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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聯教宣言談公共圖書館服務

文:王振鵠(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授)

  近年來,台灣地區圖書館事業有顯著的發展,尤其自民國六十七年政府大力推行十二項建設計畫之後,各類型圖書館在硬體和軟體方面都有不同的面貌出現。其中如國家圖書館之遷建,各縣市文化中心之設立,全省鄉鎮圖書館之普設,大專技院及中、小學圖書館之重建,以及專門圖書館之增設等等,在在顯示出政府及社會對於圖書館事業的重視,另自民眾對資訊服務的需求而言,更反映出社會大眾對圖書館服務的殷切期望。

  從台灣地區圖書館事業的整體發展來看,各縣市公共圖書館的發展不容置疑的是最為突出,必是最為人關切的一環。根據民國八十六年國家圖書館的統計,台灣地區共有公共圖書館435所,其中包括台北、高雄兩直轄市32所,台灣省各縣市398所(含文化中心及鄉鎮之圖書館),另金馬地區5所。各館全部館藏總計為16,562,408冊(件),八十六年登記讀者總人數共達一千六百萬人,全職工作人員1,635人。從以上資料分析,公共圖書館的設置業已接近一鄉鎮一圖書館的需求,但其館藏平均每館的四萬五千冊,總量未達一人一冊的最低規劃標準。在人員方面,平均每館5.24人,除部分大館外,一般鄉鎮館不過二、三人,在質量上顯有不足。

  從世界各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過程上理解,圖書館的建設,實與以下三個因素有關,第一是社會的需求,第二是政府的重視與規劃,第三是社會熱心人士及圖書館專業人士的積極推動。根據美國圖書館學者詹森教授(Elmer D. Johnson)在所著<西洋圖書館史>中陳述,圖書館對文化發展雖具價值,但是過去民眾對圖書館從未有過普遍的需要,世界上規模較大的圖書館,大多是長期被忽視的,且經常為經費、人員、館舍問題而掙扎。綜觀其歷史發展,圖書館得以發展,是因為少數人努力的結果。這種情形一直到廿世紀,圖書館才獲得普遍的支持、利用和瞭解。但在資訊技術的發展下,今天的圖書館雖接近「傳播媒介」的目標,而新的挑戰亦隨之而出現。

  從上可知,社會熱心人士和圖書館專業人員的努力,實為促進圖書館發展之一重要因素,尤其在圖書館工作的人員,不僅要善於運用館內資源積極推展各項服務,更要洞察社會發展需要,且平衡國內外圖書館事業發展趨勢,預為因應,開創新局。

  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FLA)共同劃訂一份《公共圖書館宣言》(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作為各國發展公共圖書館事業的準則。聯教組織原在1972年公布了一份宣言,就公共圖書館的性質、任務、資源與服務作一原則性的條述。事隔廿年,無論社會環境,科技發展,資訊需求與前大不相同,因此,乃有1994年圖書館宣言的產生。在新的宣言中新公共圖書館的性質、任務、營運管理、服務原則等項加以補充修正,在經營理念和方式上頗多值得借鏡之處,茲綜合歸納說明,僅供公共圖書館同道之參考。

一、公共圖書館的重要性

  在1994年公共圖書館宣言中首先說明:個人和社會的自由、繁榮和發展是人類生存的基本價值,如要實現這一基本的價值,就應使每一個見聞廣博的公民能夠行使具其民主權利,並在社會中發揮其積極的作用。因此,個人接受充分的教育,並且能夠自由而無拘束的獲取知識、思想、文化和資訊,可說是有效參與及推展民主活動必要條件。

  宣言中指出〝公共圖書館是地方上通往知識的門戶。〞它為個人與社會團體的終身學習、獨立決策和文化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基於以上的體認,聯教組織確認公共圖書館是一個推行教育、傳播文化及提供資訊的生命體,也是在民眾心意中培育和平觀念和增長精神福祉的重要機構。聯教組織特別呼籲各國政府應大力支持並參與圖書館的發展。

二、公共圖書館的功能與服務

  根據圖書館宣言顯示,公共圖書館的功能主要有教育、文化、資訊三項。就教育功能而言,宣言中特別舉列出五項服務要求:

  1. 培養兒童閱讀習慣;
  2. 支援個人自學活動及各層級正規教育活動;
  3. 提供個人創造力發展的機會;
  4. 激發兒童和青少年的想像力與創造力;
  5. 支援並參與掃除文盲的活動力和計畫。

  我國教育部現大力發展終身學習制度,強調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教育的法令,注意教育管道的銜接與貫通,使不同型態的教育合成一有機體系。公共國書館擁有充足的學習資源,必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和資訊服務人員,在終身教育體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稱之為“終身學習資源中心”當不為過,這與聯教組織的經營理念是切合一致的。

  在文化功能方面,據聯教組織宣言所訂,公共圖書館的文化功能,從以下服務要項中可窺其端倪:

  1. 增進對文化遺產、藝術鑑賞,科學成就與發明的認識與瞭解。
  2. 利用各種表演藝術的方式顯現文化風貌;
  3. 促進文化間的交流,並保持文化的多樣性;
  4. 支持口述傳統文化(Oral tradition)。

  以上僅擉櫫有關文化性服務的重要內容,現各縣市公共圖書館的組織與服務均併入文化中心圖書館組織架構之中,文化中心另設有藝術、博物及推廣等組,當可配合規劃設計。

  另在資訊功能方面,在宣言中舉列以下三項服務內容:

  1. 確保民眾獲取各種社區資訊;
  2. 對地方企業、社團及利益團體提供適當的資訊服務;
  3. 協助發展民眾利用資訊和電腦的能力。

  以上各項當非絕對的準則,僅提示其要點,主要應依各館情況及實際需要而定。

三、公共圖書館的經營原則

  聯教宣言主要的精神,在將公共圖書館為民主社會中的一個有力的教育文化機構,在維護民眾知的權利,保障民眾自由利用,提供民眾充分的資訊方面扮演其重要的角色。在宣言中強調公共圖書館的服務對象是全體民眾,所藏資料包括各種不同形式、不同內容,是以反映社會演變情況和人類的重要成就之紀錄。最重要的一點是圖書館的館藏發展不受政治、宗教、種族等影響,而其服務亦不分年齡程度,公平無私。

  在宣言中也提出合作經營及服務的觀念,公共圖書館應結合各類圖書館組成一服務網絡,適合都市和鄉村的需要。圖書館人員是圖書館讀者和資料之間的仲介者,必須經常接受繼續教育和專業訓練。

  為有效提升服務的質量要求,宣言中要求各國政府必須訂定具體可行的法規,俾獲致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支持,使其得以履行其責任,而全國圖書館網絡的建設更為發展地方圖書館的必要條件。此外,各館也應依其需要訂定明確的發展政策和優先服務的目標。

  以上各點是1994年公共圖書館宣言之主要內容,近五年來圖書館事業的發展至為快速,面對勢如潮湧的出版資料,形形色色的傳播媒體,日新月異的資訊科技,以及變動不拘的社會需求,圖書館工作者必須審度情勢,針對民眾需要擔當起資訊組織者和仲介者的角色。從服務表現上贏取讀者的尊重,從專業精神的體現上獲取社會的認同。台灣現已步入民主自由的社會,圖書館的服務自應從過去保守及傳統的服務方式轉型到開放性的積極主動的服務方式。聯教宣言雖在五年前發布,深信其經營理念與做法仍具參考價值。

【參考資料】

  • 尹定國譯。<西洋圖書館史>。台北市學生書局,民72年,頁28。
  • 張樹華。「對1994年公共圖書館宣言的認識和理解」。<中國圖書館學報>,第3期(1997年),頁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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