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高科技業享盡多項優惠與扶植措施而言,圖書出版業看在眼裡,當然不是滋味,企盼政府應多關注圖書出版業發展,畢竟文化才是國家發展的根本,但政府施政重心總是放在「拚經濟」,政策以產業發展掛帥;相形之下,圖書出版業總是得不到政府關愛的眼神。因此,出版業者在自力圖強之餘,也莫不殷盼政府可以投注更多心力在圖書出版業,為台灣長遠發展奠定更深厚的基礎。這些期待包括:提振閱讀風氣、提供賦稅優惠、擴編購書預算及有效管理簡體書的進口等等。
出版事權不統一 圖書館購書經費不足
出版業務目前隸屬於行政院新聞局,雖然新聞局出版處有推動多項獎勵與補助圖書出版產業的政策,但在出版業看來仍然不足,尤其是根本的閱讀問題,事涉教育部及文建會等不同單位權責,資源無法集中;加上近年來選舉文化的牽連,選舉型的政治人物對於需要長遠扎根的文化工作未必有興趣,總希望在短期內看到政績,必須長期播種的文化工作,相對受到忽略。未來文化部的成立,或許是值得期待的方向,但能有多少助益,其實出版人也不敢抱以厚望。但最立即可做的應是圖書經費的擴編,目前公共圖書館的購書經費明顯短缺,募書捐書的作為並非常態,「只能救急,不能救窮」,唯有當各公共圖書館有更寬裕的經費時,對於出版業的挹注,才有直接的激勵效果。
簡體書進口 衝擊國內出版業
自從西元2003年新聞局解除禁令、開放簡體書進口後,簡體書就以便宜、豐富又多元的特質,嚴重侵蝕台灣的圖書出版市場。這項為補足台灣出版缺口,讓簡體書以「學術用途」正式登台的做法,不僅讓台灣的圖書出版通路紛紛規劃簡體書專區,也對國內出版業造成不等的衝擊。
然而,政府在開放簡體書的政策下,如何顧及言論市場自由與降低國內出版業者生存的壓力?新聞局出版事業處表示:「在開放簡體字學術書籍自由進口的狀況下,只要進口的書籍不違反法令規定,公部門是無權禁止的。」
除不得違反「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四條規定外,另在著作權方面也應符合下列規定,以保障國內合法出版業者權益:1.屬大專專業學術用書。2.非屬台灣地區業者授權大陸地區業者出版發行者。3.非屬大陸地區業者授權台灣地區業者出版發行者。4.非屬台灣地區業者取得台灣地區正體字發行權者。
雖然當初開放簡體書進口的目的是「為達到互補與豐富台灣知識的市場」,但是,中國對台灣書籍市場的未對等開放,則是讓國內出版人耿耿於懷的地方。玉山社總編輯魏淑貞提出,到廈門參與書展時,就曾受到層層限制與大陸官方的刁難。因此,她認為:「兩岸在缺乏對等的對應關係時,我國政府更應對國內的出版業有所保護。」
對此,前衛出版社林文欽則說:「定價便宜、內容多元的簡體書,對國內出版業已造成威脅。」雖然圖書出版市場應是自由的、開放的場域,不過,只要政府單位多用心、多思考,還是可以研擬有效對策,以達到保護國內出版業者的做法。由於考量到簡體書在台灣的商品主力,正是正體書市場逐漸萎縮沒落的人文類圖書,因此,他建議,「應技術性的限制簡體書進口,也就是自然、科普……等系列開放,而人文社會則應有程度限制。」否則,不只圖書出版市場被打亂,就連讀者思想也將受到箝制了。他認為,在民主先進國家也是如此,對文化產業做適度保護是應該的。
而讀書共和國社長郭重興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說:「簡體書進口,是為達到互補與豐富台灣知識的市場」、「在台灣看得見大陸的圖書,然而,在大陸卻看不見台灣的書,可見台灣才是最大的贏家。」
政府鼓勵創作 還要補助出版
面對簡體書進口的問題,九歌出版社總編輯陳素芳認為,是政府與出版業界,所要共同面對與解決的難題。因此,雖然出版業不能依賴政府,卻還是存有期待。她時常見到文化單位為鼓勵台灣創作者寫作,而投入大筆的補助金,不過,「補助只做到一半!接下來到哪出版?」她期待,將來政府在鼓勵個人創作時,也能補助出版,才能讓好的作品,讓讀者看見。
在一片要求政府「扶植」出版業聲中,文化觀察家林皎宏直接建議政府應提供每人一定的文化消費抵減,「這才是最有效的方式」。不過,圓神出版社總經理簡志興則提了不同的見解。他指出︰政府實在不必做什麼,也沒法做什麼,因為政府的政策總是緩不濟急;至於在賦稅優惠方面,個人的文化支出抵減綜所稅,則應由財政部作「通盤考量」。
文化有價,影響力無價!雖然文化政策的實行,需投入許多人力、物力與時間,仍舊無法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不過,文化的力量卻是既深且遠的。政府高層如果看過愛書人談起閱讀那種美妙、渾然忘我的神情,就一定不難體會「文化力量」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