料(見表十一)。因此當國內大多數採用第二法的圖書館進行抄錄編目時,或照單全收,或仿其法給類號,又造成大學校院圖書館混用中圖法之第一法與第二法。

表九:國家圖書館「外國叢書085」類號使用舉例

索書號 085/01434
書目資料 三國志/(晉)陳壽撰,明萬曆24年南京國子監刊本

註:未依照分類表使用

表十:國家圖書館「群經090-099」類號使用舉例

索書號 書目資料 備註
R090.882/755 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清)阮元校勘 依第一法分類
831.18/8375-2 詩經今釋/黃錦堂編註 使用第一法,將群經依其主題各入其類。

表十一:國家圖書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使用舉例

索書號 書目資料 備註
672.19/119.1/773 江蘇省重修丹陽縣志/(清)劉誥等修 依第二法分類
680.4/8557 東北史話/錢公來撰 依第一法分類
690.32/111 8474 新竹縣觀光旅遊手冊/新竹縣政府編 依第一法分類

六、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系統(NBINet)

  台灣地區的合作編目最早始於民國76年由國圖發起的離線合作編目作業,民國77年國圖即著手規劃線上編目系統,由國圖特別成立的書目資訊中心負責系統營運及業務推動工作,在民國80年正式推出「全國圖書資訊網路系統(NBINet)」。(註16)迄今已收入七十所圖書館館藏書目資料,至民國91年8月已有三百一十萬餘筆中文圖書資料,兼具合作編目與聯合目錄之效,目前已經成為國內中文抄錄編目的主要來源。(註17)

  有關NBINet書目紀錄品質問題,林淑芬與許靜芬提出由於書目資料轉錄自各合作館,紀錄品質無法充分掌握,如操作性錯誤、不當省略比對項目、預設值未加修改、使用的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的問題、著錄內容問題與編目規則的解釋與機讀欄位的應用問題等,造成部分書目紀錄的機讀格式不正確、輸入錯誤及缺字、各合作館特殊著錄方法、重複記錄比率過高,降低了資料庫的品質(註18)。林淑芬也指出,合作館的編目政策對於書目品質具有極大程度的影響,尤其當彙整成聯合目錄時,一作品的各種編目方式,使目錄產生各異其趣的不同。(註19)至於寄回問卷的28所大學校院圖書館編製書面編目政策的情況,則有50%的圖書館編製書面編目政策,另外50%的圖書館則無。

  陳秋枝在《我國大學圖書館書目記錄品質控制實施之研究》中提出,優良的書目品質包括:根據各種標準建立紀錄、檢索點正確充足、名稱標目正確、主題標目正確、索書號正確、拼字或著錄正確、機讀欄位正確、紀錄不重複等。(註20)

  其次,如果規模較小的圖書館經由WebPac抄錄大型學術圖書館的館藏目錄,就可以提升該館的編目品質了嗎?事實上編目品質不是一個絕對的觀念,在編目館員心中,能維持圖書館以往編目政策的一致性,保持書目紀錄的一致性,才是保持書目紀錄品質的方法。(註21)

七、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

  分類,就是分別異同,使我們對各種事務的領域確定。凡性質相同的歸在一處,相異的把他分開。分類的目的在便於辨識與記憶事務的特質,使事物的觀念,有最善的次序。針對圖書分類的原理,王省吾提出要注意:根本區別、互相排斥與詳盡與彈性等三大要點。(註22)

 (一)同一分類層級,採用不同分類標準
  所謂「根本區別」,重在同一(分類的層級)級中不能有二個不同的區別,意即不能採用兩種分類標準。然而中圖法在「外國叢書085」、「群經090」、「各省方志671-676」以及「台灣志677」等四個類目中,提供了第一法與第二法兩種不同的劃分類目的標準,供圖書館選擇採用與所謂的根本區別產生矛盾。

 (二)一書既入於甲類,便不能入於乙類
  分類的時候,一書既入於甲類,便不能入於乙類,要互相排斥,才不致含混疑似。各類要有各類的範圍,彼此不相逾越。由於中圖法在四個類號中提供兩種分類方式,又未在該書的凡例中清楚說明,因此有部分從事編目工作者不知道有所謂的第一法與第二法,有些人雖然知道有這樣的分類方式,但對細節卻不甚明瞭,造成編目者進行分類工作時,採用了不正確的分類號碼。

 (三)類目要包含詳盡,應有盡有
  各類所包含的細目要詳盡,應有盡有,分至無可分為止。否則遺漏必多,疑竇叢生。在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中,雖然都是提供同一類目不同的劃分標準,如「外國叢書085」;至於「群經090」、「各省方志671-676」以及「台灣志677」都是依據「分散分類」或「集中分類」兩項標準處理。在「群經090」部分,使用第二法的圖書館,可以將群經合刻,各單經刻本及研究全部集中在090-099的類號之下。反觀在「各省方志671-676」使用第二法的圖書館,無法將有關全中國大陸或者有關大陸分省介紹的叢書集中於671-676的類號下,造成編目者與讀者使用的困擾!至於「臺灣志677」部分,黃坤隆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認為:若採用第二法,則應將有關臺灣地區的相關資料匯集在「臺灣分區特表」之內,否則容易造成前後分類不一致的現象。(註23)

 (四)未依照規定使用
  在實地檢索131所大學校院圖書館時,可以發現部分圖書館在使用中圖法會有不依照規定使用的情形發生。例如在「外國叢書085」類號,處理本國叢書,或將外國叢書直接置於085而未再加以細分;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採用第二法的圖書館,或在「.9各地方」之後,不再依「.1-.8複分」或直接將「.1-.8複分」加在縣市代號之後而省略「/」,造成類號辨識的困難!

八、結語

  合作編目是圖書館進行自動化後必然的趨勢,而網路時代使用書目網路或各圖書館的WebPac也已經成為圖書館抄錄編目的重要來源。雖然吳明德教授曾經質疑「讀者是否在意分類表整體所呈現的知識架構」,但是也認為分類表具有排架、瀏覽與提供主題檢索的重要功能。(註24)因此同一圖書館中分類號的一致性仍有其重要性。

  其次,根據中圖法增訂八版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的注釋提出「現代圖書館用第二法為宜」。(註25)國圖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雖然採用了第二法,但是也使用了第一法才能使用的648,680,690等三類中「分入各地方項下之書籍」的類號,而未集中於「各省方志671-676」類號。至於該館在上述三類號所收入的圖書主題,是否很難在「各省方志671-676」類號的第二法處理得當,仍有待商榷,畢竟當類目不足時,為貫徹分類的一致性時,應該可以採用「類目增補」、「類意擴充」、「類目改號」或「增加注釋」等方法(註26),讓同一性質的圖書能夠集中在一處。

  此外,中圖法的第一法與第二法提供「一主題,雙類號」的做法,除未在其分類表上提供明確的指示外,當圖書館新舊編目人員交替時,也會因未釐清第一法與第二法使用的細節,造成分類的不一致。雖然根據28所圖書館回覆的問卷顯示,有50%的圖書館編有書面的編目政策,然而在實際檢索時,在「群經090」類號與「各省方志671-676」類號,兩法皆用者高達88%以上,可見各圖書館對所謂的第二法的見解與實際的使用是有差距的!

  總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除必須先有更完好的編目規範與編目政策外,還要對分類表有更清楚的認識,才能建立高品質的書目資料庫,作為編目的參考資源。而圖書館界如何在編目速度與館藏書目品質取得平衡,這就有待大家的智慧與努力了!

後記:感謝玄奘圖資系89級全班同學協助調查全國131所大學校院圖書館WebPac,尤其是勇志、美玉、蕙萱與金蘭協助最後的彙整工作,在此一併致謝。

【註釋】

  • 註1:胡歐蘭,「圖書編目自動化之探討(一)」,教育資料科學月刊11卷4期(民國66年6月),頁17。
  • 註2:王振鵠,「美國圖書館之目錄合作制度」,教育資料科學月刊1卷5-6期(民國59年7-8月),頁10-13,17-21;顧敏,「美國國圖書館自動化作業研究」,台北市立圖書館館訊8卷1-3期(民國78年9月-79年3月),頁31-37,5-12,7-11;William A. Katz, Introduction to Reference Work(New York:McGraw-Hill,1987), v.1, 84-87.
  • 註3:施碧霞,「抄錄編目作業的探討」,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報45期(民國78年12月),頁183-189。
  • 註4:李德竹,「我國圖書館自動化資訊系統發展之探討」,中國圖書館館學會會報43期(民國77年12月),頁107-123。
  • 註5:Bohdan S. Wynar, Introduction to Cataloging and Classification, 6th ed.(Littleton, Colorado:Libraries Unlimited Inc., 1980), 565-572.
  • 註6:周利玲,「淺析系統連線計劃=Linked Systems Project」,書府11期(民國79年6月),頁81-82。
  • 註7:林淑芬,「『全國圖書資訊網路新系統』計畫進度報告」,全國圖書資訊網路通訊5卷1-2期(民國85年4月),頁20。
  • 註8:李德竹,「評析我國國立大學校院圖書館自動化系統線上公用目錄功能與介面特性」,在資訊科學與技術專題論輯(台北市:文華,民國86年),頁1-2。
  • 註9:Mary M.Rider , "Developing new roles for paraprofessionals in cataloging," Journal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 22:1(1996):3-4.
  • 註10:賴永祥編訂,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七版(台北市:三民經銷,民國78年),頁39,41-44,523-533。
  • 註11:陳友民,「《中國圖書分類法。序論》釋論」(上)』,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報50期(民國82年6月),頁82。
  • 註12:黃坤隆,「台灣資料地理類複分探究」,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報62期(民國88年),頁135-154。
  • 註13:同註11。
  • 註14:曾宇薇,「從使用分析談OCLC服務與圖書館資源運用」,在邁向圖書館資源共享新紀元:OCLC整合服務研討會資料(台北市:飛資得,民國90年),頁5。
  • 註15:林淑芬,「書目紀錄品質控制之探討」,台北市立圖書館館訊19卷1期(民國90年9月),頁78-79。
  • 註16:林淑芬,「NBINet合作編目資料庫內容發展之探討」,國家圖書館館刊,民國88年2期(民國88年12月),頁1。
  • 註17:全國圖書書目資訊網http://nbinet.ncl.edu.tw/screens/opacmenu_chia.html
  • 註18:林淑芬,許靜芬,「NBINet系統資料庫品質管理問題之探討」,在華文書目資料庫合作發展討論會論文集(台北市:國家圖書館,民國89年),頁109-137。
  • 註19:同上註,頁14。
  • 註20:陳秋枝,我國大學圖書館書目記錄品質控制實施之研究(台北市:漢美,民國84年),頁9-10。
  • 註21:Ruth Hafter, Academic Librarians and Cataloging Networks: Visibility, Quality Control, and Professional Status (New York:Greenwood press, 1986), 65-66.
  • 註22:王省吾,圖書分類法導論,新一版(台北市:中國文化大學,民國69年),頁4-5。
  • 註23:同註12,頁152。
  • 註24:吳明德,「圖書分類的未來」(民國91年4月18日於政大演講)。
  • 註25:賴永祥編訂,中國圖書分類法,增訂八版(台北市:文華,民國90年),頁446。
  • 註26:陳友民,「《中國圖書分類法。序論》釋論」(中)』中國圖書館學會會報51期(民國82年12月),頁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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